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5:01:11 69 人看过

最高院企业改制民事纠纷的规定为: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

一、债务人更换需债权人同意吗

债务人更换需债权人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企业清算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承担

公司注销后,由债务清算组核实债权,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

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后债务如何清偿,区分具体的情形,会有以下债务清偿方式:

(一)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

(二)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三)根据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的具体规定清算。合伙企业清算中,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

原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时,行为人具有破产法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虚假破产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虚假破产罪成立条件是: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具有通过虚假破产逃避债务的犯罪故意。

3、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改制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两起企业改制案件解读
    1995年4月,青海振业公司与海南正泰公司签订合同,约定青海振业公司将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振业房地产公司的产权(所有权和经营权)一次性转让给海南正泰公司,转让费用共计800万元。1995年至1997年,青海振业公司与海南正泰公司签订合同,海南正泰公司分10次向青海振业公司支付680万元人民币和5万美元。1995年8月25日,上海振业房地产公司发布了《资料移交清单》和《财务移交清单》,并将清单所列明细移交给海南正泰公司。2002年1月,海南正泰公司以青海振业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青海振业公司返还转让款本息约1100万元,并赔偿损失。青海振业公司提起反诉,要求海南正泰公司继续全面履行合同,支付逾期转让费823425元,支付全部违约金,并赔偿逾期支付的利息;上海振业房地产公司是由青海振业公司成立的,其注册性质也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据调查,海南正泰公司转让给上海振业房地产公司后,经营状况较差,
    2023-05-07
    145人看过
  • 企业改制纠纷之企业改制有哪些方式
    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1、整体改制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2、部分改制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企业改制一般有内启动、外启动和内外启动相结合等方式。1、内启动主要是吸收企业内部职工包括经营者入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2、外启动就是通过其他所有制企业整体兼并、收购或控股参股国有企业。3、内外启动相结合则是既有一块是引进外面优势企业的,又有一块内部职工入股。无论是内启动还是外启动,都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内外部共同参股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公司法》第十八条【工会】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
    2023-04-17
    227人看过
  • 法院受理企业改制纠纷案件的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平等民事主体间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三)企业分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四)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五)企业出售合同纠纷;(六)企业兼并合同纠纷;(七)与企业改制相关的其他民事纠纷。政府主管部门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划转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怎样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1.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3.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
    2023-07-24
    473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否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函》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商务部关于请确认是否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函》的复函[2003]民二外复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你部于2003年9月12日发给本院的商法函[2003]33号《关于请确认是否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函》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中国企业与外国企业合资、合作的行为,以及外资企业在中国的投资行为,虽然涉及到企业主体、企业资产及股东的变化,但他们不属于国有企业改制范畴,且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调整,因此,外商投资行为不受上述司法解释的调整。此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二○○三年十月二十日商务部关于请确认《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否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函商法函[2003]33号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9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颁布后,外国投资者对
    2023-06-05
    234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彩礼款返还纠纷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彩礼款返还纠纷最新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法律禁止彩礼吗法律上并未禁止收彩礼,大家按照各地的风俗习惯、经济条件以及两个家庭的上衣结果得出即可。虽然法律禁止索要彩礼,但是无法禁止男方自愿给彩礼,也无法禁止女方因为没有收到彩礼而不愿意嫁给男方,更不能强迫男方和女方结婚。彩礼只是一种习俗,如果以敛财为目的,索要巨额彩礼,那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像我们当地的习俗彩礼是要全部陪嫁陪回去的,所以它只是一种形式。三、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2023-05-06
    165人看过
  • 企业改制纠纷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当企业制度改革出现争议时,我们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当地基层法院起诉准备以下材料:
    2023-05-02
    257人看过
  • 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纠纷怎么处理?
    1、企业改制产权界定的程序有哪些?(1)成立产权界定工作小组改制企业和有关投入或举办方共同成立由熟悉财务、设备、房地产管理等方面情况的工作人员参加的企业产权界定工作小组。(2)查找核对有关资料广泛搜集有关企业产权及权益变动的历史资料,对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核实,摸清企业各项资金投入和产权变动的实际情况,为产权界定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核查有关资料和情况的具体方法:如抓住新旧会计制度接轨这一时点的会计处理,从此时点向前向后追溯资金投入以及经营积累比较容易;对国家投入的界定,可从查找财政历年对企业拨款的账目和原始凭证入手,并与企业认真进行核对;对原始资料不全的可采取走访前任领导或老职工等方法,了解原始投入和产权变动的实际情况和历史背景。(3)协商界定=改制企业与各有关投入或举办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清产核资有关政策对该企业的财产所有权逐项进行协商界定,以明确产权归属,其中涉及国有资产的应征得同
    2023-06-09
    449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民事纠纷的规定
    一、对于在以下民事纠纷案件中,可以对所涉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一)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诉讼;(二)以企业名称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诉讼;(三)原告以被诉商标的使用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以原告的注册商标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其在先未注册驰名商标为由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二、对于在以下民事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对所涉商标是否驰名不予审查:(一)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成立不以商标驰名为事实根据的;(二)被诉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因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其他要件而不成立的。
