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争夺战母亲的监护权受到法院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8:10:43 56 人看过

在日前发生在重庆大足县的一场争夺6岁男童陈晓(化名)的监护人之战中,原告、被告皆以失败告终。法院最终保护了陈晓那位与人交流有困难的无名氏母亲对亲生儿子的监护权。

今年8月23日,陈晓的父亲陈某因意外触电死亡,陈晓的生母无名氏是在7年前因流浪街头、被人送到光棍汉陈某处与其同居的女友,村民不知其生母姓名和年龄,也不知其家住何方,因何原因流落他乡。因无名氏说话听不懂,也说不出自己的姓名和来历,周围群众认为无名氏是痴呆患者或者精神病人。因此,陈晓所在的大足县慈云村村民委员会于8月30日指定陈某的堂兄弟为陈晓监护人。

之后,67岁的刘某找到该村委会,请求撤销对陈氏兄弟的指定。原来陈某在12岁时其亲生父母死亡,一直由刘某抚养成人,刘某系其养母,是男童陈晓养祖母,于是大足县慈云村村民委员会又撤销原指定,重新指定刘某为男童陈晓的监护人。陈氏兄弟不服此指定,遂诉至大足县法院,申请撤销大足县慈云村村民委员会的指定,另行指定其二人为男童陈晓的监护人。

大足县法院开庭听取了申请人陈氏兄弟和被申请人刘某的陈述后,认为依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所称陈晓生母无名氏是痴呆患者或者精神病人、已无监护能力的说法产生质疑。

为此,法院民一庭4名法官开始核查无名氏是否丧失监护能力。通过与无名氏面对面的接触,法官们发现无名氏虽不知其姓名和来历,也不能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与之交流确有障碍,但其意识较清楚,结合肢体语言可作一定表述。同时法官还了解到,无名氏有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能力,陈晓自小就由其照顾。无名氏能履行监护职责,不能因为她与人交流有困难便剥夺其享受天伦之乐和对亲生儿子的监护权。因此,大足县人民法院认为,无另行为陈晓指定监护人的必要,遂判决撤销大足县雍溪镇慈云村村民委员会的指定,驳回申请人要求指定其为陈晓监护人的诉讼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姐妹争母亲监护权五上法庭
    上海姐妹争母亲监护权五上法庭。庄严肃穆的法庭上,女法官宣读着最终判决:撤销普陀区某街道居民委员会指定小平为叶某监护人的指定;指定小义为叶某的监护人;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原、被告不约而同站起来,头也不回地走出法庭。这已是小平、小义姐妹俩短短一年多里第五次诉讼,而这五次诉讼的焦点就是她们的母亲叶老太。是孝女还是忤逆叶老太早年退休,只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小平1990年去了澳大利亚,很少回国。1993年,叶老太的老伴患癌症去世。叶老太身体一天比一天差,几乎一直住在老年医院,几次病危开刀。作为叶老太身边唯一的子女,小义多年照顾多病的母亲,个中辛苦外人难以体会。2001年9月,大姐小平从澳洲回到上海,日渐苍老憔悴的母亲向她诉说妹妹小义的种种不孝,小平十分气愤。得知母亲所有财产归妹妹保管,小平找到妹妹要求查看这几年母亲财产的收支账目,并提出由她来保管母亲的财产,小义没同意。2002年8月,小义突然收到普陀区
    2023-06-05
    345人看过
  • 为遗产生母继母争夺监护权
    近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遗产分割协议。法庭审理查明:原告方女士是死者郭先生的妻子,被告郭老先生、熊女士是死者的亲生父母,被告郭-女是死者与前妻徐女士的婚生女。郭先生和方女士于1997年2月结婚后,郭-女就一直随他们共同生活。2005年11月郭先生因交通事故死亡后,方女士、郭老先生、熊女士等曾就遗产的分配进行了多次协商,并先后两次签订遗产分割协议。其中2006年2月第一次签订协议时,徐女士作为郭-女的监护人参与并在协议上签了字。2006年8月在徐女士未在场的情况下又签订了第二份协议,协议内容约定原告的利益份额有所增加。后因房屋过户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方女士起诉至法院。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对于郭先生和方女士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一致认同。原告方女士对徐女士作为郭-女的法定代理人参加“遗产纠纷案”提出异议。她认为,自从她与郭先生结婚后,女
    2023-06-04
    80人看过
  • 怎么争夺监护权
    一、怎么争夺监护权监护权不需要争夺。法院均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来判决子女具体归谁抚养。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监护权的法律定义是什么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
    2023-05-06
    387人看过
  • 可以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吗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离异后,其监护人资格不受影响,但父母一方或双方作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明显不利的,法院可以取消一方或双方担任监护人的资格。父母因正当理由,不能亲自履行监护职责的,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也允许父母委托他人代为履行部分或全部监护职责,但父母仍是法定监护人。至于监护人的变更,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死亡或丧失了监护能力;或者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近亲属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变更监护人,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监护人之间也可鉴定变更协议,更换监护人。一、剥夺父母监护权的情形父母存在七种恶行,法院可剥夺监护权: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
    2023-03-15
    90人看过
  • 父母亲作为法定监护人可以放弃监护权吗?
    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对孩子有监护权,并承担监护人义务。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剥夺,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的监护权。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没有权利放弃自己对孩子的监护权的。一、离婚孩子监护人如何确定离婚后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的确定是有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法定监护人的担任,父母是未成年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即是夫妻离婚,除非有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监护权的行为的,父母依旧是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不会因为离婚就取消监护资格的。二、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1、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监护权。2、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亲权、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如果父母一方没有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父母任何一方对未成年子女都拥有法定监护权。3、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丧失
    2023-03-19
    407人看过
  • 第一监护人是监护人是父母还是母亲?
    法律上没有区分第一监护人和第二监护人,只是规定了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位监护人,不存在谁是第一位的问题,即使父母因为种种原因离婚了,由一方抚养孩子,那么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丧失的只是孩子的抚养权,而不是监护权。一、监护权一人可以一半吗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并不可以一人一半,因为父母对孩子都有完整的监护权。但如果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二、离婚后如何办理监护人手续离婚后办理监护人的手续:一般情况下,离婚后,父母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
    2023-04-03
    295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战胜母亲爷爷夺得监护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7
      在法律上,父母亲的经济条件并不是评断监护权适当与否的唯一标准,还是以真正能对子女负起照顾责任的一方才会获得监护权,不过父母还是要有最低的经济能力,足以让子女维持温饱,才能负起监护责任。
    • 战胜母亲爷爷夺得监护权怎么处理的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5
      对子女监护权的归属,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做考虑,不再想当然尔归给父亲,法官在衡量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归属,主要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性别、健康情况、子女意愿与人格发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龄、品行、经济能力、职业、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意愿及态度、对子女的教养计划、与子女的互动与感情状况等种种因素,作为判断子女监护权的依据。
    • 法院受监护人的法律保护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6
      法院指定监护人有效的。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情况为,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依法予以调查,确认现存监护人不宜继续监护,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只要程序合法。且有利于未成年成长,即可认定有效。
    • 剥夺父母监护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3
      可以申请剥夺父母监护权的人包括: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或者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4、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 哪些情况下可以剥夺父母的监护权,监护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监护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7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