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条款可以增加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6:15:48 144 人看过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签订后,是不能随意变更劳动合同里面的内容的,员工是可以要求合同中加条款的,但是要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内容,但是不能单方面要求。具体还应按照实际情况而定。

一、劳动合同生效变更的步骤怎么变

《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具体的劳动合同更改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3、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变更相关的内容。

4、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此外,劳动合同的一般更改仅限于内容的变更,具体包括了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以及不影响劳动报酬强度的前提下变更工作岗位,要注意是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如果企业是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例如降薪、增加劳动强度、变更合同期限等,劳动者都可以拒绝。

二、劳动合同可以留空白条款吗

劳动合同不可以留空白条款。若劳动合同留空白条款,则用人单位可能会在空白处填上对劳动者不利而对单位本身有利的内容,包括较少的工资、更长的工作时间、与协商结果不一致的工作期限等。由于劳动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员工即使发现内容与协商的不一致或者有错误,却又难以举证证明用人单位的行为是违法的,一出现纠纷,劳动者就容易处于不利的地位。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在劳动合同填写清楚完整,并且确认是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内容后,方可签名。

三、签订劳动合同都需要注意哪些?

第一,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平等自愿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应以平等身份签订劳动合同。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加于人和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执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有些合同规定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子女;因工负伤协议“工伤自理”,甚至签订了生死合同等显失公平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这类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成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因此,在签订合同前,双方一定要认真审视每一项条款,就权利、义务及有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有效合法的劳动合同。

第三,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同时,要注意劳动合同的内容,这是履行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处理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除此以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协商约定其他条款。劳动合同期限有三种形式,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三种形式。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明确的终止日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以一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为合同期限,也是有固定期限的一种特殊形式。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但必须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终止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工作内容”主要指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的数量或指标。由于《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工作内容”的规定要与同岗、同工种的职工完成的任务相同。

第四,既要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又要结合实际。签订劳动合同偏离法律、行政法规,可能产生无效合同,但又不能千篇一律地照抄法律、行政法规,而必须结合实际情况,特别要注意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留有余地的地方。因为这些地方就是照顾适用者的特殊情况。如对于《劳动法》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只要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工作时间究竟定为几小时,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协商。这就是正确运用法律、行政法规留有余地的一种情况。

第五,合同内容可简可繁。劳动合同签订时要因人、因地、因事而异。简,容易记忆,便于签订,商量余地大;但条款过于简单、原则,容易产生认识和理解上的分歧和矛盾,而带来不利影响。繁,在执行时容易掌握,可以减少分歧和争议的发生,但在签订时比较麻烦,而且再详细的劳动合同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要简、繁相结合,如对于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的一些没有变通余地的内容,可以只写明按照某项规定执行即可,这就做到了简;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具体规定或者允许当事人变通的内容,特别是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就应当规定得详细一些。

