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01:40:37 286 人看过

一、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主体:两罪的主体范围不同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较为特殊,包括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和十六周岁以上的两类,前者主要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则包括对轻伤和重伤都承担刑事责任。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2、主观方面:两罪的故意内容不同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有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故意。寻衅滋事罪的故意则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促使这种结果发生,其动机就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以达到满足精神空虚的犯罪目的,故意伤害罪则无此动机和目的。

从犯罪行为方面看,寻衅滋事罪的起因通常是“无事生非”和随意殴打他人,表现为无端生事和小题大做等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起因则“事出有因”。

3、客观行为方面:两罪所侵害的对象不同

故意伤害罪所侵害的对象往往比较明确和特定的,一般是认识的或有过节的人,且在伤害行为实施之前往往有一个准备过程,行为人与被害人有一定的接触或者交往,而且纠纷往往在伤害发生之前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导致矛盾激化,进而产生了行为人挑起事端,伤害对方,报复对方;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比较随意、不特定的,可以是熟人,也可以是陌生人,只是自己看不惯就惹是生非,寻求精神上的刺激来满足自己非正常的心理,在行为发生时大多是临时起意的,对认识或素不相识的人无理无故进行殴打,是一种想打就打的流氓作风。

4、客体方面:两罪所侵害的客体不同

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侵害的客体比较单一。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相对比较复杂,既侵害了社会公共秩序,即人们遵守共同生活规则所形成的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与非公共场所人们遵守共同生活规则所形成的秩序,有可能还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二、故意伤害罪的“致人重伤”情节认定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脑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0日 13: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能力相关文章
  •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主观故意、客观行为、所侵害的客体
    [案情]2006年10月9日晚,被告人易某因与同在一地做木材生意的吴某因争抢木材资源发生生意纠纷,易某纠集唐某、符某等五人找到吴某,并把吴某强制带到县城公园旁。见到易某将吴某带走,被害人严某紧跟其后。严某见易某等人和吴某争吵,便上前劝架。唐某朝严某脸上就是一巴掌,严某抓住唐某的手,唐某就用脚踢严某,易某就说打他,并用脚将严某绊倒在地,其他人一起上前开始殴打严某,后符某拿出一把事先准备的长刀将严某的左脚膝部砍伤。经医学司法鉴定所鉴定,严某的伤势构成轻伤乙级。[分岐]对被告人易某等人的行为定性存在二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易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被告人易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即被告人易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原因分析如下:故意伤害罪与随意殴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在犯罪构成上的区别。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
    2023-06-11
    210人看过
  • 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罪:分析与探讨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之间的区别是: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2.从行为侵害的对象上来看,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人,可以是熟人,也可以是陌生人,只是自己看不惯就惹是生非,寻求精神上的刺激来满足自己非正常的心理。而故意伤害罪的被害人是明确的、特定的。3.从二者所要求的损害结果来看,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致使被害人达到轻伤以上的后果(包括轻伤、重伤、死亡三种),否则一般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而寻衅滋事并不要求必须致使被害人轻伤,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是寻衅滋事罪的一个重要的够罪条件。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是什么所谓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2023-08-06
    68人看过
  • 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之区分
    2013年3月30日晚上,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和范某某以及李某等人在琅琊区紫薇胖子酸菜鱼馆吃饭。后几名犯罪嫌疑人随行两名女性朋友上厕所时发生争执,被害人在门外听见便去告诉几名犯罪嫌疑人,引发与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口角并推搡,犯罪嫌疑人范某某看到后,过去帮李某某殴打王某某;此时,杨某某看到范某某在和王某某互相殴打,就持了一把菜刀过去帮范某某一起殴打王某某并将王某某头面部砍伤,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某头面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主要争议及理由1、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应定性为寻衅滋事罪。理由:寻衅滋事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尤其是在随意殴打型的寻衅滋事罪中,行为人所表现的随意殴打他人,其目的是为了通过破坏公共秩序来寻求个人精神上的满足,满足其逞勇斗狠的心理追求,其行为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十分明显的反社会性。因此在随意殴打他人的手段方面,往往不计后果,造成被害人人身伤害的情况屡屡发生,并由此破坏社会秩序。本案中,三名
    2023-06-11
    322人看过
  •  故意伤害能否称为寻衅滋事?
