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1:30:17 294 人看过

《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条: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聚众扰乱政府机关的处罚是什么?

1、没有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相类似有扰乱单位秩序罪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2、扰乱单位秩序罪表现为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3: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军事设施的保密制度,也侵犯了军事禁区的秩序。军事禁区,是指最重要的或者具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军事设施规定的保护区域。军事禁区数量虽少,但都是国家最重要的或具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军事设施,是我国完整的军事设施体系的重要部分。一旦毁坏,将对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军事禁区,是国家根据军事设施的性质、作用、安全保密的需要和使用效能的特殊要求,在依法划定的一定范围的陆域、水域和空域采取特殊措施重点保护的区域。它们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或者由军区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确定。这些设施,为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和领土主权完整奠定了物质基础,也为人民军队完成作战、战备、训练、执勤、科研等任务创造了必要条件,而且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我国国防法和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公民和组织都有保护军事设施、遵守保密规定的义务
    2023-02-04
    66人看过
  •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与其他罪名的界限
    1、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两罪在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相同。其区别:一是犯罪客体不同。前罪的客体是军事禁区管理秩序;后罪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二是侵害的对象不同。前罪侵害的对象是军事禁区;后罪侵害的对象是公共场所。2、本罪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界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聚众冲击I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两罪在犯罪主体、丰粤亨面、客观方面相同或者近似,其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军事禁区秩序;后者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军事禁区;后者的犯罪对象是除军事机关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区。3、本罪与武装叛乱形式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行为的界限。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中的持械冲击军事禁区,用武装叛乱罪中的持械冲击军事禁区相似。对以武装叛乱形式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
    2023-03-06
    243人看过
  •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军事设施的保密制度,也侵犯了军事禁区的秩序。军事禁区,是指最重要的或者具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军事设施规定的保护区域。军事禁区数量虽少,但都是国家最重要的或具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军事设施,是我国完整的军事设施体系的重要部分。一旦毁坏,将对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军事禁区,是国家根据军事设施的性质、作用、安全保密的需要和使用效能的特殊要求,在依法划定的一定范围的陆域、水域和空域采取特殊措施重点保护的区域。它们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或者由军区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确定。这些设施,为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和领土主权完整奠定了物质基础,也为人民军队完成作战、战备、训练、执勤、科研等任务创造了必要条件,而且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我国国防法和军事设施保护法规定,公民和组织都有保护军事设施、遵守保密规定的义务
    2023-02-18
    166人看过
  • 既遂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的处罚有哪些?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既遂的处罚标准:1、犯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的,对主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其他积极参与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只追究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的主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的刑事责任,而不追究一般参与者。主要分子是指在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犯罪活动中起组织、规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积极参与是指积极参与冲击军事禁区犯罪活动,在犯罪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或者有其他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对聚众影响军事禁区的主要分子,在判处主刑的同时,一般也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的认定(一)罪与非罪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本罪以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作为犯罪构成要件。如果虽然有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的行为,但尚未达到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程度,或者虽然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但只属一般参与者,尚不属积极参加的,则都不构成犯罪,可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对于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
    2023-07-03
    222人看过
  •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一、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二、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犯罪构成特征是什么?1、客体方面特征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禁区秩序。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的犯罪对象是军事禁区,包括禁区内的军事设施、各种建筑、自然环境、周围设置的障碍物等。它直接危害军事设施的安全和使用效能,威胁军事秘密的安全,危害国防利益。所谓军事禁区,是指国家根据军事设施的性质、特点、作用、安全和保密的需要、使用效能的特殊要求,在依法划定的一定范围的陆域、水域或空域采取特殊措施重点保护的区域。军事禁区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确定,或者由军区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确定。划定军事禁区,是保证军事设施的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的需要,也是保证军事禁区内
    2023-04-12
    318人看过
  • 第三百七十一条【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定义、量刑】
    刑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一条【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定义、量刑】第三百七十一条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解释】本条是关于妨碍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的犯罪及其刑罚的规定。本条共分两款。第一款是关于扰乱军事禁区管理秩序的犯罪及处罚的规定。“聚众冲击”是指纠集多人强行进入军事禁区,占据办公地点、毁坏财物等暴力性的干扰活动。“军事禁区”,根据《军事设施保护法》的规定,国家根据军事设施的性质、作用、安全保密的需要和使用效能的要求,划定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
    2023-06-11
    52人看过
  • 军事禁区聚众冲击的量刑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bai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d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传销罪量刑标准是怎么回事?传销罪量刑标准是:根据法律规定,组织领导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通过支付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取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形成层次,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数量作为报酬或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骗取财产、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条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
    2023-07-15
    107人看过
  •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定罪量刑怎样的,构成要件怎样的
