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的承受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0 03:40:14 110 人看过

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让与人处取得票据权利的方式,与直接取得票据权利的方式相对。这种方式可以保证票据权利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有利于保障交易的安全和稳定。

从有权处分的前手手中取得票据权利,并通过背书转让、保证、付款等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权利的方式被称为继受取得。所谓票据权利的继受取得,是指以让与人的权利和意志为依据,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让与人处取得票据。

继受取得票据权利的方式

题目:关于继受取得票据权利的方式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方式。原始取得是指持票人出票人手中直接取得票据,而继受取得则是指持票人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从他人的手中继受取得票据权利。

继受取得票据权利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背书、承兑、参加承兑、保证等。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包括转手背书和回头背书。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票款给持票人,承兑人可以是汇票的出票人本人或者他人。参加承兑是指汇票的出票人邀请其他人在汇票上签字,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票款给持票人。保证是指持票人通过担保人担保,使持票人能够取得票据权利。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继受取得票据权利的方式包括背书、承兑、参加承兑和保证等。在实际操作中,具体采取何种方式取决于各方的意愿和法律规定。

继受取得票据权利的方式包括背书、承兑、参加承兑和保证等。在实际操作中,具体采取何种方式取决于各方的意愿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五条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票据权利相关文章
  • 票据权利取得可以通过哪些方式
    一、票据权利取得种类1、原始取得。持票人不经任何其他前手权利人而最初取得权利,包括发行取得与善意取得。(1)发行取得。权利人依出票人的出票行为而取得票据,为主要的原始取得方式,亦为其他取得方式之基础。(2)善意取得。是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手中取得票据,从而享有票据权利。所谓善意指的是无恶意或重大过失,判断受让人是否善意应以其取得票据时的情况为标准,且受让人注意义务仅限于对其直接前手。注意:受让人对其善意与否不负举证责任。2、继受取得。受让人从有处分权的前手权利人处取得票据权利。通过背书转让、保证、付款等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权利,为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通过质押、贴现、继承、赠与、公司合并或分立、清算等方式取得票据权利,为非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此种继受取得只能得到一般法律的保护,不能主张票据法上的抗辩切断和善意取得等。二、票据权利取得票据方式根据一般情形
    2023-06-06
    243人看过
  •  持有哪些票据才能享受标准化票据的权利?
    该段内容描述了标准化票据持有人的权利,包括参与收益分配、处理标准化票据、监督存托机构管理、参加持有人大会、获取相关信息和查阅或复制文件等。最后指出,在标准化票据认购成功的次一工作日前,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应完成基础资产的登记托管,标准化票据登记托管机构应完成标准化票据的登记托管。标准化票据的持有人在以下方面享有权利:1.参与标准化票据的收益分配;2.依据法律规定处理标准化票据;3.监督存托机构对基础资产的管理状况,并具有要求其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的权利;4.按照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参加标准化票据持有人大会,并享有对审议事项表决的权利;5.在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下获得标准化票据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享有查阅或复制标准化票据相关文件的权利。标准化票据相关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标准化票据认购成功的次一工作日前,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应完成基础资产的登记托管,标准化票据登记托管机构应完成标准化票据的登记
    2023-09-05
    259人看过
  • 票据权利在哪些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票据权利保全方式有哪些?
    一、票据权利在哪些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二、票据权利保全方式有哪些票据权利的保全方式包括:1.按期提示票据。持票人在法定期间内提示票据行使票据权利,就是保全票据权利的方式之一,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持票人只有在法定期间内提示票据请求付款被拒绝的,方可行使追索权;期前追索的进行也以按期提示请求承兑被拒绝为条件之一。2.作成拒绝证书。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而在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时,承兑人
    2023-06-06
    103人看过
  • 票据权利的合法获得方法
    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有以下三种:(1)依法接受出票人签发的票据;(2)依法接受背书转让的票据;(3)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的票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票据权利的特征票据权利是民事权利的一种,它除了具备民事权利的特征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票据权利是证券性权利。由于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要式性和独立性,由此产生的票据权利就成为比一般民事债权效力更强的一种权利,即证券性权利。这种权利一经产生,就同作为证券的票据合二为一,只有占有票据,才能取得票据权利。2、票据权利是单一性权利。由于票据权利与票据本身的不可分割性,不可能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所有人同时占有同一票据,也不可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票据权利。3、票据权利是二次性权利。票据权利不同于一般的债权。一般的债权只有一次性的权利,而票据权
    2023-07-07
    446人看过
  • 票据行为与票据权利的行使
    1.汇票的出票。汇票的出票是指出票人以法定款式作成汇票后交付给受款人的行为。这是产生票据关系的基本的票据行为。由于汇票是要式证券,所以制作汇票必须符合法定款式。依各国法律,汇票必须记载如下事项:①票据上应有汇票字样。这是日内瓦公约的规定,而英美法系不作此要求;②必须是无条件的支付命令;③必须载明付款人姓名;④必须载明受款人。这是日内瓦公约的规定,而英美法认为无论各式汇票以持票人为受款人,是有效的;⑤汇票的出票日期及地点。英美法国家不认为这是必要事项;⑥汇票的到期日与付款地点。日内瓦公约虽有此规定,但允许有例外;英美法则并不将之作为法定条件;⑦出票人签名。2.汇票的背书。汇票的背书是指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名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受让人的票据行为。背书的方式有记名背书与不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这是以是否在背书时填写背书人而划分的,现在各国都承认两种背书皆有效。按照日内瓦公约和许多国家票据法的规定,汇票
    2023-06-06
    318人看过
  • 接受"不得背书转让"票据是否享有票据权利?
    依照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票据的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持有人背书转让的,背书行为无效。背书转让后的受让人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对受让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依照票据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委托收款、质押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委托收款或者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依照票据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的,通过贴现、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照票据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
    2023-06-06
    156人看过
  • 继承权的接受方式是什么?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继承人可以自主行使继承权,继承人可以接受继承,也可以放弃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继承权纠纷的处理方式有: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
    2023-07-29
    283人看过
  • 票据追索权有效期的计算方式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追索权有哪些要件?票据追索权的要件如下:1、由当事人出具的合法证明;2、由有关机关出具的合法证明;3、有关司法文书及处罚决定。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七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
    2023-07-05
    378人看过
  • 票据纠纷案的票据权利及抗辩
    第十三条票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第十四条票据债务人以票据法第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为由,对业经背书转让票据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五条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二)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三)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四)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五)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第十六条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二)超过票据权利时效
    2023-06-06
    207人看过
  • 票据权利人的票据责任有哪些
    一、票据权利人的票据责任有哪些?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二、持票人票据法上的权利持票人票据法上的权利是指与票据权利的行使相关、由票据法特别加以规定的若干权利。一般认为,票据法上的权利不包括在票据权利之内。尽管从广义上说它也属于与票据有关的权利,但从本质上说来,它是不同于票据权利的另一类权利。它不依票据行为而发生,而由票据法特别规定;它虽然也可能表现为一定的财产上的请求权,但它并不仅限于财产上的请求权,也有非财产上的请求权。持票人票据法上的权利,包括
    2023-06-06
    347人看过
  • 持票人的权利有哪些取得方式
    票据为完全有价证券,但是毕竟不能等同于货币,占有票据不等于持有票据,持有票据不等于享有票据,持票人的权利首先与该票据取得的合法性密切相关。持票人只有正当地取得并持有票据、正当地进行票据行为、相关的民事行为,才可享有和行使完整的持票人权利。本文通过对票据的取得和持票人权利的完整、合法及其有效性的分析研究,认为持票人通常须基于以下情形取得持票人权利:(一)、因发行而取得票据为设权证券,票据权利的设立是基于出票人的发票行为,出票人作成票据证券,将其交付给收款人而完成其发票行为时,票据持票人取得票据,其实质是取得了持票人权利。(二)、因背书转让而取得票据的流通性决定了背书转让成为持票人取得其票据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持票人从出票人以外的其他票据合法所有权人手中,经过票据转让的法定形式——背书受让票据,从而取得一系列相应权利。(三)、因清偿而取得被追索的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所进行的支付,称为清偿票据债务
    2023-04-21
    296人看过
  • 票据贴现的担保方式
    一、票据贴现担保的内容票据贴现担保是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融资公司)收进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付给现款,到票据到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为流动资金项下银行票据(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等)贴现提供的保证。票据贴现担保保的是保证金之外的敞口部分,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半年。确认真实交易关系,防止骗贷、骗保风险的出现。二、不同的票据贴现担保1、银行票据贴现担保是企业(持票人)在商业汇票未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担保等。2、商业票据贴现担保是在企业开具的商业票据贴现时,由担保机构开票向银行提供的担保。三、关于票据贴现的第三种法律解释在此,寻求一种折中体,即若承认票据贴现为一种贷款行为,为其提前贴
    2023-04-30
    167人看过
  • 专利权受侵害的方式有哪些?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实施专利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专利权人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专利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二)根据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直接侵权
    2023-06-29
    122人看过
  • 票据质权人的票据权利,质权的类型有哪些
    一、票据质权人的票据权利票据质权人的票据权利:1.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2.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3.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二、质权的类型有哪些质权的类型一般包括两种,即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1.可以出质的动产范围比较宽泛,因为依法可以转让的动产均可以设定动产质权,如车辆、古董字画、珠宝首
    2023-06-06
    277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 更多>

