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实际施工人的权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0:40:42 167 人看过

按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要求按照合同支付工程价款的,建设工程合同文件直接证明他们是实际施工人员。实际上,劳动者通过劳动实现获得报酬,赚取的是血汗钱,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会使自己的损失率上升。如果实际工作者需要保护自己的权利,他们可以找到相关的法律渠道等,通过法律手段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债权担保人被起诉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尽量减小责任。

(二)让债务人多找几个担保人,分担责任。

(三)明确约定为一般保证。不承担连带保证。

(四)约定较短的保证期间。

(五)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同时用物作抵押,担保人应尽力让债务人用物同时作抵押。因为按照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六)要求债务人以实物或保证人提供反担保。一旦承担了保证责任,也可以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主张权利,避免自己的损失。

(七)及时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因为按照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八)注意保证期间,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外主张权利,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九)承担保证责任后,及时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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