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案件的对策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2:33:24 407 人看过

面对如此之多的土地纠纷案件和土地纠纷不断上升的趋势,如何妥善处理此类案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对村两委委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两委委员和村民的守法意识和契约意识,规范两委的发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规定,合同签订分为五个程序:村民会议选举合同工作组;合同工作组根据法律法规制定并公布合同方案;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审批合同方案;公开实施合同方案;签订合同。同时,要遏制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各种行为,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政府进行详细的土地调查,明确土地权属,加强对村委会土地工作的管理。

政府应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特别是对土地承包的全过程监督,以保障村民承包经营权的落实。规范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引导村委会依法订立合同,减少订立合同的随意性和粗放性,细化合同条款,明确合同责任。为进一步做好土地工作,政府部门应依法开展土地详查。要在前期详查的基础上,了解土地现状和不稳定因素,进一步明确土地边界,确定部分新增土地和权属不明土地的权属,及时核发确权证。通过及时确权,消除隐患,达到减少土地纠纷的目的。基层乡镇人民政府也应在土地纠纷中发挥积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可以提请乡人民政府调解。作为基层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最了解土地现状和纠纷产生的原因。调解矛盾,化解纠纷,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法院对土地纠纷案件要适当划分,及时审理,防止矛盾激化。最高人民法院应尽快出台司法解释解决这一问题。在《解释》出台之前,笔者认为,土地纠纷案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由不同的法院审理。村民要求划拨责任地的,由行政法院审理。理由是: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侵犯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当自承包生产时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此之前,村民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对这两条的分析,可以看出,仅仅依据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来认定民事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理由是不充分的。笔者认为,村民有两种权利。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前,是承包权。合同生效后,即合同管理权。这是两种不同的权利。承包经营权损害民事责任有法律依据,但承包经营权侵权民事责任没有法律依据。村委会在此类案件中行使的权利属于公共权力范畴,应由行政法院依法处理。其他土地纠纷案件多为侵犯承包人承包经营权案件,根据《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应由民事法院审理。要及时审理此类案件,实行法律分工,防止内部互信,拖延办案时间,进一步扩大矛盾。

