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农民工工伤规定
农民工工伤受《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规范与调整,暂时没有针对农民工工伤的具体规定。依据《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基本权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农民工均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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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问题的讨薪问题有哪些法律规定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061、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异议且工资数额明确时: 1、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向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条。此时,农民工可以持欠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法院判决或支付令生效后,农民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农民工认为拖欠工资数额明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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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与工伤认定:相关问题探讨青海在线咨询 2024-11-29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您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仍然有资格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权益。如果员工在遇到意外伤害时未能及时做出工伤认定,而是先行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那么后续如果被确认为符合工伤标准,则可依法享有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不过,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工伤保险基金所承担的费用部分不能通过医保实现报销。 如果您确实参加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报销所得将需退还,并应根据工伤情况重新申请报销事宜。无论是工作期间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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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农田占用问题探讨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071. 如果农田遭受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征收后,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为其提供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进行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则是根据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耕地的数量来确定的。 3. 对于其他土地的征收,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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