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案外人及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诉讼的条件,包括需经过执行异议审查前置程序、需有明确诉讼主张和具体事实及理由、需针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而非针对执行行为、需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无关、需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这些条件对于案外人及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诉讼至关重要。
根据以下条件:1)在执行程序进行过程中;2)案外人及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诉讼需经过执行异议审查前置程序;3)案外人及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诉讼需有明确诉讼主张;4)案外人及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诉讼需有具体事实及理由;5)案外人及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诉讼的理由需针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而非针对执行行为;6)案外人及申请执行人提出的诉讼主张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无关;7)执行异议诉讼需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执 行 异 议 诉 讼 : 起 诉 要 求 及 期 限
执行异议诉讼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对执行标的或者程序提出异议,请求中止或撤销执行的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异议诉讼的起诉期限为自执行通知书送达被执行人之日起60日内提出。
在执行异议诉讼中,原告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执行标的或者程序提出异议,并请求中止或撤销执行。如果原告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则其异议主张将不予支持。
被告则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不存在对执行标的或者程序提出异议的事实,或者如果存在异议,其异议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被告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答辩意见,则其答辩意见也将不予支持。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依法进行听证,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质证和辩论。如果法院认为异议成立,将中止执行,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撤销执行。
总结来说,执行异议诉讼是保障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权益的重要法律程序。在提起诉讼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法律规定,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避免丧失自己的诉讼权利。
执行异议诉讼是保障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权益的重要法律程序。在提起诉讼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法律规定,并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避免丧失自己的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225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
221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79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427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讼请求怎么写
385人看过
-
诉讼标的执行要求是什么
121人看过
-
民事诉讼执行异议申诉的概念是什么
50人看过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
执行异议之诉的起诉条件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2条件如下: 1、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执行过程中; 2、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经过执行异议审查的前置程序; 3、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4、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5、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理由必须是针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提出异议,而不是针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 6、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必须与
-
执行异议之诉的起诉条件是什么?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11条件如下: 1、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执行过程中; 2、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经过执行异议审查的前置程序; 3、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4、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5、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理由必须是针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提出异议,而不是针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 6、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必须与
-
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费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6(1)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可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依照案外人主张实体权利的标的物价值,按财产案件计收案件受理费。 (2)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对无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免交、减交情形的,按非财产案件收取80元案件受理费。 (3)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标准计收。
-
执行异议诉讼怎么交诉讼费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0执行异议诉讼怎么交诉讼费?你好!这个没有具体规定,需要综合分析的刚开始吧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在第一编总则的第十一章诉讼费用里)第三款的规定,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据此,国务院颁行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在其第三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该办法在第二章规定了诉讼费用交纳范围,在第三章规定了诉讼费用交纳标准。二、国务院这个《诉讼费用交纳
-
民事诉讼中的执行异议是指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8-15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