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的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20:30:55 173 人看过

(一)分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事先审查其授权委托书,看看总公司是否有授权,授权的范围又包不包括你们合同相议的。为了谨慎起见,也可以要求分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公章。

(二)超出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如果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的相对人没有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事后才知道总公司并没有授权或者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超过了授权范围,合同也不会沦为无效合同,而是效力待定合同,可以请求总公司追认,得到总公司追认后效力待定的合同就变为有效合同,相反,合同无效。在合同被总公司追认前,善意的合同相对人可以通知撤销。

(三)没有得到授权但适用表见代理的情形分公司没有得到总公司的代理权、超越总公司授权的范围或者代理权被终止、被限制后,仍然对外订立合同,善意的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的,适用表见代理制度,该合同有效,主要情形包括:

1、被代理人,即总公司明知行为人,即分公司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2、分公司持有总公司公章订立合同的;

3、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范围不明的;

4、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已经终止或者已经限制了某些范围,但是并没有及时通知让相对人知悉的;

三、分公司超出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为他人签订保证合同的,该保证合同无效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对外提供保证需要经过总公司的书面授权,总公司没有授权而分公司擅自对外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债务人、保证人(分公司)、债权人应当按照过错原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分公司的赔偿责任由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对外保证经过总公司的书面授权的,保证合同有效,但是如果总公司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的,应当由分公司承担全部保证合同的保证责任。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的全部债务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虽然可以和其他公司进行签署相关合同,但是分公司没有自己所属的独立法人,所有在和其他公司签署合同的时候还是需要出示由总公司颁发的相关书面授权,所有在和其他公司分公司签署合约的时候一定要将合同授权书检查清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的类型】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22: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我国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可对有限责任公司作出法律不同分类。1.多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公司这种分类的依据是投资者的人数。(1)多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公司法》第20条第1款所指的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属此类。(2)独资公司。即是仅有1个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公司法允许设立独资公司即一人公司,但不是任何人均可投资设立。这里的一人仅限于国家授权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公司法》第20条第2款)。2.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分类的依据是资本的所有制性质。(1)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即国有的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它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义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除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外,其余有限责任公司均是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3.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和特别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分类的依据是调整公司的法
    2023-06-09
    448人看过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如何办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一、违反分公司规章制度要承担什么责任分公司违法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二、签分公司合同需要盖章吗签合同应当用总公司合同章,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可以用分公司合同章。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
    2023-06-24
    104人看过
  • 公司分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责任有什么?
    很多公司做大做强之后就会开始开设分公司,这是一件企业做得好的标志,但是在法律上我们对于分公司的解释以及承担的责任体系是清楚的列明的了,所以很多公司希望通过分公司进行一些违法犯罪的活动但是不影响总公司的行为是不正确的,那么公司分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责任有什么?公司分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责任有什么?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没有设置法人代表的条件。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
    2023-04-19
    265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人数:限制公司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就是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国家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并无直接的规定,但从国家对股东的规定和对股东最高限额的规定来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应注意如下几点事项:(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既可以是国家或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企业法人,也可以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还可以是自然人,包括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公民个人;但国家有禁止或限制的特别规定者除外。国家可以单独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国家可以单独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企业法人、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作为发起人,用国有资产出资应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批准;国家单独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转让,依照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公民个人作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其范围是:农村村民;城镇待业
    2023-07-15
    84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查阅权相同吗
    一、什么是股东知情权股东知情权为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资料、账簿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活动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知情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知情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
    2023-03-16
    331人看过
  • 分公司与合同公司相互约定责任的合同怎么写
    分公司的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全部承担,因为分公司一切经营活动受总公司指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没有股份,不能够转让股权。一、公司分公司有股东吗?没有。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分公司分公司的性质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的主要特征如下:1、分公司是由
    2023-03-31
    208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的责任归属
    都是按一定比例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二者主要有三点区别:股东数量要求不同;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一、股东数量要求不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为2人,最多为5O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上的限制,股东上万人的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比较多的。二、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筹集资金设立,不能寻求其他方式筹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人筹集资金,也可以向社会募集股份。三、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内可以自由转让股
