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个税附加扣除的内容及适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5:00:48 203 人看过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各专项附加扣除有不同的标准。

个税附加扣除项标准

个税附加扣除项标准问题:1.概念: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2.个税附加扣除项标准:个税附加扣除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累计扣除。子女教育: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赡养老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2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独生子女相关文章
  • 个税附加减除费适用于哪些人
    附加减除费用,是指个人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那么,附加减除费用适用哪些人群呢,对此,上海税务部门解释称:(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执行。相关法律知识:《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第六条应纳税所
    2023-05-03
    385人看过
  • 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个特别扣除。由此可见,中国对个人所得税的特别追加扣除采用正向列举的方法,即只要不属于明确列举的扣除,就必须缴纳。离职人员未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处理离职人员未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通过公司申报或者个人申报办理。专项附加税扣除,通过远程办税端办理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通过纳税人发送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通知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后,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然后办理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2023-08-07
    162人看过
  •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哪些内容
    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以下几种: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1、消费税消费税是国家为了调节消费结构,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消费税实行价内征收,企业交纳的消费税计入销售税金,抵减产品销售收入。2、资源税资源税是国家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国家开征了城市维护建设税。4、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而征收的一项费用。这项费用按照企业交纳流转税的一定比例计算,并与流转税一起交纳。《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营业税起
    2023-04-15
    425人看过
  •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要怎样扣
    1、对于子女教育: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对于: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3、对于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4、对于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
    2023-02-06
    347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内容及要求
    附条件合同的分类依据所附条件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两类,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条件合同的要求是: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3、条件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4、条件必须合法。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三)条件必须是合法的。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四)条
    2023-08-09
    194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及附加扣除的上限各有什么规定?
    第一项:子女教育每月1000元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二项:继续教育每月400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年度,按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第三项:大病医疗每年1、5万起,限额6万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大病医疗特别追加扣除由纳税人结算时扣除。第四项:住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
    2023-08-05
    490人看过
  • 解读附加刑种类及其适用
    刑法解释: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及其适用】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解释】本条是关于附加刑种类及其适用的规定。本条分为两款。第一款是关于附加刑种类的规定。根据本款的规定,附加刑有以下几种:1.罚金。罚金是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对罪犯进行经济制裁的一种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犯罪和其他非法牟利的犯罪。2.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3.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行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较严重的犯罪。第二款是关于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的规定。根据本条
    2023-06-03
    336人看过
  • 个税扣除都有哪些内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可以理解为,对每个人额外提高了个税起征点。关于个税的其他详细内容,比如个税抵扣所需材料、赡养老人如何书写指定或者约定分摊协议、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等,都可以单独联系我。一、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所得税的新政策是:对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是住房的租金、赡养老人等,可以享受这六项的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在中国的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需要按照每月四百元定额扣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二、个税扣除房租和房贷如何选择个税扣除房租比较合适。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
    2023-04-10
    473人看过
  • 专项附加税扣除的含义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目的在于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专项附加税扣除申报方式选哪个专项附加税扣除申报方式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者“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都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好专项扣除信息后,会让在“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如果是单位职工的话建议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样就不用花自己时间去税务部门办理退税了。如果是自由职业或者个体户,可以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指的是向单位申报个人信息,最后由单位向税务机关缴纳员工应缴的税款,在选择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时,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及意愿灵活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
    2023-07-06
    420人看过
  • 大病医疗附加扣除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范围要求必须是纳税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并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在进行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的时候可以选择由本人或配偶一方进行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则是从父母一方纳税额度里进行扣除。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交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概念是2018年9月20日李克强总理为体现个税新规公平简便原则而提出来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细则如下:首套房贷利息:按1000元/月扣除;住房租金:按800元-1200元/月扣除;赡养老人:按2000元/月扣除;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按1000元/月扣除;继续教育:按每人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
    2023-07-14
    491人看过
  • 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可以扣除吗
    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不能扣除。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如何计算工程服务增值税的预缴税金(1)提供建筑服务的预缴税金1。如果适用一般税收计算方法,预付款税=(总价和额外费用-支付的分包合同)11%2%2。如果采用简单的计税方法,则预缴税款=(总价和价外费用-已支付的分包合同)83019(13%)3%如果纳税人扣除已支付的分包合同后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余额为负,则可提前结转到下一次纳税时扣除。(2)房地产转让的预缴税金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023-08-09
    240人看过
  • 附加刑的含义和适用条件
    刑法附加刑有3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驱逐出境是附加刑吗驱逐出境是附加刑。驱逐出境只针对外国人犯罪由公安机关执行,具体如下:1、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具体适用时要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和犯罪分子本人的情况,以及外交斗争的需要;2、被人民法院判决独立适用驱逐出境和被公安部处以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由公安机关看守所武警和外事民警共同押送;3、在我国境内工作居住旅行或从事其他活动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外国人在我国境
    2023-07-02
    91人看过
  • 了解上诉的条件以及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条件
    一、了解上诉的条件上诉的条件有以下几点:1.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合格的上诉人是指依法享有上诉权的原第一审案件的当事人。2.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上诉期间简称上诉期,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共同诉讼人上诉期的计算,因共同诉讼的种类不同而不同。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以最后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来计算。因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任何一个共同诉讼人在他的上诉期间内,都有提起上诉的权利。只有在共同诉讼中最后一人的上诉期届满后,裁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3.应当提交上诉状。上诉状不但表明与对方当事人在民事权利上有争执,而且表明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有异议,不仅要求上级人民法院确认自己的权利,而且要求变更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通过变更裁判,以达到维护自己权利的目的。二、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条件上诉不加刑原则适用条件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
    2023-07-19
    351人看过
  • 附加税扣除子女教育扣除多少
    个人所得税扣除子女教育是按照标准进行定额扣除的,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的标准扣除,即每个月1000元。具体规定如下:1、可以是父母其中一方按照100%的标准进行扣除,即一方每月扣除1000元;2、可以是父母双方各自按照50%的比例进行扣除,即双方每人扣除500元。个人税得税税率规定如下: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所得税的分类具体如下:1、工资、薪金所得,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指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个
    2023-08-11
    254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 更多>

    #独生子女
    相关咨询
    • 个税附加扣除费是否适用每个人征收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6
      个税附加扣除费不是适用每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 (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
    • 个税附加扣除时的专项附加怎么使用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8
      专项附加扣除方法:大病医疗扣除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人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如果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方法: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如果是首套房并且有利息支出的,按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方法: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如果没房,在工作城市租房发生租金支出的,按每月800元-1200元定额扣除。子女教育扣除方法方法:纳税人家里有子女有和学历教育支出的,按照每个子
    • 个税附加扣除费免交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04
      个税附加扣除费不是适用每个人。税法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 (一)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二)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 个人所得税及附加扣除的上限各有什么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25
      第一项:子女教育每月1000元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二项:继续教育每月400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年度,按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第三项:大病医疗每年1、5万起,限额6万一个
    • 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2
      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个特别扣除。由此可见,中国对个人所得税的特别追加扣除采用正向列举的方法,即只要不属于明确列举的扣除,就必须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