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案件免费代理计划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2 10:31:22 242 人看过

通知

为回报广大网友,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北京亦非律师事务所赵荔律师,特推出死刑复核免费代理计划,即日起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死刑复核案件,可以直接与赵律师联系免费代理事项:

1、被告人完全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可能存在抓错人判错案的情况的;

2、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被告人属于义愤杀人或具有社会正义行为的;

3、认定犯罪的主要证据存在重大疑点的;

4、案件社会影响较大,判决结果受媒体干预而判死刑进入核准程序的;

5、根据现有证据表明对被告人适用死刑不符合人道主义的。

赵荔律师联系电话:13933044557。

2008年6月28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死刑复核怎么复核?
    死刑复核结果的进行:1、原判判处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2、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复核的程序简单概述审理对象特定。这一程序只适用于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只有死刑案件才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没有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无需经过这一程序。这种审理对象的特定性使死刑复核程序既不同于普通审判程序——一审和二审程序,也不同于另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终审程序。一般刑事案件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后,判决就发生法律效力。而死刑案件除经过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以外,还必须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复核并核准的死刑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从这一意义上说,
    2023-07-26
    119人看过
  • 毒品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技巧
    一、应严格界定毒品案件死刑复核与其他类刑事案件死刑复核辩护思路的区别点,主要应考虑下列因素:(一)毒品案件死刑复核中法官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念和空间与其他类刑事案件的死刑复核不同:1、毒品案件行为的客体是毒品(成都毒品辩护律师解读:毒品案件的对象是毒品而不是客体是毒品),从历史因素和国民心理耐受因素考虑,毒品危害的对象是全民族性的,因此即便是个案的危害性,民众和法官的心里也会认为该类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2、毒品犯罪案件法律规制的宽严相济政策的适用对象非常单一和严格,导致法官在此类案件中适用宽严相济的自由裁量权空间小。因此,法官在此类犯罪死刑复核时,适用宽严相济的政策只能针对孕妇、残疾人、极度贫困农民工和危害性不大的初犯及家庭整体性涉毒犯罪等特殊群体。(二)毒品案件死刑复核中法官对个案的关注焦点与其他类案件死刑复核的不同:1、毒品案件中没有明确的被害人,导致法官不会考虑刑事和解、当事人谅
    2023-06-11
    417人看过
  • 怎样为死刑复核案件进行辩护
    1、辩护律师承办死刑复核案件,应当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尽快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庭室取得联系。2、辩护律师承办死刑复核案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存在不能会见被告人、无法阅卷、辩护意见不被采纳等风险,并应当要求当事人自行提供相关的案件材料。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存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希望见被告人的,建议其向原一审人民法院请求许可。3、在死刑复核期间,辩护律师可以约见被告人的近亲属及其他人了解案件情况。4、辩护律师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应当认真审阅卷宗材料,并重点审查以下内容:(一)被告人的年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系怀孕的妇女、是否是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二)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四)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属于不需要立即执行的情形;(五)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六)诉讼程序是否合法;(七
    2023-06-11
    75人看过
  • 发现死刑复核案件有新证据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死刑复核案件发现新的事实和证据,可能影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检察意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死刑复核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检察长决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检察意见:(一)认为适用死刑不当,或者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应当核准死刑的;(二)认为不予核准死刑的理由不成立,依法应当核准死刑的;(三)发现新的事实和证据,可能影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四)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司法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的;(六)其他需要提出检察意见的情形。同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或者不核准意见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书面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省级人民检察院提请监督、报告重大情况的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具有影响死刑适用情形的,应当及
    2023-03-04
    121人看过
  • 死刑复核案件什么情况可以改判
    改判的情况有两种:1、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即定错罪名的应当改判;就算定罪名准确了,但是量刑畸轻或者畸重的应当改判。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法院如何处理死刑复核案件?1、复核死刑案件由一个审判员决定吗?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2、死刑复核权由哪级法院掌握呢?(1)所有死刑案件核准权都将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2)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外,高级人民法院有权核准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应核准的哪些报请复核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案件的报请复核。(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的
    2023-08-11
    183人看过
  • 死刑案件中能申请复核怎么办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批准。如果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可以提起审判或返回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必须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认可。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死刑案件复核后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对死刑案件复核后,按照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核准死刑。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时,则裁定核准死刑并由院长签署执行死刑的命令;(2)发回重新审判。经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则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3)改判或发回原一审或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经审核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
    2023-08-06
    362人看过
  • 死刑复核是全案移送吗
    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进行复核的时候,一般是将全部案件材料进行移送的。一、死刑什么时候复核,有什么程序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分为普通程序和特殊程序。一般的刑事案件(主要指公诉案件),大致经过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执行程序,这是普通程序。此外,对于判处死刑的案件,还要经过专门的复核核准程序;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当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这些是特殊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尤以其独特的审判对象和核准权的专属性等特征既区别于普通程序,又不同于其他特殊程序。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审核准所遵循的特别审判程序,是其在人民法院内部实行的一种对死刑案件的特别监督程序。应该说刑事诉讼法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特殊程序性规定体现了立法者对有关死刑案件的特别审慎的态度,有利于贯彻少杀、慎杀。二、死刑复核程序有哪些规定死刑复核程序的规定主要如下:1、
