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合同纠纷我应告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06 14:40:32 454 人看过

一、房产证纠纷起诉的时效是多久

关于房产证争议的诉讼时效问题,一般规定为三年。

在此基础上,对于所有涉及房地产争端的案件,都适用于相关民法与行政法则的时效条文规定。

在此背景下,通常会出现以下几种可能的情形:首先,所谓普通时效,实际上则是指在其他现行法律对于诉讼时段有所特殊规定之外的诉讼时期。

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若需向各级人民法院申请维护其民事权益,其诉讼时期设定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二、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

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

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纠纷起诉的时效是多久”,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08: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会有不同情况:第一,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因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个身份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第二,对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应慎重,因为虽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考虑到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并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应倾向于认定合同有效,第三,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中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此这种情况
    2023-02-21
    85人看过
  • 人寿保险合同纠纷的被告是谁
    人寿保险合同纠纷的被告是保险人,一般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人的基本权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保险人的基本义务;与此相对应的,交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被保险人的基本权利。一、人寿保险理赔的流程1、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将相关的资料由自己或委托他人送到保险公司。2、保险公司理赔部接到材料后,会马上立案。如遇重大事故或有疑问的事故,会派专人进行调查。3、调查员根据要求,展开调查。4、理赔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计算出赔付金额。如有疑问仍可派人调查。作出核赔结论。5、理赔员将审核意见和结论上报,专人签批,签批同意后结案。6、通知领取赔款或其他书面通知。二、人寿保险理
    2023-03-02
    234人看过
  • 农村拆迁纠纷谁应为被告?
    一、农村拆迁纠纷谁应为被告?拆迁合同纠纷被告是政府等相关负责拆迁的行政机关,根据我们国家《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明文规定,法人或者是公民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作出行政行为的,具体行政机关应当是被告,涉及到复议问题的话,也有明文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二、拆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2023-06-15
    136人看过
  • 如果出现了拆迁合同纠纷告谁
    1、拆迁合同纠纷被告是政府等相关负责拆迁的行政机关,根据我们国家《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明文规定,法人或者是公民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作出行政行为的,具体行政机关应当是被告,涉及到复议问题的话,也有明文规定。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一、拆迁
    2023-02-21
    264人看过
  • 买房阴阳合同的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买房阴阳合同的纠纷需要补税吗
    一、买房阴阳合同的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买房阴阳合同的纠纷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只能是通过诉讼的途径,买房阴阳合同是以阳合同的内容为准的。合同一经签订就生效,但是,如果合同违背法律、违背公序良俗或行政法规效力强制性规定就是无效的。二、买房阴阳合同的纠纷需要补税吗买房阴阳合同的纠纷是需要补税的。买房签阴阳合同避税是违法的。税收是由我国法律强制性规定需要缴纳的,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买房签订阴阳合同来避税不仅会使合同无效,还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法责任。《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买房阴阳合同的效力如何买房阴阳合同的效力可以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2023-06-24
    371人看过
  •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谁管
    房屋装修合同纠纷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一、支付工程款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而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所以给付工程款纠纷是属于专属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2023-02-04
    356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被告会坐牢吗
    一般来说,发生于民事领域的买卖合同纠纷,被告败诉的,只需要依法履行法院民事判决书中所判决的义务即可,不会坐牢。但是如果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载明的义务,且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可能会被法院采取人身强制执行措施。一、被银行起诉了是不是就要进入黑名单了?欠钱被起诉不会被列入黑名单,但如果欠钱被起诉,法院判决后被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书的会被列入名单。所谓名单也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在审理期间双方达成了调解,或者判决之后,自觉履行判决,是不会进入被执行失信人员名单的。执行程序中对于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才会加为失信人名单。二、被执行银行卡被法院冻结怎么办法院冻结银行存款,区分两种情况来确定处理方式:1、原告在起诉前或者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依法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这种情况下,被告可以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由法院解除对银
    2023-03-28
    257人看过
  • 我应该如何处理房屋买卖纠纷呢?
    房子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有约定的从当事人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1双方协商2找第三方调解3申请仲裁4向法院起诉以上处理方式由当事人自主选择,最好协商,这样对双方都有利,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具体如何处理房屋买卖纠纷,要看纠纷的实际情况确定。房屋买卖纠纷注意问题随着社会发展,房屋交易量逐年增多,而对一般人而言房屋交易价值额较大,相关纠纷的处理具有自己的特色。《规定》此次修改,将房屋买卖从原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单列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级案由,并且将其中涉及商品房买卖的合同纠纷都作为第四级案由。而伴随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经济适用房、农村房屋的买卖也逐年增多,《规定》增加了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农村房屋买卖合纠纷同作为第四级案由。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以及其他各类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使用本案由;而签订商
    2023-08-09
    443人看过
  • 房买中介合同书纠纷
    问:我09年10月通过中介协商,与一房主达成了购房意向,我并首先与中介签定了《房产买卖中介合同书》,第二天,房主提价,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怎么界定?我应该怎么处理!律师:这里面存着多种不同的法律关系。首先你与中介公司之间形成的是中介服务关系,主要住据双方签订的中介合同;其次,你与房主之间达成了购房意向,但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之间没有建立合同关系,你可与对方继续就房屋买卖的细节进行协商。一、购房交易失败仍需支付中介费吗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中介公司通过居间服务,促成了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便可认为中介公司已经履行完毕自己的居间义务。自此,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中介公司支付居间费用即中介费。即便以后,购房交易失败,如果不是因为中介公司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原因致使购房合同解除,买卖双方均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二、如何区分订金和诚意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
    2023-06-23
    488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列被告的
