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争夺战母亲的监护权受到法院保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8:10:43 56 人看过

在日前发生在重庆大足县的一场争夺6岁男童陈晓(化名)的监护人之战中,原告、被告皆以失败告终。法院最终保护了陈晓那位与人交流有困难的无名氏母亲对亲生儿子的监护权。

今年8月23日,陈晓的父亲陈某因意外触电死亡,陈晓的生母无名氏是在7年前因流浪街头、被人送到光棍汉陈某处与其同居的女友,村民不知其生母姓名和年龄,也不知其家住何方,因何原因流落他乡。因无名氏说话听不懂,也说不出自己的姓名和来历,周围群众认为无名氏是痴呆患者或者精神病人。因此,陈晓所在的大足县慈云村村民委员会于8月30日指定陈某的堂兄弟为陈晓监护人。

之后,67岁的刘某找到该村委会,请求撤销对陈氏兄弟的指定。原来陈某在12岁时其亲生父母死亡,一直由刘某抚养成人,刘某系其养母,是男童陈晓养祖母,于是大足县慈云村村民委员会又撤销原指定,重新指定刘某为男童陈晓的监护人。陈氏兄弟不服此指定,遂诉至大足县法院,申请撤销大足县慈云村村民委员会的指定,另行指定其二人为男童陈晓的监护人。

大足县法院开庭听取了申请人陈氏兄弟和被申请人刘某的陈述后,认为依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所称陈晓生母无名氏是痴呆患者或者精神病人、已无监护能力的说法产生质疑。