    在决定罪名时,需要综合考虑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如果检察机关认为定故意伤害罪更符合实际情况,也可以提出改变罪名。法院会对相关证据和事实进行重新评估。如果确有证据或理由,该辩解就辩解,律师也可以提出法律意见。决定罪名需要考虑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如果检察机关认为定故意伤害罪更符合实际情况,也可以提出改变罪名,法院也会对相关证据和事实进行重新评估。如果确有证据或理由,该辩解就辩解,律师也可以提出法律意见。 【 疑 问 】 故 意 伤 害 罪 能 否 改 为 寻 衅 滋 事 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寻衅滋事罪是指故意挑衅、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尊严、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法律规定来看,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都是故意犯罪,但它们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方式有所不同。故意
    2023-09-01
    471人看过
  • 量刑标准: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区别如何体现?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寻衅滋事罪如何量刑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
    2023-07-06
    235人看过
  • 双方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双方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寻衅滋事双方都是轻伤的,该怎么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1、对于寻衅滋事一方,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或故意伤害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2、对于另一方而言,如果构成正当防卫的,不承担法律责任;防卫过当的,应当按故意伤害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不构成正当防卫的,则也涉嫌故意伤害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2023-06-03
    96人看过
  • 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如何区分的?
    寻衅滋事罪,是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肆意挑衅,横行霸道,随意殴打伤害无辜,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是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聚众斗殴罪,是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有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故意。寻衅滋事罪的故意则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促使这种结果发生,其动机就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以达到满足精神空虚的犯罪目的,故意伤害罪则无此动机和目的。一、故意伤害的法律规定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伤残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的,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的,聚众斗
    2023-03-28
    75人看过
  • 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的法律后果有何不同?
    以随意殴打他人的方式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行为与故意伤害行为在犯罪的客观方面极为相似。区别从案件发生场所看。随意殴打他人一般发生在公共场所。而故意伤害行为人往往对于伤害场所精心选择,有时为追求犯罪更易得手,会挑选人少、偏僻的场所。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那个重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都会受到《刑法》的处罚,但是相比于寻衅滋事罪来说,故意伤害罪在量刑上面是更重一些的。按照《刑法》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有三个不同的量刑幅度,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但若是犯寻衅滋事罪的话,量刑幅度只有一个,最高只能对行为人判处5年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九
    2023-07-05
    251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还是故意伤害罪的区分:构成要件
    [案情]被告人张某,男,28岁,汉族,某县租赁公司负责人。2006年4月23日23时许,被告人张某与李某、秦某(均在逃)酒后返回本单位某县租赁公司时,看见一辆面包车停在本单位门口附近,以挡住门前通道为由上前用砖头、水泥块对该车进行打砸,致车内四人受伤。其中陈某头部挫裂伤达六处,创口愈合瘢痕累计长达29.5厘米,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同时致王某、孟某、姚某三人轻微伤,并且造成面包车损坏的严重后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寻衅滋事,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分歧]对本案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主要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定故意伤害罪。理由是: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1)本罪在主观上具有伤害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本案被告人对于自己用砖头、水泥块打砸车内陈
    2023-06-11
    393人看过
  • 对于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的事情怎么解决
    主要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从主观股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必须有伤害的故意,必须是故意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伤害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使他人的生命受到危害,若是致他人的生命受到危害,则就是故意杀人了。而寻衅滋事罪一般不以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为目的,而是为了寻求一种逞强好胜,耍流氓等行为来破坏社会秩序。2、从行为侵害的对象向上来看,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人,可以是熟人,也可以是陌生人,只是自己看不惯就惹是生非,寻求精神上的刺激来满足自己非正常的心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些行为人认为别人说了自己坏话或者做出对自己不好的行为而甚至看不惯别人的行为而不分青红皂白的殴打他人,以发泄自己行中的无名怒火,这种情况下被
    2023-03-01
    166人看过
  • 在法律规定中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区别都是哪些