    合同纠纷的被告应当是对当事人遭受的损失负有责任的合同相对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有明确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合同诉讼中的被告,是指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原告和被告都是合同诉讼的当事人,是最基本的诉讼主体,诉讼当事人的特征在其身上有最充分的体现。原告和被告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与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而参加诉讼,受人民法院裁判的约束。合同纠纷案子直接起诉合同相对人就行。合同诉讼中的被告,是指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2023-02-24
    383人看过
  • 房屋租赁纠纷我该找谁
    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可以诉诸法院。房屋租赁纠纷是一种常见的民事纠纷,是指房屋与土地的权益纠纷。一旦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市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解决:1、调解。是指租赁双方和承租人在第三方主持下,通过自愿协商,消除纠纷,达成和解的方法和活动。在我国,作为基层群众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尤其适用于界限不清、责任不清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请附近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可以相互理解、相互妥协,从而达到不损害和谐解决纠纷的目的。2。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产权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仲裁,中间认定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仲裁裁决,解决房屋纠纷。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
    2023-05-08
    349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二手房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因为:一、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和二手房交易双方的法律风险意识淡薄,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二、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与二手房买卖交易双方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往往与二手房买卖双方一同签订一份合同,多称为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将二手房买卖合同与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的内容混在一起,内容约定多含糊不清。三、逃避居间义务1)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深圳市房产交易市场办理产权证时不在《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契约》(现变更为《深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上签字盖章,不如实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反映在合同上,逃避居间义务。2)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经常会就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如何履行发生争议。3)二手房买卖双方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提高警惕,选择正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免权利被非法侵害。四、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内容
    2023-02-04
    171人看过
  • 借款合同纠纷应该起诉谁收回欠款?借款合同纠纷找谁处理
    一、借款合同纠纷应该起诉谁收回欠款?借款合同纠纷应该起诉借款人收回欠款。清偿外部所欠债务,各合伙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所谓“连带”,即债务人之间对债务的清偿有连带关系,实质上就是相互承担履行债务的担保责任,其内容包括:一是任何一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即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债务人请求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随着任何一个债务人对全部债务的清偿而宣告消灭;三是清偿超出自身份额债务的原债务人成了新的债权人,有权向其余连带债务人请求偿付各自应承担的份额。二、借款合同纠纷找谁处理借款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找法院处理,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1.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2.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另,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3.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
    2023-05-03
    203人看过
  • 加工合同纠纷被告如何应诉?
    根据原告提出的诉求,组织证据,进行答辩。按照规定,法院会将原告的起诉状转交被告。作为被告,必须吃透起诉状的内容,明白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做到有的放矢。阅读应诉通知书,了解举证期限。法院在送达起诉状时,会一并送达应诉通知书。在应诉通知书中,往往会确定原、被告的举证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左右。准备答辩状、整理反驳的证据。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可以整理出自己的答辩意见,以便及时提交法院。一、不接受调解多长时间收到传票1、被告在原告起诉并被法院立案受理后的五天左右,就会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法院立案后,要有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的时间、给予被告答辩的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后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内开庭。具体还要看个案及法院的排期情况而定。2、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
    2023-06-29
    21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举证对谁有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5
      是你自己的问题吗?关于证据证明力的问题请教? 2007-05-2103:51对调解不满意,可以反悔吗? 2007-05-1103:43他的律师是全权代理,他可以增加代理人吗?在法庭上原告可以参加发言吗? 2007-05-10 11:19这个官司可以打吗? 2007-04-3005:56综合昨天大家的帮助,得出两种诉讼方式,请帮助看一下那种更好?大家了! 2007-04-2209:31我的律师的看法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买方违法,判决费用应谁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6
      合同约定仲裁条款的(包括仲费的承担方式),可向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明确仲裁机构的,仲裁条款无效,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仲裁费除有约定外,由申请人预交,最终由败诉一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第七十五条中国仲裁协会制定仲裁规则前,仲裁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
    •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的被告应该是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劳动力派遣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对内而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本单位职工)有劳动合同关系。对外而言,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劳动力派遣合同的履行把三方
    • 因买房合同纠纷起诉标准,买房合同纠纷应该如何起诉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31
      购房合同纠纷起诉程序如下: 一、写起诉状。 二、向被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及证据复印件,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3、法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 4、立案后,立案庭应当立即或者通过邮政快递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需要直接送达的,由立案庭交付法警队执行。 五、缴纳诉讼费。 六、开庭审理。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与被告的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5
      是你自己的问题吗?他的律师是全权代理,他可以增加代理人吗?在法庭上原告可以参加发言吗? 2007-05-10 11:19这个官司可以打吗? 2007-04-3005:56综合昨天大家的帮助,得出两种诉讼方式,请帮助看一下那种更好?大家了! 2007-04-2209:31我的律师的看法和以前咨询的不一样怎么办? 2007-04-2106:51对不起我没有说清楚,被告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注明购房款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