为此,法院民一庭4名法官开始核查无名氏是否丧失监护能力。通过与无名氏面对面的接触,法官们发现无名氏虽不知其姓名和来历,也不能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与之交流确有障碍,但其意识较清楚,结合肢体语言可作一定表述。同时法官还了解到,无名氏有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能力,陈晓自小就由其照顾。无名氏能履行监护职责,不能因为她与人交流有困难便剥夺其享受天伦之乐和对亲生儿子的监护权。因此,大足县人民法院认为,无另行为陈晓指定监护人的必要,遂判决撤销大足县雍溪镇慈云村村民委员会的指定,驳回申请人要求指定其为陈晓监护人的诉讼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为遗产生母继母争夺监护权
    近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遗产分割协议。法庭审理查明:原告方女士是死者郭先生的妻子,被告郭老先生、熊女士是死者的亲生父母,被告郭-女是死者与前妻徐女士的婚生女。郭先生和方女士于1997年2月结婚后,郭-女就一直随他们共同生活。2005年11月郭先生因交通事故死亡后,方女士、郭老先生、熊女士等曾就遗产的分配进行了多次协商,并先后两次签订遗产分割协议。其中2006年2月第一次签订协议时,徐女士作为郭-女的监护人参与并在协议上签了字。2006年8月在徐女士未在场的情况下又签订了第二份协议,协议内容约定原告的利益份额有所增加。后因房屋过户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方女士起诉至法院。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对于郭先生和方女士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一致认同。原告方女士对徐女士作为郭-女的法定代理人参加“遗产纠纷案”提出异议。她认为,自从她与郭先生结婚后,女
    2023-06-04
    80人看过
  • 孩子母亲被剥夺监护权什么情况下会剥夺监护
    一、孩子母亲被剥夺监护权什么情况下会剥夺监护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
    2024-01-22
    246人看过
  • 姐妹争母亲监护权五上法庭
    上海姐妹争母亲监护权五上法庭。庄严肃穆的法庭上,女法官宣读着最终判决:撤销普陀区某街道居民委员会指定小平为叶某监护人的指定;指定小义为叶某的监护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原、被告不约而同站起来,头也不回地走出法庭。这已是小平、小义姐妹俩短短一年多里第五次诉讼,而这五次诉讼的焦点就是她们的母亲叶老太。是孝女还是忤逆叶老太早年退休,只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小平1990年去了澳大利亚,很少回国。1993年,叶老太的老伴患癌症去世。叶老太身体一天比一天差,几乎一直住在老年医院,几次病危开刀。作为叶老太身边唯一的子女,小义多年照顾多病的母亲,个中辛苦外人难以体会。2001年9月,大姐小平从澳洲回到上海,日渐苍老憔悴的母亲向她诉说妹妹小义的种种不孝,小平十分气愤。得知母亲所有财产归妹妹保管,小平找到妹妹要求查看这几年母亲财产的收支账目,并提出由她来保管母亲的财产,小义没同意。2002年8月,小义突然收到普陀区
    2023-06-05
    345人看过
  • 剥夺监护权监护权给谁
    一、剥夺监护权监护权给谁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可指定有能力承担监护人义务的人和组织去照管孩子。而国家是儿童的最终监护人。国家监护是通过转移监护权实现国家和政府的监护,是对家庭监护的补充,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环境。民政部门要代表政府履行对未成年人国家监护的兜底责任。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将未成年人带离实施侵害行为的监护人,就近护送至其他监护人、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民政部门应当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因受到监护侵害进入机构的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此时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情况,结合法律的规定重新指定监护人。二、什么是监护权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
    2023-05-06
    470人看过
  • 母亲将子送人祖父母力争监护权
    丈夫去世后,周园珍将儿子王男送与他人抚养,王男的祖父母遂一纸诉状将周园珍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周园珍作为王男监护人的资格,改由他们承担监护责任。4月14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了此起案件,判决撤销周园珍对其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王男的祖父母作为其监护人。1989年10月,周园珍与王宏忠结婚,于1990年7月生下女儿王女。2002年10月28日,周园珍生下儿子王男。王男出生后,基本上由其祖母抚养。2004年7月,王宏忠因病去世,其父母悲痛欲绝。2004年11月2日,王宏忠的父母还没有从痛苦中解脱出来的时候,周园珍却突然将其子王男送走,至今下落不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男的父亲王宏忠因病去世,周园珍作为其母亲,是其法定的监护人,但因周园珍将其子王男送于他人抚养,不再履行监护职责,王男的祖父母有权要求变更监护关系,故作出如上判决。
    2023-06-08
    154人看过
  • 残疾人亲属争夺监护人的解决方法
    残疾人亲属争当监护人的:有资格担任监护人的近亲属争当监护人的,应当先协商解决,以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原则确定监护人。协商不成的,由残疾人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确定监护人。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定监护人:配偶、父母、成人子女等近亲属。也就是说,如果前一顺序的人没有监护能力或者明显不利于被监护人,法院应当选择后一顺序中有监护资格的人。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一)担任监护人的顺序依血缘关系和组织关系的远近而确定,顺序在前者排斥顺序在后者。(二)法定监护人包括四种:1、一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2、二是其他近亲属如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3、三是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4、四是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当地的民政部门。(三)确定监护人也依上列顺序进行。担任法定监护人应监护能力。认定监护人
    2023-07-03
    88人看过
  • 争夺监护权的方法有哪些?
    离婚取证争取监护权的方式有:1、证明自己的经济收入高于对方的材料,比如工资流等;2、证明自己的住房条件优于对方的材料,比如自己名下的房产证;3、证明自己照顾的孩子比较多,和孩子关系比较亲近的材料;4、八岁以上的孩子想对自己的生活表达自己的看法;5、如果父母们能照顾孩子,也可以提交一些父母的信息。争取监护权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有哪些争取监护权必须知道的法律常识:1、儿童监护权的归属是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2、法律上,父母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判断监护权是否合适的唯一标准;3、监护权归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的一方仍有权与未成年子女见面;4、未享有监护权的一方拒绝承担赡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监护权归一方后,对未成年子女承担教养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
    2023-07-18
    216人看过
  • 两个母亲法庭争夺抚养权女儿选择继母做监护人