第六,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它涉及到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利益,能够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在语言表达和用词上必须通俗易懂,尽量写明确,以免发生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6: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条款
    劳动合同中的加班工资条款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订立,且要符合下列标准:劳动者在日常加班的,单位需至少支付一点五倍的工资;在无补休的休息日加班的,至少需支付双倍的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则至少需支付三倍的工资。劳动合同加班工资有诉讼时效吗不支付加班工资是有诉讼时效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一般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4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2023-08-01
    73人看过
  • 合同打印后是否可以手写增加条款呢
    合同打印后可以手写增加条款,但是在签字时为了避免争议,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在增加的条款上加盖印章、手印或者在其旁边签字,以证明该条款属于双方合意。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租房合同打印出来用手写添加的有效吗县法院不可以判处无期徒刑。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被判无期徒刑的案件应该首先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而县法院一般是属于基层法院,所以是不能审理的。基层人民法院遇到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
    2023-08-04
    323人看过
  • 购房合同可以追加条款吗
    可以要求增加补充条款。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合同的内容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一、当主合同无效时补充协议也无效吗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关系: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一般不会同时产生,有一定的时间差,主合同成立时间在前,补充合同成立时间在后,这是补充合同产生的时间规律。所以,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基本关系。当然
    2023-03-04
    441人看过
  • 劳动合同薪资是否增加?
    有可能。要根据公司规定。根据劳动法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劳动合同续订即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不同的劳动合同。在续签合同时,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加薪,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合同终止不续签,则没有经济补偿金。续签劳动合同薪资怎么写劳动合同中工资数额按双方约定如实填写。如果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为避免发生纠纷,应该一一写明。如果劳动合同中对于工资数额未做详细的约定,双方可以补充签订薪资确认单或薪资构成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有同样的效力。《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
    2023-07-12
    417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请求可以增加吗
    一、劳动争议诉讼请求可以增加吗劳动仲裁可以增加诉讼请求,但是应当在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二、诉讼请求归纳的三个原则(一)从新原则。当事人的诉、辩内容前后矛盾,按照从新的原则归纳诉、辩内容。如第一次开庭陈诉请求与第二次陈诉请求不一致,按照第二次开庭陈诉请求为准;起诉书和开庭陈述不一致,按照开庭陈述为准。(二)庭审结束后意见不归纳。(三)归纳从新亦从真。三、劳动争议案件是否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答案是可以。(一)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分为两种情形。1、对仲裁时的请求进行了质的变更,比如经济补偿金变为经济赔偿金,此时应向当
    2023-06-04
    468人看过
  • 职员对劳动合同条款有异议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
    一、职员对劳动合同条款有异议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1、职员对劳动合同条款有异议不签劳动合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2、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2)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3)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4)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5)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6)是劳动纪律。(7)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
    2023-04-19
    260人看过
  • 合同怎样增加生效条款?
    增加合同的生效条款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订立补充协议;或者直接在原合同上增加条款,但是增加的条款的内容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是真实的、合法的、明确的。一、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哪些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要求劳动合同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全日制用工外,都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必须具备必备条款,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要求劳动合同内容公平合理,用人单位不得以强势地位压制劳动者而制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3、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平等,订
    2023-03-04
    107人看过
  • 续签劳动合同薪资有没有增加的可能性
    有可能。要根据公司规定。根据劳动法规定,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劳动合同续订即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不同的劳动合同。在续签合同时,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加薪,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合同终止不续签,则没有经济补偿金。一、到底劳动合同期满了怎么处理?劳动合同期满的处理是不需要提前通知就可以辞职,如果公司没有其他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合同到期被辞退有经济补偿金吗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都应当向
    2023-02-24
    204人看过
  • 合同中是否应增加不可抗力条款
    这需要双方协商决定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是什么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中的规定,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则应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另一方不得就此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可抗力条款是一项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条款是一项规定,如果发生不可预见的情况,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的条款,合同签订后,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不可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故。台风、冰雹、地震、海啸、洪水、火山爆发和滑坡等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如征用和征用。异常社会事件,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暴乱、暴乱等
    2023-05-07
    349人看过
  • 二审可以增加解除合同的诉求吗
    二审是可以参加解除合同诉讼请求的,二审时增加诉讼请求的,被告可以反诉,被告提起反诉的,可以合并审理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四十条诉的合并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是什么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上诉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称第二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是为了保证当事人依法行使上诉权和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而设置的。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二审程序的全部条文,都是针对审判上诉案件所作的规定。所以第二审程序是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
    2023-03-02
    65人看过
  • 使用劳动合同可以贷款吗?
    若在招行申请贷款,光有劳动合同不行的,贷款申请一般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1.身份证明资料2.婚姻证明资料: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3.本地居住证明资料:近一年任意3个月固定电话缴费清单,或水电费缴费清单等公用事业收费单据,或其他可以证明住址的资料4.担保证明资料5.用途证明资料:如,汽车贷款,就是在贷款发放前提供全额购车发票,或提供购车协议(合同)加首付款发票(或加盖经销商公章的收据)。贷款发放后必须提供全额购车发票(如发放前未提供)、车辆购置完税证明。6.还款能力证明资料:我行代发工资客户可以直接提供其代发工资账户流水;社保账户流水或个人纳税单等若这笔贷款还需要提供其它资料,经办行这边也会及时通知您,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也可以通过经办行详细确认此信息。一、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则有什么?1、亲自履行原则。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必须坚持当事人亲自履行原则。2、
    2023-06-26
    136人看过
  • 贷款劳动合同可以作假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提交,如果用人单位作假,属于伪造证据,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采取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无效合同,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属于可撤销劳动合同,受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若当事人双方采取恶意串通,签订的合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一、非全日制用工要签劳动合同吗?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约定口头协议而不签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2、非全日制工作是一种弹性工作制度,也被称为小时工。指的是在《劳动法》规定的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劳动者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以
    2023-06-21
    59人看过
  • 合同中手写的附加条款可以生效吗
    生效。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订立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能成立,在格式合同中的手写条款,如果双方都认可,自然可以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附加条款,当手写的条款和附加条款内容相冲突时,以手写的条款为准。一、格式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相、隐瞒真相,致使对方当事人产生错误的认识而同意与其订立格式条款。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只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格式条款才能成立。在一方当事人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是难以表示自己的真实意思的,采用欺诈或者威胁手段订立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某种格式条款,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损害。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指当事
    2023-03-23
    282人看过
  • 毁约劳动合同再参加校招可以吗?
    一、毁约劳动合同再参加校招可以吗?只要处理好与前单位的毁约事情就可以再参加校招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
    2023-04-18
    37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一下公司增加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可以随意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5
      公司增加劳动合同条款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劳动合同的主体同时通过才有效。单方面增加,对劳动者是没有约束力的,劳动者仍按照原劳动合同执行。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修改后的执行,那么劳动者可以去去当地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 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增加了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3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与《劳动法》相比,增加了以下内容: 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这些内容是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基本情况,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原因是实践中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可能与用人单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予以明确。 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原因是为了
    • 借款合同增加担保人可以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2
      行。借款合同可以由借贷双方签订,双方可以协商要求增加保证人。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 劳动合同能增加补充协议的合同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5
      补充协议不能增加合同主体。由于合同主体的增加属于实质性变更,原合同将无效。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格、报酬、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
    • 附加条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3
      签订合同补充条款,也称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