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判决认为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未出资,所以其不是真正的产权人,购买人知道其家庭成员情况,因此其买卖合同无效。
其实,房屋产权人是否出资购买,不影响其对房屋拥有的权利,父母购房而以成年子女名字登记的,应当视为赠于或家庭共有。但内部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鉴于产权证的公示效力,第三人与登记的产权人交易的,应当认定其合同效力。否则将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的安全和交易相对人的合理预期。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2010年8月24日
父母以女儿名义买房女儿转卖第三人无效
本报北京8月23日讯盛先生夫妇为了享受更多按揭购房的优惠,以女儿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产。女儿则在领取房屋产权证书的第二天将房屋转手卖给了秦女士。今天,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房屋产权纠纷案,一审判决涉诉房产为盛先生夫妇所有,其女儿与秦女士所签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盛先生夫妇诉称,为取得更长的按揭贷款期限,2005年1月,他们借用女儿盛小姐的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屋,并筹借了部分资金交纳了首付款及相关费用。其后,他们全家搬入该房内居住,并按时足额交付全部按揭款。2009年8月,盛先生夫妇将原有住房变卖,用售房款提前偿还了全部贷款。盛先生夫妇准备将房屋产权办归自己名下时才发现,此房已被女儿卖给秦女士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被告盛小姐辩称,原告在购买此房屋的过程中没有出资,原告的实际居住行为,并不代表他们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秦女士辩称,她花了90万元购买此房屋,是善意取得。
法院认为,盛小姐辩解涉诉房屋为其出资购买,没有事实支撑及证据支持,故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房屋权利人。盛小姐对涉诉房屋没有处分权,其与秦女士签订出卖房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王新民杨秀芝)
■庭审焦点■
盛小姐是否为房屋权利人
秦女士是否善意取得房产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盛小姐是否为涉诉房产的权利人,秦女士是否是善意取得涉诉房产的所有权。
法院认为,涉诉房屋通过公示方式显现出的所有权人原为盛小姐,但涉诉房屋的取得是以支付一定对价的形式实现的。本案争议的房屋是2005年1月购买的,而在购买房屋时,盛小姐刚刚参加工作不久,虽有收入,但其收入不能满足其日常开支,盛小姐尚有很多外债存在。在此情况下,盛小姐没有能力支付数额如此巨大的购房款。盛小姐就其所述支付购房款一节,未提交相应的证据。故盛小姐辩解涉诉房屋为其出资购买,没有事实支撑及证据支持。盛小姐虽与父母一起生活,但盛小姐在购买涉诉房屋时未作出贡献,故其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房屋权利人。
盛小姐必须在有权处分的情况下,才能与秦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盛小姐与秦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经过盛先生夫妇的追认,盛小姐在订立合同后亦没有取得处分权。所以,盛小姐与秦女士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被确认为自始无效。
秦女士明知盛小姐的家庭成员情况,且明知盛小姐的父母不知道盛小姐卖房。盛小姐本人也明确告知秦女士所出售房屋不为自己所有,她并未出资购买此套房屋,房产归盛先生所有。秦女士在没有看过涉诉房屋的格局、设施的情况下即购买房屋,故不能认定秦女士购买房屋的行为是善意的。(王新民杨秀芝)
-
买卖合同里的签署人没有权力,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492人看过
-
房产买卖协议未签署,买方不出具,是否会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106人看过
-
产权未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可信赖?
405人看过
-
合同签署人未经法人确认的合同是否有效?
60人看过
-
离婚协议签署后未登记是否有效
421人看过
-
合同签署人是否有资格签署?
472人看过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
有买卖合同未办登记的房子,谁的产权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11《民法典》规定,房子所有权的变更转让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要从过户手续办妥之日起才能成为业主,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前,房屋还是卖家的; 既然房子还是卖家的,因卖家欠款而导致房屋被查封甚至拍卖,仅凭一纸合同是无法让法院停止执法的。
-
产权未登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法律有哪些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09法律咨询解答 按实际情况,虽然房屋权属未登记,但只要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要件为: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
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登记才能发生效力?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4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我觉得你说的不是第9、15条的意思,这两条不涉及你提到的问题2、第九条说的是不动产的效力一般是经登记生效;第15条是指买卖不动产的合同是成
-
买卖合同产权登记什么是产权登记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9商品房买卖合同产权登记的办理 1、现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登记受理单。 2、预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由甲乙双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提出办理本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申请,提交土地房屋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