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鉴定计入办案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04:40:25 125 人看过

需要在5天内告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5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鉴定意见是刑事诉讼领域的证据类型之一,是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重要依据,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直接关系到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对刑事诉讼主体各方而言意义重大,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更是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一、在我国申请司法鉴定需要哪些条件?

(一)在不同的诉讼活动中,由于举证责任分配不同,司法鉴定提请权有一定差别。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初期申请司法鉴定主要是侦查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及其家属;在侦查中后期和起诉、审判阶段,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请。刑事自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主要由被害人一方提请,如果被告方有相反证据或对原告方提供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也可申请初次鉴定或重新鉴定。

(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有举证权或负有举证责任,提请司法鉴定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

(三)提请司法鉴定主要采取书面形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方式申请鉴定,但司法人员应对其申请进行如实记载。司法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案由、鉴定对象、鉴定理由、鉴定要求、拟聘请的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

(四)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鉴定用、的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二、通常笔迹鉴定不会出错吗

笔迹鉴定也会存在出错的时候,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的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况的,患者及其家属就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0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自诉相关文章
  • 节假日是否计入刑事案件上诉期限的时间?
    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应当顺延,中间是节假日的,包括在内。上诉期限是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期间限定。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上诉的期限是不同的,就如刑事案件上诉期限是10日,而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为15日左右。如果各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不同,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上诉期限遇到节假日的处理上诉期限包括节假日,最后一天如果是节假日,可以顺延。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上诉期限从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送达后次日起算。当事人各自接受裁判的,从各自的起算日开始;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应以最后一个收到裁判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来计算;普通的共同诉
    2023-07-04
    355人看过
  • 刑案审理过程中哪些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一、刑事案件中不计入办案期限的有哪些期间下列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1、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2、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3、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4、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5、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6、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7、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8、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9、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10、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11、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2023-02-14
    203人看过
  •  刑事案件鉴定意见的期限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1条,公安机关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应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至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鉴定意见指的是各行业的专家对于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的意见。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1条,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该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至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因此,将“五天”改为“五日内”,并将“复印件”改为“鉴定意见”,即可保持原意不变。鉴定的意见指的是各行业的专家对于案件中的专门性的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的意见。 【 疑 问 解 答 】 如 何 计 算 刑 事 案 件 鉴 定 意 见 的 时 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鉴定意见的时限是在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鉴定人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说明延长期限的理由。同
    2023-09-04
    476人看过
  • 拘留羁押计入办案期限吗
    一、羁押期限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拘留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法律规定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羁押期限为十七日。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逮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以下四类案件:(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2023-03-19
    344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后决定逮捕的期限
    1、拘传(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3、两次拘传(传唤)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传唤)犯罪嫌疑人。4、被拘留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5、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6、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做出决定。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三日。一、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1、检察院对于提请批捕案件进行审查,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捕决定.2、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报请逮捕书后十五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3、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办案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
    2023-03-21
    402人看过
  • 民事案件申请笔迹鉴定的期限
    一、民事案件申请笔迹鉴定的期限申请笔迹鉴定期限的规定是必须要在举证期限内提出来,这也就意味着当事人如果要想进行司法方面的鉴定申请的话,必须要按照举证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界限提出来,否则的话是不予受理的,一般情况下不能够少于15日。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具体的举证期限应参照人民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
    2023-06-06
    57人看过
  • 治安处罚中鉴定是否记入办案期限
    一、治安处罚中鉴定是否记入办案期限治安管理案件进行调查时,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二、治安案件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内容1、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人报告、申诉、检举、揭发、扭送、自首及自行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认真填写《治安案件受理案件登记表》。2、对于受理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治安案件标准的,经办案部门领导批准后,立案查处。3、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
    2023-06-17
    437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是否计入办案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应当计入办案期限。有些案件必须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作出鉴定。由于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情况比较复杂,往往需要经过段时间的鉴定工作才能得出结论,在法定的办案期限内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所以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一、刑事办案程序包括哪几个关键刑事办案程序包括哪几个关键: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
    2023-03-24
    202人看过
  • 哪些司法鉴定时间不纳入办案期限?
    1、《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根据上述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明确: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4、《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二百零九条对犯罪嫌疑人作
    2023-06-27
    296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一审期限,刑事案件一审程序
    一、刑事案件一审期限刑事案件一审期限一般为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刑事案件一审程序刑事案件一审程序是:1.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2.决定开庭审判;3.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4.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5.开庭审理;6.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7.宣告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
    2023-06-27
    338人看过
  • 刑事案件鉴定意见重新鉴定
    如果法官对于鉴定结论是有疑问的,人民法院是可以指派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又或者鉴定机构,来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对于鉴定的结果,也必须要和犯人讲述清楚。如果他们也对这个审判结果有疑问,那么也应该去重新审判。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同时也会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并且去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倘若法庭对于上述申请有任何疑问,也可以同意与否去决定是否重判。一、延期开庭审理需要出裁定吗需要。如果出现法定的情形,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延期审理,法院会对申请进行裁定。关于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情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
    2023-03-11
    480人看过
  • 派出所刑事案件结案吗,刑事案件的审判期限
    一、派出所刑事案件结案吗(一)、不结案。派出所需要对案件进行详细的侦查,确定为刑事案件后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批捕,最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证据及相关材料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三)、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二、刑事案件的审判期限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
    2023-06-27
    123人看过
  • 刑事案件执行申请的限定期限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在执行中当事人间经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一方不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一方向法院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的,申请执行期限自和解协议所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连续计算,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劳动仲裁申请执行期限多久劳动仲裁申请执行期限是2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
    2023-06-30
    230人看过
  •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期限分别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
    2023-04-03
    34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 更多>

    #刑事自诉
    相关咨询
    • 鉴定期间不记入办案期限是怎么回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2-09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的期间是计入办案期限的。鉴定是指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的行为。
    •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重新计算, 该如何计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判期限适用普通程序情形1个月: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1.5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2.5个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重新计算:1、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2、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
    • 刑事案件鉴定是否算审限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06
      1、根据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在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而在法院审判环节,也有可能面临着很多需要鉴定的事项,例如,侦查阶段的鉴定结论出现重大瑕疵的时候,有可能牵涉到重新鉴定,还有就是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的时候,被害人有可能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这些都需要占用大量的审理期限,而根据目前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申请重新鉴定,只有一个月的期限,对其他的鉴定时间都没
    • 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7
      公安机关对案件提请延长羁押期限时,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呈报延长羁押期限案件的主要案情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羁押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
    • 刑事案件办案期限及强制措施的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6
      刑事办案期限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5、发现另有重大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二)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