    一、在法律规定中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区别都是哪些1、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之间的区别为:侵犯的客体不同,故意伤害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寻衅滋事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达到轻伤以上,但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行为情节恶劣。量刑不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公安机关对一般寻衅滋事怎么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1、结伙斗殴的;2、追逐、拦截他人
    2023-06-19
    478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和另外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罪是怎么区别呢
    一、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的区别1.从犯罪的行为目的与动机来看。寻衅滋事的动机不外乎寻欢作乐、耍威风、逞强好胜,即所谓的无事生非。比如,行为人打人毁物,只是为了逞强争霸、发泄不满或是报复社会,其目的性不强,行为发生的场所和手段都很随意。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动机比较复杂,其目的性较强,就是伤害对方身体健康。2.从犯罪的起因来看。寻衅滋事是“无事生非”,有违常理,在具体的案件中,行为人殴打他人往往都有相应的理由,但要么是假设,要么荒唐可笑,在公众看来往往是“强盗逻辑”,没事找事。而故意伤害往往是事出有因。区分“无事生非”与“事出有因”应当以正常人的常识而不是行为人的认识为判断标准。3.从犯罪对象是否特定来看。寻衅滋事罪往往是随意选择侵害对象,行为人往往有打人取乐、抖威风的动机。而故意伤害罪往往是刻意选择侵害对象,目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侵害对象可以是特定的多人,也可以是特定的某一个人。二、寻衅滋事与聚
    2023-02-09
    257人看过
  • 是属于寻衅滋事罪名还是故意伤害罪?
    我想请教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的区别。有这样一件事,甲同一些人在酒店里喝酒时,打电话叫原先曾认识的三陪女一起过来陪喝酒,女的不去,甲同些人一起跑到女的地方,拉女的去,这时,有人看了不高兴,就将甲打了几下,甲于是打电话告诉乙自己被人打了,叫乙带刀过来,乙带刀过来交给甲,甲用刀砍伤了前来制止打架的保安(轻伤)。请问,甲的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甲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乙的行为是构成寻衅滋事罪还是故意伤害罪。解答人:社区咨询小组成员碧咸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
    2023-06-11
    332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的四个构成要件以及与故意伤害罪区别有哪些
    衅滋事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主体要件、客观要件已经客体要件四个方面,必须是主观犯罪,并且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才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区别从主观方面、行为对象、客观行为、侵害的客体以及损害结果方面确定。一、寻衅滋事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寻衅滋事罪的四个构成要件:1.主观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3.客观要件。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4.客体要件。本罪侵
    2023-06-05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刑事责任能力
    相关咨询
    • 如何区分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如何区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7
      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难以界定,经常出现两种罪名混淆使用的情形,要准确认定熊某和彭某所犯罪的罪名,首先要厘清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之间的区别,就应当对两种罪名的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分别予以区分: 1、犯罪主体:两罪的主体范围不同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范围较为特殊,包括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和十六周岁以上的两类,前者主要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而后者则包括对轻伤和重伤都承担刑事
    •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区别,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的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区别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点:1、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只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 2022年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有什么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12
      从主观股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必须有伤害的故意,必须是故意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伤害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使他人的生命受到危害,若是致他人的生命受到危害,则就是故意杀人了。而寻衅滋事罪一般不以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为目的,而是为了寻求一种逞强好胜,耍流氓等行为来破坏社会秩序。
    •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追诉时效分别是多久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0
      新刑法对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追诉时效 规定: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
    • 我国刑法中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刑罚及区别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4
      一、寻衅滋事罪量刑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