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拆迁能不能强制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15:52:04 423 人看过

拆迁的安置房如果其所有权人不履行生效裁判的义务,可以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一、法院能不能二次冻结

法院能二次冻结。如果打官司输了,对方申请强制执行的话法院是可以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以及其财产的,银行账户的最长冻结时间是二年,但是如果案件没有执行完法院还可以重新裁定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二、法院判决书每多长时间才给案子划扣

一般是6个月。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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