    2023-06-19
    151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改制案件审理的指导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有:1.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3.由企业职工买断企业产权,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补充解释如下:第一条人民法
    2023-07-19
    399人看过
  • 民营企业改制是怎样的民营企业改制要满足什么条件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民营企业改制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有明确投资主体。2、企业资产达到一定的规模。3、企业要有一定的管理基础和基本的管理制度。4、财务和资产要相对独立。5、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要现代化和科学化。一、个人独资企业是不是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不是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属于民营企业。独资企业在世界上的很多地区不需要在政府注册。在这种制度下,很简单的经营安排如小贩和保姆在法律上就属于独资企业。甚至暂时经济活动,比如个人之间的买卖交易在法律上就依照独资企业处理。 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集中表现是其不具有独立的
    2023-04-06
    459人看过
  • 关于企业改制赔偿纠纷
    企业改制补偿纠纷具有可诉性。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等,平等民事主体间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一、民事诉讼的流程有哪些民事诉讼的流程具体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6、法庭辩论;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8、判决宣告。民事诉讼的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其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同时,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故民事纠纷不会留下案底。二、借钱不还能报警吗,借钱不还怎么办借钱不还的报警的情况下警方是不会受理的。因为这是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建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追回欠款。如果借款期限已经届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
    2023-04-11
    306人看过
  • 法院怎样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一、法院受理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范围(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三)企业分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四)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五)企业出售合同纠纷;(六)企业兼并合同纠纷;(七)与企业改制相关的其他民事纠纷。二、法院怎样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1.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2.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3.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就此向新设公司主张
    2023-04-03
    444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审理医疗事故纠纷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赔偿权利人认为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行为致患者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不当损害,起诉要求医疗机构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指“赔偿权利人”,是指接受医疗服务的患者、依法由患者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患者的近亲属。本条所指“医疗机构”,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及个人诊所,包括依照乡村合作医疗的政策设置的卫生室、所。第二条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和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其他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包括:(一)医疗行为存在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在计划生育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后果,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三)因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医用设备、医疗器械存在质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
    2023-06-22
    338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纠纷事故在当前社会时有发生,虽说医疗纠纷并不是什么好事,但我们还是应该了解出现医疗纠纷后应该如何去处理,应该得知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如果医疗纠纷问题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话那么采用司法的途径解决问题是非常好的选择。那最高人民法院医疗纠纷的流程是什么呢?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少。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鉴定、出庭等。(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
    2023-04-13
    73人看过
换一批
#改制重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位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 更多>

    #企业改制
    相关咨询
    • 最高人民法院企业改制有什么方面的内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1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三)企业分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 (五)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六)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七)与企业改制相关的其他民事纠纷。 第二条当事人起诉符合本规定第一条所列情形,并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第三条政府主管部门在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划
    • 最高人民法院冠以审理企业改制是如何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7
      一、案件受理 第一条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平等民事主体间在企业产权制度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 (一)企业公司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二)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三)企业分立中发生的民事纠纷; (四)企业债权转股权纠纷; (五)企业出售合同纠纷; (六)企业兼并合同纠纷; (七)与企业改制相关的其他民事纠纷。 第二条当事人起诉符合本规定第一条所列情形,并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
    • 最高人民法院国有企业改制有那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如果您的企业履行的是破产程序,也就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主席令{2006】第54号)第二条第一款“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和第七条第三款“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规定而申请破产清算成立宣告破产的,如果原企业法人(债务人)与债权人因
    • 企业改制补偿纠纷具有可诉性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03
      企业改制补偿纠纷具有可诉性。企业改制补偿纠纷是指在企业改制中劳工不满企业补偿所产生的纠纷,一般会先进行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民法院可以受理企业改制纠纷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4
      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 1、整体改制 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 2、部分改制 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 企业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