    生母继母为争女儿抚养权对簿公堂女儿选择继母当监护人随继母黄女士生活了五年的丽丽,视继母为亲娘。当得知自己的生母要将其领回的消息后,她竟说随亲娘生活我会自杀。近日,闵行法院作出判决,丽丽继续随继母黄妈妈生活。亲母继母争养女儿邹女士与张先生结婚生下女儿丽丽后,由于感情不和,双方离婚,丽丽随父亲生活。黄女士与父亲结婚后,丽丽视其为亲娘,并亲昵地叫她小黄妈妈。小黄妈妈非常痛爱我。每天给我做好吃的东西,接送我上下学,我心里真的很感激她。年初,父亲病逝,又传来了生母要将她领回的消息。邹女士诉称,前夫病逝后,女儿多次说后妈经常吓唬、谩骂,甚至殴打她。现在女儿不想上学,也不敢回家。为了丽丽的将来,让她能够健康成长,希望女儿能由自己抚养。黄女士反驳:五年来,邹女士没有探望过丽丽,也没有支付过抚育费。而自己尽到了一个母亲的责任,并与丽丽形成了长期、全面的抚养关系。从丽丽的利益和感情需求出发,丽丽应与自己在一起
    2023-06-11
    191人看过
  • 父母被剥夺监护权后孩子怎么监护
    一、父母被剥夺监护权后孩子怎么监护父母被剥夺监护权后,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怎么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
    2024-01-04
    378人看过
  • 剥夺法定监护人监护权的情况有哪些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就算夫妻双方离异,其监护权人的地位不会受婚姻解除的影响。但是,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有对未成年人明显不利的行为的,法院可以剥夺其监护人的资格。在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时,未成年人的其他近亲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当前的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二、如何变更监护权?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
    2023-06-29
    101人看过
  •  指定监护人引发监护权争议
    根据法律规定,有权指定监护人的组织和机关包括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以及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和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并在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监护人。若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要求,指定监护人是指承担监护责任并履行相应职责的人。有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组织和机关有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有资格作为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指定监护人的,只限于未成年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
    2023-10-15
    326人看过
  • 争夺监护权陷入僵局
    首先,不让看孩子发生时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尽量做到不打扰孩子正常生活,避免家庭矛盾再次升级。如果对方确实有意为难,在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地点、时间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就探望权问题提起诉讼,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实践中以下情形可以提起探望权纠纷诉讼:第一,在法院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没有对孩子的探望权进行处理的,离婚后双方就探望子女问题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一方就探望权问题可以提起诉讼。第二,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就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支付问题作出判决和调解后,在离婚后若双方就子女探望权问题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再次提起诉讼。离婚不让看孩子违法吗离婚后不让见孩子是违法的,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抚养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力。但如果是由于探望子女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的,会被法院中止探望的权利,在改掉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后,再次恢复探望的权利。如果是私自不同意探望子女
    2023-07-04
    404人看过
  • 争夺6岁养女的监护权
    王某云因对一宗变更监护关系案的判决结果不满而对法官发动了此次袭击。王某某(6岁,女)系王某芳(已故)与前夫杨某涛共同收养的孩子。王某云在家里是二姐,在妹妹王某芳车祸去世后,与三姐王某琴争夺6岁王某某的监护权。王某芳前夫杨某涛明确表示愿意委托三姐王某琴抚养6岁养女,坚决不同意由二姐王某云抚养,因为王某芳生前与二姐王某云关系很差,虽然同住一个小区但五年不往来。王某芳与三姐王某琴关系密切,收养女儿一事王某琴也参与并经常照顾王某某。杨某涛现已再婚且育有一女,因患病及需要照顾家里老人和小孩,无力再抚养王某某。王某某居住地居委会即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办事处梅林一村居委会同意杨某涛意见,由三姐王某琴担任王某某的监护人。
    2023-06-08
    433人看过
  • 怎么争夺孩子的监护权?
    监护权不需要争夺。法院均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来判决子女具体归谁抚养,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孩子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等种种因素。监护权是指民法上规定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法律制度。《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4-08-01
    14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战胜母亲爷爷夺得监护权怎么处理的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5
      对子女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再想当然尔归给父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子女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子女的教养计划、与子女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子女监护权的依据。
    • 哪些情况下可以剥夺父母的监护权,监护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监护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7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
    • 母亲有监护人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3
      妈妈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孩子的监护权由谁来承担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6-14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将未成年人带离实施侵害行为的监护人,就近护送至其他监护人、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民政部门应当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对因受到监护侵害进入机构的未成年人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同时,《意见》还明确,虐待未成年人6个
    • 有监护权的人能到法院起诉变更监护人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1
      (一)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