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谁起诉主张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11:00:57 94 人看过

一般由死者的近亲属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亲属的范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都是近亲属。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由受害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共同原告提起诉讼。

一、交通事故诉讼流程

(一)起诉和受理

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检诉讼材料进行必要的审理前的准备工作。

(三)开庭审理

1、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2、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3、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4、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5、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6、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

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审普通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诉,则一审裁判不生效力,而进入二审程序。

二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终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经宣告或送达当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此裁判,当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诉或上诉。

二、交通事故引发因素

1、客观因素

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2、车况不佳

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3、疏忽大意

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4、操作失误

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5、违反规定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8: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赔偿可以主张多少
    (一)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接受赔偿的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不是死者本人不能作为死者生前的遗产,那么这些死亡赔偿金应该如何分配呢?1、《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等。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第四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从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规定分析,它既不是对死者财产损失的赔偿,也不是对死者生命的赔偿,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亡者本人的赔偿,因此,该赔偿金不应认为是死者的遗产。死亡赔偿金的目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由于失去亲人而产生的精神损害的补偿,并不包括对其他损
    2023-03-26
    117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家属误工费要赔吗
    一般不支持家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家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一、交通事故误工费需哪些证明1、关于误工时间证明相关司法解释将此分为非持续性与持续性两种。非持续性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证明确定。持续性误工的时间应计算到定残日前一天。即受伤耽误工作之日起到定残日前一天。定残之后赔偿残疾赔偿金即不再赔偿误工费。如果受害人在治疗过程中死亡的,误工时间从侵权行为开始起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证明时间的证据是医疗机构关于治疗情况的证明,比如出院小结,能证明住院多久,住院时间就是误工时间,或者是医嘱确定的休息时间也是误工时间,或者是医院诊断患者已经治愈的时间。构成残疾的,则由伤残鉴定书表明的定残日期确定。死亡时间也由医院的死亡证明确定。
    2023-02-14
    153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应该入狱
    开车撞死人是否要坐牢看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对事故负同等责任的;(三)直接损失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能赔偿30万元以上的。收容教育是否还要坐牢?收容教育不是坐牢。法律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刑法》对收容教育没有相关规定。我国法定刑罚分别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7-04
    54人看过
  • 202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甲方:XXX乙方:XXX,XXX,XXX,XXX,XXX,XXX2008年5月7日17时00分,于xx驾驶小客车(内乘王XX、王x)由西向东行至北京市xx区xx与xx国道交叉口西1.5公里处时,车辆驶入路北侧与路树相撞,造成王xx抢救无效死亡。现于XX(甲方)与王XX的六名近亲属(乙方)就王XX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死亡赔偿协议书范本: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六人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贰拾贰万元(未包括丧葬费,丧葬费壹万五仟元已经在本协议签定前由梁XX支付给了王XX的哥哥王XX)。四、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王xx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五、甲方履行汇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六、本协议为双方
    2023-05-10
    115人看过
  • 出租车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承担主要责任,会坐牢吗?
    出租车交通事故到人死亡的责任要看死亡人数。1、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三人以上死亡,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如果只造成一两人死亡,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只需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出租车事故停运损失谁来承担1、先由强险赔偿,剩下的由事故的责任人按比例赔偿。2、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8-09
    200人看过
  • 死亡赔偿由谁主张
    按照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处理应在交警的主持下由事故的双方协商处理,可事故的受害人已经身亡,也没有受害人的近亲属出现,这就意味这这起交通事故只有肇事者一方存在。民政局可否代替无名氏主张权利呢?第一种意见:在没有找到无名氏亲属的前提下,肇事者不用赔偿,民政局不能代替无名氏主张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据此,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权利人是依法由死亡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而,民政局或救助站不是无名氏的近亲属,其无权代表无名氏起诉。
    2023-06-13
    326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去哪家法院起诉
    道路交通事故应该发生在哪里?一个的人应该以的罪名被起诉。诉讼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般规定。被告人居住地,是指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惯常居住地不一致,且常为惯常居住地。惯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在惯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交通肇事案件有多个被告人的,由其中一个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二)侵权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发生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述法院对交通肇事案件有管辖权。当侵权地点和交通事故侵权结果地点与原告居住地一致时,原告居住地法院也有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则第十五条”,公民的居住地,其经常居住地与其居住地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其居住地。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范围当事人就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提起民事诉讼,除提出申诉外,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的调解书和调解结论,或非因任何一方违章造成事故的结
