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仲裁的时效是怎样计算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8 18:19:14 75 人看过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此如果是要对加班工资进行仲裁,劳动者如果已经从原来的单位离职,那么需要从离职的那一天算起的一年之内向仲裁机构发起仲裁。但如果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那么对加班费的仲裁申请时间是不受到时间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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