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犯罪故意涉及的内容和产生时间、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对象以及是否退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等方面的区别。其中,犯罪对象方面的差异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因素。
1.犯罪故意涉及的内容和产生时间是有所不同的。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确知道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已经持有的财物,而且这种故意只能在持有财物之后产生;而后者则是指行为人明确知道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知道的秘密方法非法获取他人财物,这种故意只能在非法获取财物之前产生。
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前者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或半公开的;而后者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
3、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已经持有的他人财物;而后者的对象则只能是行为人在犯罪前并不持有的他人财物。其中犯罪对象方面的差异应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关键的因素。
4、是否退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前者必须是拒不退还或交出他人财物的,才构成犯罪,而后者即使窃取他人财物之后又主动退还的,也已构成犯罪,主动退赃行为只能作为一个酌定量刑情节来考虑。
犯罪故意与手段区别
犯罪故意与犯罪手段是两个在犯罪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概念。犯罪故意指的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而犯罪手段则是指行为人实施具体危害社会的行为所采取的具体方法。
犯罪故意和犯罪手段是紧密相连的,没有犯罪故意就无法有犯罪手段,而犯罪手段则是犯罪故意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如果只具有犯罪故意,而没有实施具体危害社会的行为,那么就不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会因为疏忽或者不慎而实施犯罪手段,但仍然具有犯罪故意。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既遂或者犯罪未遂。
犯罪故意和犯罪手段的区别在于,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而犯罪手段是指行为人实施具体危害社会的行为所采取的具体方法。
犯罪故意和犯罪手段是紧密相连的,没有犯罪故意就无法有犯罪手段,而犯罪手段则是犯罪故意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如果只具有犯罪故意,而没有实施具体危害社会的行为,那么就不可能被认定为犯罪。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会因为疏忽或者不慎而实施犯罪手段,但仍然具有犯罪故意。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既遂或者犯罪未遂。
1、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规定:职务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
如何在实践中区分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诈骗罪
144人看过
-
在司法实践中怎么才算盗窃罪
355人看过
-
在司法实践中职务侵占和盗窃如何区分和处理
51人看过
-
偷窃罪和盗窃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区别是什么?
396人看过
-
抢劫、盗窃与侵占:三种犯罪行为的法律界定及司法实践
483人看过
-
盗窃罪司法实践中的加重情形
235人看过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更多>
-
盗窃罪与抢劫罪的区别,盗窃罪与侵占罪区别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25一、盗窃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1、盗窃罪与抢夺罪的最本质区别就在于客观方面行为的隐蔽性和公然性。 2、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对财产所有人当场使用暴力或威胁,而占有他人财物的; 而盗窃罪是指在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两者的关键区别就是,是否当面使用暴力或威胁。 3、盗窃罪的秘密窃取行为必须能贯穿整个窃取财物的全过程,如果行为人先是秘密窃取,但是在还没有既遂之前; 即控制财物之前,
-
盗窃罪未遂司法实践中如何判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盗窃罪是发案率最高的犯罪之一,但是很多小偷在盗窃过程中就被发现了,这时候就是盗窃未遂。司法实践中怎样判定盗窃罪未遂?判断标准就是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盗窃未遂怎样处罚?下文为您解答。一、怎样判定盗窃罪未遂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
-
盗窃罪、职务侵占罪、侵占罪、侵占罪与复杂财物罪的区别在哪些方面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3盗窃罪、职务侵占罪、侵占罪三者简单区别如下:盗窃罪:在受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偷拿走受害人的财物。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侵占罪:将替他人保管的财务私自占为己有。《刑法》对三者的量刑标准: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
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是什么, 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4《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一定时间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罪和盗窃罪均属侵犯财产类犯罪,两罪的犯罪对象都是他人的财物,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但
-
如何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 盗窃罪与他人财物罪中的代位权, 侵占罪?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判断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脱离占有以及由谁占有。行为人不可能盗窃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对自己事实上已经占有的财物只能成立侵占罪。侵占罪的特点是将自己占有的财产不法转变为所有,因此,只要某种占有具有被处分的可能性,便属于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即占有。从客观上说,占有是指事实上的支配(与非法占有目的中的占有不是等同概念),不仅包括物理支配范围内的支配,而且包括社会观念上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