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察预告几天后出考察公示
1、考察预告应在考察前1至3个工作日进行。考察公示一般在考察预告出来后10个工作日。考察预告可视不同情况,采用张贴公告、书面通知、开会和新闻媒体预告等方式。领导干部交流后任职不满两年的,还应在原工作单位进行预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二、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1、动议,实际上就是核心成员,拿出一个初步方案,提出拟使用人选;
2、群众推荐,这个环节是为了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检验初步方案和拟使用人选;
3、考察,考察的目的其实就是再多听取一下意见,全方面了解拟使用人选的相关情况;
4、讨论决定,最终能不能够得到提拔,还是要看能不能通过;
5、任职,决定后基本上就差不多了,公示也一般不会有什么情况,最后下达正式任命。
公务员干部考察预告之后是什么程序
干部考察工作是指考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的考察、了解、评价,并以此作为加强领导班子管理和对领导干部任用、奖惩的依据。干部考察也是通常所说的干部考核。考察和考核的概念大同小异。从干部管理的角度来讲,考察和考核这两个概念可以通用。干部考察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是选人用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对领导班子进行调整的重要依据。做好干部考察工作,可以正确评价干部的德才,判断其是否称职;可以考察干部能力,充分发掘优秀领导人才;可以为合理使用干部,确定干部升降、奖惩等提供依据,还可以对干部形成有效的激励,使其作用和能力得到充分发挥,缺点和不足得到克服。
-
新疆公证考察组来我市考察
199人看过
-
对检察预防的几点粗浅思考
321人看过
-
公司收购需要几次考察
458人看过
-
缓刑考察期考察哪些内容
400人看过
-
缓刑考察期考察哪些内容
269人看过
-
考察公司股东出资方式
391人看过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
缓刑考察期考察哪些内容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19《刑法》第269条规定,被判处管制,判缓刑,假释或暂缓监外执行的犯罪人,依法执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方法》,第五条规定:适用社区矫正的犯罪者、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验证其居住地,在判决时或离开监狱前,应书面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的时间和过期报告的结果,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判决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送
-
缓刑考验期满后由谁考察云南在线咨询 2022-01-29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
-
缓刑由公安机关考察还是司法机关考察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2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一般是司法局,司法所负责日常社区矫正工作。《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条县级
-
可以不出国考察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
-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仍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应当继续考察预备党员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6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仍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条第三款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