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们国家对于征收土地这方面的事项管理的都是比较严格的,因为征收土地一方面涉及到国家的社会公共利益,另一方面又涉及到农民的个人私利,对于补偿这个问题非常关注,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洛阳伊滨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一、洛阳伊滨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
洛阳伊滨区拆迁安置政策
334人看过
-
洛阳高新征地补偿有哪些规定
372人看过
-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县征地补偿标准
359人看过
-
南阳2020征地补偿标准产权交换式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50人看过
-
洛阳伊滨分局户籍室地址电话一览
428人看过
-
铜山区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330人看过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根据土地性质和土地价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给予的补偿数额和用途的规范和标准。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费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通常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行情等因... 更多>
-
你好,我是洛阳市伊滨区,土地征收补偿由什么构成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23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
-
洛阳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8洛政[2009]9号 修订后的《洛阳市建设征收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已经洛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2009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9年1月22日 以下所有的数量标准都按每平米计算。 平房 土木结构 240—330元土坯或夯土,砖瓦顶,供人居住 砖木结构 330—430元全砖墙,瓦顶,供人居住 砖混结构 430—530砖墙,预制或一块玉 二层以上楼房 砖木结构 3
-
洛阳市征地补偿规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23洛阳市征地补偿规定: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
-
洛阳征地补偿有哪些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3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
伊犁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国土资源厅文件 新国土资发〔2009〕131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 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 《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于2009年4月3日起实施。现印发你们,请把握好政策界限,认真做好新老标准衔接工作,维护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〇〇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