    2023-07-12
    365人看过
  • 什么是一人责任有限公司,公司法对一人责任有限公司有什么限制
    一、什么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简单。中国《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限制1、再投资的限制(1)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第二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作为股东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此一限制仅适用于自然人,不适用于法人。换言之,一个法人可以投资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023-03-26
    350人看过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如何进行登记?
    分公司一般是指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可以与本公司同时设立,也可以在本公司设立后再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由本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具体的是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设立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时间、负责人、经营范围。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在申请设立分公司的登记时,应当提交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023-06-09
    288人看过
  •  平常所称的有限公司是否等同于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是同一概念的不同称呼。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通常被称为有限公司,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具有相同的含义。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只是同一概念的不同称呼。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 相 关 概 念 】 有 限 公 司 与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一 字 之 差 , 含 义 大 不 同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是两种不同的公司形式,虽然它们在名称上只有一个字不同,但它们的法律含义却有很大的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其全部注册资本由股东出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都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责任
    2023-09-08
    381人看过
  • 什么兼具无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多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叫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条件(一)《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强调股东的唯一性。自然人股东应当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但2014年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已
    2023-06-21
    365人看过
  • 合伙公司是有限责任吗
    合伙公司是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有限合伙人和无限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外债承担有限责任,无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的对账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为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何剔除合伙公司的合伙人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9条第1款已经对将合伙人除名的法定事由进行了明确限定。即:“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合伙企业作出对某一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1、通过持有方式设计进入机制一方面是股权的持有方式,包括:代持、持
    2023-07-26
    154人看过
  • 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究竟有何不同?
    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地方有:1、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低,股东往往通过担任经营职务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定公司事务;股份有限公司两权分离程度高,法律对其强制义务规定较多。2、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证明是纸面记名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或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以纸面或无纸化股票为出资证明,既可以记名,也可以无记名,即股东持有的股份以股票的形式体现,股票是公司出具的证明股东持有的股份的证明,股票可以转让流通。3、公司的设立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4、股东或者发起人人数的规定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设立,主要是因为目前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取消了人数下限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数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5
    2023-07-11
    164人看过
  • 股份制公司 vs. 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是什么?
    股份公司和责任公司的区别是:1、性质上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经营不仅是资本的结合,更注重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在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其中股份公司中的非上市公司仍然具有一定的合资性;2、股权表现形式的差异: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权总额不分为等额。股东的股权以认缴的出资比例表示。股东在表决和偿还债务时,以认缴的出资比例享有权利和责任;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股金额相等的股份,由发起人或股东认购并持有。股东的表决权按认购股份计算,每股有表决权;3、设立方式和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筹集资金,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发行股票或上市。设立流程为:设立公司章程-股东支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外,股份有限公司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复杂:设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并
    2023-07-15
    25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分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具备合同主体?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1、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 2、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当然,它还包括签订合同等重要和不可或缺的环节。在签订合同时,分公司只需加盖分公司印章,无需加盖总公司印章。
    • 公司能直接跟有限责任分公司签合同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16
      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
    • 公司合同中分公司的责任划分谁负责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07
      1、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 3、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 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以同时设立其他公司设立分公司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8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同时设立分公司。有些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主要经营场所之外的其他地方,设立其他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机构,这就可以在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资产属于总公司,管理人员都由总公司聘任,不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应当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但是,分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一个重要经营机构,为了便于对分公司的管理,有限
    • 请分公司能否起诉有限责任总公司?公司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2
      1、破产后,无破产财产的,债务消灭,不需要再偿还。2、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需要用剩余财产偿还债务。用公司所有的财产偿还债务后,仍不偿还的债务,公司不再(也无法)偿还,债务消灭。《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