    一、定罪量刑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只追究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而不追究一般参与者。“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积极参加的”,是指主动参加冲击军事禁区犯罪活动的,在实施犯罪申起了重要作用或者有其他犯罪行为的等。对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的首要分子,在判处主刑的同时,一般也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二、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军事设施的保密制度,也侵犯了军事禁区的秩序。军事禁区,是指最重要的或者具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军事设施规定的保护区域。军事禁区数量虽少,但都是国家最重要的或具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军事设施,是我国完整的军事设施体系的重要部分。一旦毁坏,将对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军事禁区,是国家根
    2023-02-11
    153人看过
  • 怎样判定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情节轻微的量刑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的量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怎么量刑处罚?犯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量刑处罚是:犯罪行为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实施该犯罪行为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实施该犯罪行为的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条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06
    444人看过
  • 法院对于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条【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一、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被告人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又要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情况,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要综合考虑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
    2023-03-24
    426人看过
  • 枣庄男子违建被强拆聚众冲击军事禁区被判刑
    家住枣庄市薛城区的杨某,因在军事禁区旁边违章盖房,被行政执法部门强制拆除,杨某纠集家人聚众冲击军事禁区,殴打武器库工作人员,日前,薛城区人民法院以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去年8月15日下午,杨某私自在薛城区民兵武器装备库墙东违章建房,被土地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强制拆除,而迁怒于该库工作人员刘某,并以此为借口纠集亲属等人到民兵武器装备库门口吵骂,敲砸武器装备库大门,向院内扔砖头、石块,拦截武器装备库车辆。下午17时,杨某不顾工作人员警告,持镢头等工具冲入院内,将工作人员褚某打成轻伤,将吴某、张某打成人体轻微伤。案发后,杨某主动赔偿了褚某、吴某和张某的部分经济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纠集家人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了军事禁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案发后,杨某能主动赔偿褚某等人的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该院作出上述判决。
    2023-06-11
    369人看过
  • 军事禁区冲击罪的量刑如何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是指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行为。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怎么去量刑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强行侵入国家机关的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1、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条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
    2023-07-04
    338人看过
  • 军事禁区聚众罪行的量刑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对于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本罪只追究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而不追究一般参与者。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的构成要件犯罪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军事禁区而冲击或者明知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会造成危害后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这种犯罪,行为人往往基于某种个人目的来故意实施,如泄私愤、为达到某种要求而通过聚众扰乱秩序来施加压力等等。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行为。我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15条规定:禁止陆地、水域军事禁区管理单位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进入禁区,禁止对禁区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经军区级以上军事机关批准的除外。第33条规定扰乱军事禁区的管理秩
    2023-07-07
    201人看过
  • 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还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案情]2005年9月17日8时许,李集镇庙东村村民司*安及女友在商永公路李集超限站东200米处因交通事故死亡。次日庙东村委干部司*营(另案)等人以事故是李集交警中队追车造成的为由制造事端,组织群众到李集交警中队闹事,借机发泄其对公安交警的不满情绪。期间,被告人李*义积极参与,与庙东村群众一起开车拉人到李集交警中队。在群众与干警厮打期间,李*义抱住一名干警让其岳母殴打。被告人李*套受司*营的指使,两次到李集街上找人作证,让在一张白纸上签名并按指印,以证明司*安的死是交警追车造成的,为司*营等人提供闹事依据。被告人司*华在得知庙东村群众要把尸体抬到李集交警队后,给新闻媒体打电话,发现公安干警外出时,鼓动群众起哄、围攻、阻拦。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司*营、司*军等人的组织下,强行将司*安及女友尸体抬到李集交警中队办公室,砸坏门窗玻璃及办公用具,殴打、辱骂干警,致使李集交警中队正常工作无法进行达8
    2023-04-25
    26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哪些是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罚,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怎么处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1
      关于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怎么处罚,我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一条有明确规定:“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罪只追究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 什么叫“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12
      组织、企划、指挥大众冲击军事禁区,积极参加大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冲击3次以上或1次冲击持续时间长的;(2)持武器或采取暴力手段冲击的;(3)冲击重要军事禁区的;(4)战时发生的;(5)其他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 如何量刑构成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1
      1.本罪只追究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而不追究一般参与者。 2.“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积极参加的”,是指主动参加冲击军事禁区犯罪活动的,在实施犯罪申起了重要作用或者有其他犯罪行为的等。 对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的首要分子,在判处主刑的同时,一般也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参考)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量刑指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5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量刑指南是对首要的分子判处五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是积极参加的分子,需要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积极参加的是主动参加冲击军事禁区活动的行为人。
    • 现在聚众冲击军事禁区被判几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5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法律规定只追究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员的刑事责任。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中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这种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既可以是非军人,也可以是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