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人是否存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15:11:41 63 人看过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人存在,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

一、父母的农村土地确权之后能继承吗

农村父母承包的耕地不能继承,农村承包地是集体财产,只有遗产才能被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二、民法典规定农民承包多少亩地合适?

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农村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其中既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也包括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业用地。根据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

1、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

2、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3、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

4、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

承包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基建产品约定的价格,由双方通过谈判,以合同形式确定;承包合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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