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无证厂房的合理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1:34:18 116 人看过

1、土地补偿: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

2、房屋、建筑物补偿: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低于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上海市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

3、设备重置成新价: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江苏企业厂房拆迁补偿标准2022

2022年江苏企业厂房拆迁补偿标准:

1、对于不能搬迁的土地或房屋以及因搬迁造成的及其设备的损失的赔偿;

2、对企业因为拆迁停产停业的损失的赔偿,也可以适当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搬迁的费用和物资的运输等;

4、拆迁政策的奖励费用。具体的补偿金额还要根据江苏省的平均物价水平和生活水平而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2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集体土地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厂房拆迁停产停业补偿几个月
    一、集体土地厂房拆迁停产停业补偿几个月拆迁停产停业补偿时间,现行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和被拆迁人协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按协议条款执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数额一般应以企业前三年的平均利润为参考数据来认定,补偿六个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土地征地补偿款分配如下:土地补偿费分配给集体,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
    2023-08-01
    363人看过
  • 无偿使用集体土地合同
    工伤鉴定标准分为一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各有不同。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农村集体土地是否无偿使用另一方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基于农民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而产生,为所有权单位的社区成员平等享有的法定权利。非经农民集体同意,社区以外成员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例如,《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是否无偿使用、农村土地承包费的性质是什么?有人
    2023-07-07
    335人看过
  • 土地补偿费集体要提存合理吗
    一、土地补偿费集体要提存合理吗?不合理,土地补偿费是集体财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有权利分配土地补偿费,分配办法由当地人民政府自行规定并公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二、土地补偿费分配原则有哪些?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
    2024-02-05
    346人看过
  • 集体流转土地工业厂房被拆迁补偿款归谁
    集体流转土地工业厂房被拆迁,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经营权以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一、集体土地流转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
    2023-03-30
    295人看过
  • 法律依据:集体土地厂房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集体土地厂房可以买卖吗不可以直接
    2023-07-04
    97人看过
  • 无土地使用证的自建厂房拆迁补偿多少
    无土地使用证的自建厂房,属于违章建筑。在违章建筑拆迁补偿问题上,应当区分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建筑和建筑范围内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拆迁补偿款和拆迁补助费,拆迁补偿和拆迁赔偿等。首先,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但是,不能据此认为,拆除违法建筑使用的材料,拆迁人也不需要补偿。事实上,某些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从价值上来说是可以独立存在的,违章建筑人对违章建筑使用的材料享有合法的财产权。其次,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如果违章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在拆迁时不就拆除违章建筑本身补偿违章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章建筑人的财
    2023-08-16
    235人看过
  • 集体土地厂房征收多少钱?
    一、集体土地厂房征收多少钱?1、集体厂房拆迁补偿的内容有被征收厂房的价值的补偿、因厂房造成搬迁需要的临时安置费、因征收厂房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集体企业拆迁主要是对建设用地的补偿费用、对厂房、宿舍建设的补偿、对企业经营设备、设施建设的补偿、对停产停业所造成损失的赔偿。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赔偿有什么项目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
    2024-01-30
    479人看过
  • 济宁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如何赔偿
    1、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3、设备折旧处理。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4、搬迁费包括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5、如果有合法手续,如果你租地合同未到期,完全可以通过与政府谈判,争取更大的补偿。因为作为厂房,搬迁必然影响生产从而造成损失,在补偿中也会相应加以考虑,但不是瞒天喊价,不然双方谈不拢。二、济宁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1、由于厂房是在划拨土地上,所以拆迁时,是没有土地补偿金的,赔偿的范围有以下几项:房屋、建筑物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
    2023-03-20
    424人看过
  • 村委会主任无偿占用集体土地建厂房10多年
    温岭市新河镇渡首东村村委会主任王某,无偿占用集体土地10多年,且建的厂房污染严重,村民曾多次要求拆除,但此事一直未得到解决。4月份,该村70多名村民集体上访。近日,当地政府表示会尽快将它拆除。日前,有市民反映,温岭市新河镇渡首东村村委会主任王某,无偿占用集体土地10多年,且建的厂房污染严重,村民曾多次要求拆除,但此事一直未得到解决。4月份,该村70多名村民集体上访。近日,当地政府表示会尽快将它拆除。6月18日上午,按照反映人的指引,记者赶到渡首东村,找到了该处厂房。在现场,记者看到一幢长约30余米、宽约4米的砖房傍河而建,总面积约有125平方米,桩基立在河道中,占了约一米多长,这条原本灌溉农田的河道基本被拦腰分为两截。在厂房门口,记者看见有两三个工人正在给水泵上漆,墙面、地面黑乎乎一片,河面上浮着一层油垢。这是集体的地,他占了这么多年,一分钱都没给。村民王某辉告诉记者。这条河的两边都是稻田
    2023-06-10
    110人看过
  • 集体土地的厂房买卖合同转让有效吗
    集体土地的厂房买卖合同转让没有效。集体土地是不能买卖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以集体所有为主,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一、农村土地所有权能不能继承农村土地所有权不能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一规定充分说明,国内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不存在继承所有权的问题。二、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归谁所有农村有很多的宅基地的,首先要明确的就是宅基地本来就是属于国家,
    2023-03-22
    148人看过
  • 用集体土地建厂房的后果是啥
    1.非法占地建厂房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厂房,需要使用集体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集体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集体土地建设为厂房,应当办理集体土地转用审批手续。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没有经过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来建厂房,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集体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对违反集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集体土地地建成为厂房。3.自建厂房在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集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关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自建厂房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总而言之,集体土地是不能够建厂房,按照《中华人民
    2023-03-20
    183人看过
  • 集体土地出租房屋怎么进行土地的补偿
    集体土地出租房屋补偿如下:承租人与出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无法达成协议的征收人应对出租人予以产权调换,由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承租人与出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征收人应对出租人予以货币补偿,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提前解约相应损失的赔偿。一、承租人造成租赁物毁损的赔偿方式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造成租赁物毁损,如果在租赁期满前,承租人及时修复,且未对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造成影响的,出租人不存在租金损失的问题。但是,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仍然拒绝修复租赁物,影响出租人将租赁物正常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应当赔偿出租人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承租人与出租人对此由违约责任的约定的,直接按照约定处理。二、租赁合同在什么情况下能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在以下情况下能单方面解除:一、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失;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
    2023-03-03
    314人看过
  • 无证土地厂房拆迁应该怎么样去补偿
    如果你的厂房确实际是82年的,那么拆迁的单位按违章建筑进行补偿是不合适的。因为违章的建筑的认定是依据规划的条例或规划法,而我国第1部规划的条例是84年的,规划法是90年,也就是说你的房屋的建设在规划条例颁布之前,不违法。因此,不能按违章的建筑处理(违章的建筑认定的法定的部门是规划管理部门,你可以要求拆迁的单位提供规划的管理部门的认定文书,然后就认定文书(如认定为违章建筑)提起行政诉讼)拆迁单位应视同正规房屋进行补偿安置。一、我国四年违法建筑能强拆吗违法建筑超过两年可以强拆,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随时强拆处理,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并且很多违章建筑还隐
    2023-06-26
    53人看过
  • 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款中的土地补偿费归谁
    一、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款中的土地补偿费归谁?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由地方政府自行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二、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金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
    2024-01-23
    23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更多>

