执行行政处罚机构是哪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21:00:52 365 人看过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

一、行政处罚管辖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1、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依法委托,不得享有、行使行政处罚管辖权。

3、两个以上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关如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在案件管辖上发生争议,双方又协商不成的,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4、对行政违法案件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若发现相应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行为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认定构成犯罪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处以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二、哪些情况下不予处罚?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行政机关应积极构建监控体系监督行政处罚执行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的审查和监督机制以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的申诉和检举权利。根据该段内容,行政机关应当设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来对行政处罚进行审查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同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如果行政机关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应当主动改正。行政机关应当设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来对行政处罚进行审查和监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3. 公民、法人等组织有权申诉或检举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公民、法人等组织确实有权申诉或检举行政处罚。然而
    2023-08-19
    453人看过
  • 教育行政处罚机构进行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一、根据现行教育法设立的处罚形式及其内容的性质,教育行政处罚可划分为四大类:(1)申诫罚。亦称精神罚或影响声誉罚,是指教育行政执法主体对违反教育法的相对人进行谴责和警戒的处罚。其特点在于对相对人的精神惩戒性,不涉及实体权利。在教育法中,申诫罚是常见的处罚类型,它主要包括两种具体形式:①警告。它是各种处罚中最为轻微的一种形式,主要运用于情节比较轻微或者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警告既可以运用于自然人,也可以运用法人组织;即可单处,也可并处。②通报批评。即将违反教育法的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公布,并对其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运用范围与警告相同,但针对的违法情节相对严重,处罚的程度也严厉一些。(2)能力罚。亦称行为罚,是指对违法者特定行为能力予以限制和剥夺的一种处罚。教育行政处罚中的能力罚具有独特性,它主要是对相对人教育权或受教育权的限制或剥夺。能力罚可以针对自然人,也可以针对法人。教
    2023-06-27
    70人看过
  • 机关行政处罚不执行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经2005年1月4日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二五年一月十日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财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财政机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的原则,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的权利。第三条听证由拟作出财政行政处罚的财政机关组织,具体工作由其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职责的机构负责实施。第四条听证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记录
    2023-08-01
    162人看过
  • 行政处罚都有哪些,行政处罚与行政执法区别
    一、行政处罚都有哪些1、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2、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二、行政处罚与行政执法的区别是什么1、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3、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
    2023-11-15
    56人看过
  • 行政拘留不予执行是哪条行政处罚法
    行政拘留不予执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现在驾驶证卖分违法吗驾驶证卖分是违法行为。对于驾驶证卖分行为,我国目前并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对此作出规定,一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一旦被发现处5到10日行政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二、行政拘留期限如何计算行政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既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一种处罚、教育,预防其再次违反治安管理,又可以对社会上的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防止他人从事同样或者类似的违法行为。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根据《中华
    2023-06-20
    269人看过
  • 执行罚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但不包括执行罚:(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执行罚的区别执行罚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方法,它是以处罚的形式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虽然行政处罚与执行罚都有着处罚的外在形式,但二者之间仍有明显区别:(一)法律性质上存在差异引起执行罚的行为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违法性,执行罚是防止违法行为发生的惩戒措施。法律设定执行罚的目的在于促使相对方履行法定义务。例如,税收管理中的滞纳金。超过法定期限不纳税,就要按日交纳滞纳金。但纳税义务人一旦履行纳税义务,滞纳金就立即停止累计。行政处罚则是以相对方的违法行为作为前提的,没有相对方的违法行为,就不能给予行政处罚。(二)目的上存在差异行政处罚是对已经违反了法定义务的行为实施的
    2023-08-01
    475人看过
  • 医疗机构行政责任处罚有哪些?
    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责任是指因为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二、医疗机构应承担行政责任的情形医疗机构违反《处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资料服务的;(三)未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四)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记抢救工作病历内容的;(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封存、保管和启封病历资料和实物的;(六)未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
    2023-06-01
    452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威力体现在哪里
    一、强制执行是维护行政处罚决定严肃性的必要措施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了强制执行的规定,就告诉人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行使国家执法权的行为,生效的处罚决定是要执行的,违法行为是要受到制裁的,使当事人认识到行政处罚决定的严肃性,如果不按期履行处罚决定的内容,就要被具有执行权的机关强制执行,从而增加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自觉性。二、强制执行是保证当事人及时完全履行义务的必要手段一般来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行政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都能自觉履行。但在实际生活中,也有少数被处罚人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所以通过强制执行措施,就可以强制。迫使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例如,在当事人拒不履行罚款的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采取加处罚款的手段迫使其履行,很多人由于惧怕不断增加的罚款额带来财产上的更大损失,便开始自觉履行义务。所以通过执
    2023-02-26
    251人看过
  •  行政机关在什么情况下不执行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违反治安管理可以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这些情形包括: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同时,违反治安管理的违反者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
    2024-01-20
    224人看过
  • 执行行政处罚无行政处罚通知是否合法
    一、无行政处罚通知是否合法?不合法,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处罚的程序(一)简易程序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1、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2、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遵守以下程序:(1)出示执法证件,
    2023-04-13
    142人看过
  • 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后多久执行
    一、行政机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后多久执行一般来说,如果行政机关决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那么撤销决定会按照法定程序送达给当事人,从送达之日起生效执行。但具体的生效执行时间可能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建议当事人在收到撤销决定后,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律师,了解后续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影响。二、行政处罚决定撤销的情形行政处罚撤销的五种情形分别是: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三、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后能否重新处罚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后,是否可以重新处罚,取决于具体的情况。1.如果行政机关在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后发现撤销决定确有错误,且认为应当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那么行政机关可以对其重新
    2024-03-11
    403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钱交哪里
    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罚缴相分离原则,就是说执法单位给你开出了罚款,执法单位不会接受这个罚款,这个罚款国家有规定,一律上缴国库。一、刑法判决书要怎么缴款处罚判决书的罚款,要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其他情形,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二、处罚判决书怎么缴款处罚判决书的罚款,要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其他情形,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
    2023-04-02
    50人看过
  • 重构行政诉讼执行机制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已被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笔者认为,行政诉讼执行机制的问题在修改时不可忽视。行政诉讼的执行,是指法院的执行组织对业已生效的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在义务人逾期拒不履行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从而使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实现的法律活动。当前,行政诉讼执行问题(特指被告败诉时的执行)是法院面对的一个难题。虽然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在行政机关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但实际上,因有的行政机关无视法院权威及法律本身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的无力等原因,使得法院的执行措施难以奏效。行政诉讼执行难严重影响了行政诉讼案件裁判的公信力,因此,笔者建议在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中,对执行机制作如下重构:一、改变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强制执行体制以司法执行为依托的模式,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判决义务,由人民法院转送该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以作出相应决定的方式
    2023-06-06
    119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哪里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根据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不同而有所不同:一、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二、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一、刑事案件的执行机关包括哪些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2.监狱。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3.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1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二、新刑事案件收监流程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
    2023-06-28
    18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有哪些行政执法听证机构?如何进行行政处罚听证。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6
      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按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前七日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三)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
    • 行政处罚是否有权在行政机关执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9
      现在这个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具体是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依法委托,不得享有、行使行政处罚管辖权。
    • 构成行政处罚法执行中的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4
      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七种: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行政机关执行行政处罚的期限是多长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20
      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为180日。 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机关是哪里? ()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30
      公安机构,国安机构,工商机构都可以进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构作出的处罚决定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按规定履行义务时,行政机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分为直接执行和间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