    2023-05-31
    262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否包含交强险?
    1.交强险中的赔偿含死亡赔偿金。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需要承担人身损伤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2.具体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等。工亡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兼得吗工亡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可以兼得。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1、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
    2023-07-03
    467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多少,朋友的姐姐在交通事故中死了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其不只是给受害人亲属带来了巨大的精神伤害也是受害人亲属巨大的财产损失,基于受害人死亡而产生的赔偿,也只是对死者亲属的些许抚慰。基于死亡而产生的赔偿可因受害人的死亡过程和受害人的身份做具体的分析。一、因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立即死亡的。此时因被害人的死亡导致的赔偿项目较少,一般包括1、死亡赔偿金;2、丧葬费用;3、被扶养人生活费;4、受害人近亲属精神损害抚慰金;5、车辆及财物损失。二、被害人经过医院的抢救治疗后才死亡的。此种情况下会额外增加一些因医疗上的费用担当,除了因立即死亡存在的赔偿项目外,还囊括了因伤者抢救治疗的费用和一些交通费、住宿费用之类的损失。三、死亡赔偿标准的划分与计算。赔偿标准与赔偿项目紧密相关,不同的赔偿项目依据的的赔偿标准也不尽相同,对于死亡赔偿标准一般涉及下面两个标准:(一)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死亡赔
    2023-02-28
    151人看过
  • 从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如何赔偿的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经救治后死亡的,还可以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用等。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江苏交通事故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江苏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查清事故发生地当年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2023-08-04
    281人看过
  • 修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向谁主张赔偿
    修路导致发生交通事,可以向施工方索赔,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单位损失可解雇吗山西新闻网山西法制报本报讯(记者赵晓燕郭晶)员工赵某在工作过程中违反某客运公司规定,受到公司处罚并辞退。赵某提起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等获得支持,某客运公司不服仲裁将赵某诉至法院。近日,太原市迎泽区法院细析法理后,认为某客运公司对赵某的处罚合法有效,但公司向赵某收取的风险抵押金以及赵某垫付的医疗费、年终奖应当由公司给付。2001年4月25日,赵某应聘为某客运公司的驾驶员
    2023-07-31
    50人看过
  • 因遭受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进行索赔
    一、因遭受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进行索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具体计算方法(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
    2023-06-05
    367人看过
  • 非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可按过失致人死亡判
    非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可按过失致人死亡定罪量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以及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非道路交通事故有哪些发生在以下地方的事故则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一)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或村间路,或者称自行修建并自行负责管理的路面;(二)用于田间耕作的农村铺设的水泥路、沥青路、砂石路等机耕路(三)村民宅前宅后建造的路段或自然通车形成的路面;(四)封闭式住宅小区内楼群之间的路面;(五)机
    2023-08-05
    324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如果受害者或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可以赔偿精神损害。《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允许或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以书面形式承诺赔偿金钱,或者赔偿权利人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哪些赔偿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费用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营养费8、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9、近亲属交通费10、近亲属住宿费11、近亲属误工费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13、被抚养人生活费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16、维护权利的损失律师费、调档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2023-08-18
    9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死亡赔偿金谁有权利主张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3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因遭受事故死亡的权利人如何主张权利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9
      因遭受事故死亡的,权利人主张的赔偿款项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至于各项赔偿的具体标准,因为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受害人的年龄、当地人均收入水平和人均消费水平、有无被扶养人、被扶养人数、被扶养人的年龄等等)比较多,各地标准也不一定,所以具体赔偿请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损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死亡起诉谁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4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
    • 被侵权人死亡的应当由谁主张权利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08
      1、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抚养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中,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的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是第二顺位的近亲属。有第一顺位近亲属的,由第一顺位近亲属主张权利;无第一顺位近亲属的,由第二顺位近亲属主张权利。
    • 交通事故死亡拖着对谁不利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23
      交通事故在我国是一类较为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我国的相应机关和相应办理机构都会及时的办理。但对方如果迟迟的不结案,对我们今后检测车辆造成一定的影响,对车主不利。 这种情况最终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如果对方不结案,影响车检。给其钱不存在合理与不合理的问题,即使给钱,一定要有书面的证据。 交通事故未结案对车主有影响: 1、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协调解决签字,如果车子被扣留,车子取不出来。 2、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