丰富纠纷解决机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的规定,解决土地纠纷有调解、仲裁和诉讼三种方式。其中,调解作为一种方式,应当得到加强和丰富。调解分为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第三方或村委会主持调解和基层乡镇人民政府主持调解。需要指出的是,调解也应贯穿于仲裁和诉讼之中。无论是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还是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都应多做调解工作,不能草率行事。调解时,我们可以找一个道德高尚、人气高的第三方来帮忙调解。也可以请村委会领导或基层乡镇人民政府信访部门或司法所协调。总之,减少和解决土地纠纷就是减少和升级土地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7日 00: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土地补偿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原告魏××被告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发镇胜利村委会。原告和他的兄弟蔡伟是被告的村民。1998年1月1日,原告以自己的名义与被告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被告12亩土地。地点在被告运河的两边。在土地被征用之前,原告平整了运河并进行了耕种。2002年,原告承包的6.6亩土地被征收,被告已向原告支付了被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青苗补偿费。但同时,原告在平整被告公渠后,还征用了4.38亩青苗耕地。补偿费标准为每平方米3.8元。被告以原告擅自开垦集体公渠给被告造成经济损失为由,拒绝向原告支付青苗赔偿金11101.54元。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清苗赔偿金ll101.54元。一审法院认为,青苗补偿费是对征地部门征用的土地表层植物的一种补偿。原告已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在地表种植农作物,应向原告支付青苗补偿费。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被告会计人员出具的确认承包地和运河复垦耕地面积的报表。被告人应当
    2023-05-02
    410人看过
  • 土地纠纷案件怎么解决
    应对土地纠纷案件可以依照法律、法令、政策,以事实为根据耐心细致的进行说服工作;在分清是非、坚持法律、政策规定原则基础上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努力争取乡镇人民政府的配合。一、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几年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2、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4、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集体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5、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6、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二、民事诉讼中调解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吗1、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
    2023-04-05
    273人看过
  • 对农村土地承包案件纠纷的分析(二)
    (四)加强诉讼调解,力促社会和谐。在处理过程中,要坚持调解主导诉讼,多做说服教育疏导工作,争取当事人在友好协商、平等谈判中共同寻求解决纠纷的方法。要充分发挥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教化引导作用,利用当地政府及民调组织和老长辈、老党员、老干部的力量参与支持调解,以灵活有效的措施解决纠纷。总之,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应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承包在我国经济制度中的重要地位,明确认识土地承包合同的性质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把握处理该类纠纷总的原则即及时、快捷、稳妥,多用调解的方法进行深入细致的说理说法工作,这也是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不应以法院的审判权代替或干涉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对已经成为事实的大范围的承包合同关系,一般不能因为其侵害了个别人的合法权益而因审理造成大范围的波动,从而影响全村或全乡镇的全局工作,对权益方可以采取判决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进行赔偿的方式予以变通妥善处理。
    2023-04-27
    133人看过
  • 对商业保险纠纷案件的建议和对策
    商业保险纠纷案件的建议和对策有哪些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1、大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保险为人们的生活、企业的经营提供了风险保障,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此,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应大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不断增强大-众的保险意识和保险知识。投保人不仅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适合自己的险种,选择服务好、有信誉的保险公司,选择诚实信用的保险代理人,投保前还应仔细研读保险条款,尤其应关注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被保险人义务等重要保险条款的内容,避免因自身的疏忽而引发纠纷。同时,还应增强证据意识,对相关保险资料注意妥善保存。2、保险公司应努力提高服务品质,不断规范自身操作。保险的专业服务主要体现在
    2023-05-04
    8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的纠纷及处置对策有哪些
    农村土地的纠纷及处置对策摘要:农村土地的纠纷及处置对策近年来,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农民对土地需求的扩大化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因土地问题不少邻里反目、兄弟阋墙。土地纠纷已成为当前农村社会矛盾和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严重危害了农村的和谐稳定。1、农村土地纠纷的现状(1)征地补偿纠纷。农户土地被征收过程中因补偿标准、被征用土地的实有面积、土地上种植物的价值评估、补偿费用的发放标准不一致,或兑现补偿不及时等引发的争议。从已发生纠纷的情况来看,此类纠纷是当前土地纠纷中涉及农户多、政策性强、调解难度大的纠纷。(2)土地承包纠纷。主要是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承包问题,在承包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纠纷,对集体成员以外的人发包和关于承包的条件因人而异等问题也可能发生纠纷。(3)土地边界纠纷。当事双方因为所使用土地的边界发生的争议,多发生在直接相邻的两方或者多方土地之间,也可能是
    2023-04-29
    139人看过
  • 土地纠纷是指什么
    仲裁委员会
    一、土地纠纷是指什么土地纠纷,主要集中在征地赔偿、土地买卖及土地承包上,三者出现纠纷时的处理措施大同小异。首先是双方协商解决,争取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村委会进行调解;若依然没有解决纠纷,最后可以通过诉讼的的方式解决。二、土地纠纷类型有哪些土地纠纷主要分两种,一是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二是农村承包经营权方面的纠纷。1.土地所有权的纠纷,主要是组与组之间,村与村之间,甚至是乡与乡,县与县之间的土地所有权最属问题的纠纷。这类纠纷由纠纷双方上一级的国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同级政府作出处理定决。是法院不受理的案件类型。2.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有三个主要途径:一是通过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进行调解,或由乡镇人民政府、司法所进行调解,这是大调解的范畴,纠纷当事人可以坐下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作出调解书,双方签字认可后生效;二是由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023-04-16
    49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土地纠纷案件的对策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9
      土地纠纷案件的对策有:依照法律、法令、政策,以事实为根据耐心细致的进行说服工作;在分清是非、坚持法律、政策规定原则基础上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努力争取乡镇人民政府的配合。
    • 土地纠纷案件的对策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8
      土地纠纷案件的对策有:依照法律、法令、政策,以事实为根据耐心细致的进行说服工作;在分清是非、坚持法律、政策规定原则基础上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努力争取乡镇人民政府的配合。
    • 土地纠纷案件有哪些对策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6
      土地纠纷案件的对策有:依照法律、法令、政策,以事实为根据耐心细致的进行说服工作;在分清是非、坚持法律、政策规定原则基础上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努力争取乡镇人民政府的配合。
    • 土地纠纷的对策应该怎样做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26
      土地纠纷事件的对策是根据法律、法令、政策、事实耐心细致地说服工作,明确是非,坚持法律,根据政策规定的原则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努力实事求是地解决乡镇人民政府的合作。
    • 东x土地纠纷的案件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0
      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涉及土地纠纷的法律,主要有以下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 《土地调查条例》(2008年2月7日);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