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产假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14:23:27 394 人看过

一、哈尔滨市产假规定

根据《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4月21日修正),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

二、哈尔滨市产假规定的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九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四十条职工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职级晋升及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二日,七日内不安排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二)结扎输精管、输卵管的,休假二十日;

(三)终止妊娠和采取其他避孕节育措施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医师意见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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