    #票据权利
    相关咨询
    • 票据权利继受的取得方式有怎样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11
      对于票据权利进行继受取得的方式包括有发行取得以及善意取得等;继承人可以通过遗产继承的方式取得票据权利。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承兑汇票丢失怎么办?票据权利受损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09
      权利人在票据丧失的情况下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1、申请公示催告的程序:票据持有人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申请宣告该票据无效。 2、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告知并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指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如不申报权利,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告票据无
    • 票据权利与上的权利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5
      据权利只有两项,即付款请求权与追索权。而票据法上的权利包括票据权利和票据法上的民事权利。如我国《票据法》在第18条规定的利益返还请求权。
    • 合法持票人作为票据上的权利人,是否享有票据权利,票据权利的分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合法持票人作为票据上的权利人,当然享有票据权利。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票据权利作不同的分类: (一)依据票据法理论分类票据权利可分为主票据权利、从票据权利和辅助票据权利。 1、主票据权利主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对主债务人所享有的、依据票据而请求支付票据上所载金额的权利。主票据权利也就是第一次付款请求权,一般包括:持票人对汇票付款人的付款请求权;持票人对本票发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持票人对银行保付支票保付
    • 如何救济承兑汇票票据权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承兑汇票票据权利救济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挂失止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丧失票据后,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二、公示催告:失票人应当在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银行承兑汇票的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申请公示催告的受理法院为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地即承兑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