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程序的概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6 08:44:28 334 人看过

刑事和解的程序包括:

1、让罪犯供述犯罪事件的过程,并向受害者及其亲属认罪,承认错误并表示悔改;

2、被害人描述犯罪对其身体、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影响;

3、与犯罪行为和结果有关的人描述其感受,受害者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感受,并有权询问与犯罪有关的问题;

4、在充分讨论了犯罪行为及其后果后,调解人可以询问受害人希望从这次和解中获得的赔偿或赔偿项目,以帮助确定受害人应履行的义务;

5、所有与会者都可以就如何补偿和解决犯罪事件发表意见;

6、调解员在听取了所有与会者的意见后,主持和解参与者达成和解协议,督促与会者签署和解协议。

刑事谅解与刑事和解的区别

第一,适用的范围不同。

刑事和解是适用于特定的公诉案件,即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比如强奸罪,就不适用刑事和解,而只能刑事谅解。法律没有对刑事谅解适用的案件范围作出限制。

第二,达成协议的形式不同。刑事和解协议是在公检法机关的主持下达成的,而刑事谅解书则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方与被害方协商一致后达成的。

第三,性质不同。刑事和解协议经公检法机关认可,具有“准司法性”,而刑事谅解书属于平等主体之间达成的民事赔偿协议。

被告人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出具谅解书,说明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故,刑事谅解属于非常重要的酌定量刑情节。从实体的角度来看,若在案证据确能定罪,取得刑事谅解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取得被害人谅解能够作为检察机关提出宽缓量刑建议的重要考量因素,能够令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另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有时甚至会影响刑罚的具体运用,增加判缓、保命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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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9日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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