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需不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31 15:55:09 289 人看过

股权转让协议不需要盖公司公章。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需要工商变更吗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如果仅仅是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的股权转让,且股权转让并未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

则该等股权转让无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均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对于无需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申请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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