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学前教育机构变更审批办理在什么位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8 19:08:34 132 人看过

一、办理地点

饶平县黄冈镇广场西2号

二、办理地点

饶平县黄冈镇广场西2号

三、办理材料

原件3份。

办学机构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

需有原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五个以上(奇数)签名按手印。原件1份。

1.租用办公用房、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的,必须提交租用合同或协议书及出租方产权证明;2.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自有或者购买办公用房、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的,提交本项材料。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无。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潮州市饶平县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2个工作日内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补齐相关材料后予以受理。不按要求补交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通过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预受理回执》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饶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承办和审查。承办人自收到受理初审意见以及上报的相关文件、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提出审核意见,报审查人复审。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作出决定和领取结果。决定人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证件制作人员自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饶平县政务服务中心出件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2《变更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饶平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补交材料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按要求补交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承办和审查。承办人自收到受理初审意见以及上报的相关文件、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提出审核意见,报审查人复审。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作出决定和领取结果。决定人在完成全部审查环节后1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证件制作人员自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决定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件。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饶平县政务服务中心出件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变更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办公用房相关文章
  • 南澳县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办理是什么手续
    一、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携带要提交的相关证件到南澳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或登录南澳县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申请人也可在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2.受理(1)申请人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一次性告知)令其退回补正,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2)接受管理人员在网上接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电子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受理条件(一次性告知)令其退回补正,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3.审查书面审查。规定和要求详见表7《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书面审查量化表》。特殊环节无二、办理地点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文化广场北侧人社局大楼一楼教育局窗口
    2023-05-28
    93人看过
  • 博罗县民办义务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审批办理位置
    一、办理地点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C厅23号窗口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博罗县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教育部门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筹设在20个工作日,设立6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筹设批准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
    2023-05-28
    376人看过
  • 东莞东城区学前教育机构变更审批办理地点在哪
    一、办理地点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二、办理材料无。小区配套须提供规划许可证;规划证明收原件,规划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新校舍整体和各楼层的建筑设计平面布局图。申请场所属教育用地的,不用出具。无。《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房屋结构安全鉴定鉴定报告书》鉴定结论须Bs级及以上要求,收原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无。租赁校舍的,缴交办学风险金的有关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自建校舍的,提供自建证明,镇街宣教办(局)负责人签名,盖公章。无。
    2023-05-28
    229人看过
  • 蕉岭县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时间是什么
    一、办理时限20(工作日)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蕉岭县分厅提出申请,填写基本信息并网上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申请。申请人向县教育局提出变更申请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学前教育机构变更项目审批申请报告;(2)蕉岭县学前教育机构负责人(法人)基本情况表;(3)相关人员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明及无犯罪证明等;(4)幼儿园理事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2.受理。教育股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完成时限5个工作日),对于(1)资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则予以受理。(2)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电话告知当事人,并短信发送《补充材料通知书》;(3)不符合申请情形的,电话告知当时人,并短信发送《不给予受理通知书》。3.审核。(1)承办。教育股工作人员审核资料的准确性,根据审核资料提出初
    2023-05-28
    230人看过
  • 平远县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变更)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民办幼儿园申请变更园址的,应符合规范化幼儿园准入条件,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申报审批。(2)民办幼儿园申请变更举办者(法人)或者园名的,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方可申请。二、办理材料加盖印章(变更地址所需)原件,加盖公章。(变更地址所需)原件,加盖公章。(变更地址所需)原件,加盖公章。(变更地址所需)原件,加盖公章。(变更园名、举办者所需)原件,加盖公章。(变更园名、举办者所需)原件,加盖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市平远县分厅提出申请,填写基本信息并网上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申请。申请人向县教育局提出变更申请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平远县民办幼儿园变更项目审批表;(2)平远县民办幼儿园负责人(法人)基本情况表(3)相关人员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明及无
    2023-05-08
    478人看过
  • 饶平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学资格审批办理在哪个地方
    一、办理地点饶平县黄冈镇广场西路2号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法律依据《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全文条款《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业经2011年5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放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54项)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6项)下放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30项)委托管理的日常管理业务事项(7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2010年)第八条民办学校的设立,按照下列权限审批:(一)实施本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及师范、医药类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二)实施师范、医药类以外的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由省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三)实施高级中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教育主
    2023-05-11
    6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办公用房是指企事业单位、团体等用于办公、会议、培训等用途的房屋。 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如租赁合同、产权登记等。 在使用办公用房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房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避免出现... 更多>

    #办公用房
    相关咨询
    • 申请设立非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审批什么材料?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5
      申请正式设立实施非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申请正式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颁发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式样,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中外合
    • 申请设立非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审批什么材料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5
      申请正式设立实施非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申请正式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颁发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式样,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中外合
    • 民办教育机构如何变更法人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5
      在民办教育机构变更法人流程的问题上,各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施行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登记为合伙、个体形式的民办学校,具备法人条件的应当变更为法人形式,申请办理民事主体资格变更。
    • 外国教育机构合作办学项目的具体审批和管理办法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6
      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实施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合作办学项目的具体审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合作办学项目的具体审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制定。
    • 民办教育机构变更申请书怎么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8
      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经学校理事会(董事会)决定,____________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原来的__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__。请予批准。 申请人______(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有关材料____份。 注: 1.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申请由学校的举办者向原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时同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拟任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