    #集体土地
    相关咨询
    • 无证厂房交易流程《集体土地`无房产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8
      私下交易,到当地公正处公正一下,应该有法律效力
    •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按集体土地上的标准进行补偿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9
      不可以,集体土地征收要适应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相对要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严格,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全国并没有全国的统一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障居民的生活会平不降低,特别提示: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
    • 集体土地上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证的厂房法院有权拍卖厂房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是不可以的,因为这样拍卖就造成了土地和房产的分离,购买人买到房产,土地为村民集体所有资产,谁才是拥有人呢谁才有使用权呢如果你有土地证和房产证法院在没有经过你同意执行拍卖肯定是触犯了你的权益,是违法的,但是你的产权证如果不是县级以上颁发的,那就是小产权证,乡镇或是村委会颁发的,那么可以证明或是有嫌疑乡镇和村委会刻意隐瞒你有产权的事实,来配合法院的执行拍卖。如果以上能得到证实,村委会和乡镇政府有恶意侵
    • 租赁合同无土地证房产证的厂房是否有效?无土地证房产证的厂房合法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19
      1、其房主已经和集体签了协议,只是租地。但并不意味着,改变土地用途就合法。无土地证房产证的厂房,很有可能正因为不合法,所在无法办理。房主租地,是租用土地使用权,如没有改变土地用途,可以。如私自改变土地用途,集体原本就可以收回土地。 2、如果集体组织与原房主,租赁协议中已经约定了土地用途,那么说明村上是同意的,如改变土地用途,同样可以撤销协议,对于撤销后的损失,双方根据过错承担。 3、你与原房主签的
    • 有房产证,集体土地证的厂房能过户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9
      有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可以过户,具体流程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