    2023-06-22
    166人看过
  • 亲历廖思其死刑复核案
    2008年4月7日,在广东省深圳打工的小廖与我取得联系,要求聘请我担任他哥哥廖思其死刑案复核阶段的辩护人。这是我第一次介入死刑复核案,也是第一次担任复核阶段被告人的辩护人。由于以前没有做过这类案件。为了搞清楚介入程序,我查找了很多规定,却找不到办案操作规范。案子接下来了,竟不知如何去做,这下可麻烦了。这时,我突然想起了以前认识的一个法官,于是赶紧与他联系请教。在他的指点下,我了解到广东省的死刑案件是由最高法院刑事审判一庭负责,并知道了他们的办公电话。知道这些就好办多了,我赶紧给刑一庭打电话。说了二审裁定书案号后,工作人员帮我查了一下,说案件还在广东高级法院没有移送过来。我只好叫小廖去向广东高院询问。也许是高级法院的法官被问烦了,他们还是说案件已移送给了最高法院。小廖只好不停地给我打电话催问。后来,有人给我指点迷津,说案件二审判下来后,还需要整理案卷,然后才会移送到最高法院。如不是派专人将案
    2023-06-11
    423人看过
  • 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怀孕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执行死刑前,人民检察院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建议人民法院立即停止执行,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死刑复核监督的部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四十九条执行死刑前,人民检察院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人民法院立即停止执行,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死刑复核监督的部门:(一)被执行人并非应当执行死刑的罪犯的;(二)罪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或者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依法不应当适用死刑的;(三)罪犯正在怀孕的;(四)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共同犯罪的其他罪犯被暂停或者停止执行死刑,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五)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六)罪犯揭发他人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七)判决、裁定可能有影响定罪量刑的其他错误的。在执行死刑活动中,发现人民法院有侵犯被执行死刑罪犯的人身权、财产权或者其近亲属、继承人合法权利等违法情形的,人
    2023-06-18
    476人看过
  • 刑事复核案件由哪里受理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刑事复核的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受理。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刑事案件中的相关人员对公安机关作出的驳回申请回避、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不予立案决定不服,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复核申请,公安机关受理刑事复议、复核申请,作出刑事复议、复核决定,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有错必纠的原则,确保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刑事复议、复核机构,是指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公安机关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法制部门共同做好刑事复议、复核工作。
    2023-06-14
    430人看过
  • 死刑复核期间的同案犯如何处理
    死刑复核期间同案犯如何处理,依据判决的刑罚而定,如果不是死刑的,并且当事人不上诉、不申请抗诉的,判决生效后执行判决。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第二百六十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
    2023-06-11
    93人看过
  • 死刑复核审理的原则
    1、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①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②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③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④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⑤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⑥其他应当审查的情况。2、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但不影响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执行;发现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全案审查、分别生效)一、死刑复核程序需要多久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侦查、起诉、审判等程序均规定了诉讼期限,但惟独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没有作出规定。虽然说死刑复核程序是一种对死刑案件的特别监督程序,有其特殊性,但是对死刑复核程序的期限不作出任何的规定,显然是不合适的,是立法上的一大疏
    2023-03-04
    59人看过
  • 死刑复核 核准区别
    死缓复核是指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的审查核准。程序: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对于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死缓案件,在上诉、抗期满后当事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的,应当将该案件主动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等等。一、抢劫罪判死刑多久执行?判死刑到执行差不多需要四五个月的时间。判处死刑要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刑法》第四十六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二、可
    2023-03-15
    275人看过
  • 死刑案件复核全面审查的重要性
    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怀孕的妇女;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要立即执行。复核死刑案件处理方式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颁布实施的《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了复核死刑案件的3种处理方式,即核准、发回重审和改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此修改为核准和不核准,仅在少数特定情况下才改判。根据《规定》第四条,对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但对于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错误的如何处理,《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所述引用法律条款不完全准确、规范,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引用法律条款不完全准确、规范”是
    2023-07-06
    32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复核死刑案件条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6
      死刑审查是一种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三编审判第四章死刑审查程序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交审判或者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二百四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关于死刑案件请律师复核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什么叫死刑复核案复核消费就是重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1
      发回重审,是审理案件程序性规定。由于一审法院可能违反法律有关审判规则的强制规定,不发回重审就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发回到原来的法院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
    • 律师办理死刑复核案件有什么要点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8
      1、辩护律师承办死刑复核案件,应当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尽快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庭室取得联系。 2、辩护律师承办死刑复核案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存在不能会见被告人、无法阅卷、辩护意见不被采纳等风险,并应当要求当事人自行提供相关的案件材料。 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存在不通知律师的情况。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希望见被告人的,建议其向原一审人民法院请求许可。 3、在死刑复核期间,辩护律师可以约见被
    • 办理死刑复核案件的依据是什么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4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至二百零二条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原则性规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也已将这些规定具体化,为死刑复核工作提供了较周密的准则。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经验,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因此,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