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称价格干预措施不是向计划经济体制回归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0:13:59 194 人看过

昨晚,国家发改委网站刊发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特别强调,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可以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而出台必要的干预措施是有法律依据的,不会改变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定价的自主权,更不是向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回归。

经济手段稳定生活必需品价格

通知强调,我国将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做好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在此宏观基础上,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采取发展生产、加大吞吐调节力度、保障市场供应等多种手段,稳定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采取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等方式,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通知特别提出,上述手段都属于经济手段。

法律手段成本监审条例将出台

在使用法律手段方面,针对今年以来绿豆、大蒜等小农产品价格异常波动,政府有关部门经过缜密调查,依法查处了一批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的典型案件,维护了市场秩序。同时,国家修订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纳入价格监管范围,增强处罚的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此外,还将抓紧出台《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强化成本监管。

行政手段干预不是回归计划

国务院通知分析当前物价总体格局称,目前还没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通知表示,对价格临时干预措施要有正确的认识和准确的理解。首先,干预的目的是为了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实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国《价格法》明确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第三,即使在必要时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也不会改变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定价的自主权,不会影响企业的一般生产经营活动,更不是向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回归。这种干预措施也只是暂时性、辅助性的。

■新闻延伸

价格临时干预我国有先例

新世纪以来,针对2003年非典时期部分中药材和消毒用品价格暴涨,以及2008年初少数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过快上涨,中央政府先后两次依法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对稳定市场价格发挥了重要作用。

针对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政府实施必要的行政干预,在发达国家也不乏先例,美、德、法、日、韩等国都有政府干预价格的做法和实践。

■相关新闻

十七大类药品均价降19%

从12月12日起,头孢曲松等部分单独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将降低,涉及抗生素、心脑血管病药品等十七大类药品。调整后平均降价19%。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这一通知。

此次调整的特点是一些常用药品零售价格水平明显下调,如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卡托普利价格从34元降到22.1元,降幅为35%;罗氏公司生产的头孢曲松价格从93.8元降到65.7元,降幅为30%。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19%,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20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以前对特定企业,包括国内知名品牌企业生产的药品实行优质优价,即单独定价。近年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出现不同程度下降,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根据有关药品成本及市场供求变化,分期分批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以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2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价格干预相关文章
  • 关于吴江市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情况汇报
    为缓解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势头,努力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我市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苏州市物价局关于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努力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建立调价备案领导小组,制定内部价格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二、精心组织。我局于1月28日向各镇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及各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工作的通知》,1月31日召开了省局明确的三家调价备案企业(市粮食批发市场、市食品公司、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吴江分公司)及粮食局、经贸委相关负责人会议,并拟发了相关文件,正式启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三、扎实工作。全面启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我局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并于2月中旬组织力量,开展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情况及调价备案品种市场价格进行了检查,针对我市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企业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执行了调价备案制度、调价备案工作的
    2023-06-07
    277人看过
  • 为什么说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从价格改革开始的?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全党工作的着重点从1979年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同时指出,为了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的差价,建议国务院作出决定,粮食统购价格从1979年夏粮上市的时候起提高20%,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50%,棉花、油料、糖料、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也要分别情况,逐步作相应的提高。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农用塑料等农用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在1979年和1980年降低10%一15%,把降低成本的好处基本上给农民。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以后,一定要保证城市职工的生活水平不下降。粮食销价一律不动;群众生活必需的其他农产品的销价,也要坚决保持稳定;某些必须提价的,要给予消费者以适当补贴。在党的全会上,这样具体提出调价品种、调价幅度。提出明确要求的。在我党历史上尚属首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务院在物价方面出台了一
    2023-06-07
    410人看过
  • 发改委:垄断经营商品价格定价应听证
    新华网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江国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日在其政府网站上发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定价机关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办法》规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会参加人的人数和人员的构成比例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听证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中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制定在局部地区执行的价格或者降低价格的,听证会可以采取简易程序,只设主持人,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构成。根据上述办法,听证的具体项目通过定价听证目录确定,但容易引发抢购、囤积,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商品价格,通过其他方式征求意见,不纳入定价听证目录。此外,中央定价听证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央定价目录制定并公布;地方定价听证目录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地方定价目录制定并公布。《办法》规定,
    2023-06-07
    383人看过
  • “发改委称将涨价”令人惊诧
    对于二季度价格形势,发改委称,水、电、油、天然气等价格将一定幅度上涨,但在出台调价措施时政府将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并采取阶梯价格等多种方式缓解价格上涨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尽管在措辞上用了一定幅度上涨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阶梯价格等看似客气的话语,但直接指向却非常明确——发改委已经为水、电、油、气二季度将涨价定调,涨价即将成为摆在公众面前的事实,你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只能接受。这首先是一种典型的话语垄断。在市场经济的价格博弈中,谈判双方首先是在话语上享有充分的自主权,企业说涨价,民众则反驳我不同意,但发改委称将涨价则完全堵死了民众的话语空间,有发改委撑腰的水、电、油、天然气等企业完全有了充足的涨价理由,并且无须再做任何解释性工作。发改委称将涨价也是对价格听证会制度功能的抹杀。对于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价格的制定,听证会制度是十分必要的。水、电、油、天然气作为民
    2023-06-07
    285人看过
  • 传统经济体制下的工程价格形式
    在传统经济体制下,工程建设任务由国家主管部门按计划分配,建筑业不是一个独立的物质生产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财务收支实行统收统支,工程价格仅仅是一个经济核算工具而非工程价值的货币反映。与这种工程建设经济管理体制相适应,我国工程价格采取了概预算加签证的价格形式。工程概预算加签证价格形式,分工程概算价格阶段,施工图预算价格阶段,工程费用签证和竣工结算价格阶段。工程概算价格,根据工程初步设计和有关定额管理部门制定的工程概算定额及取费标准制定。它是工程价格形成的最初基础,也是工程价格的最高限额,工程结算价格一般不得突破。施工图预算价格,根据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材料预算价格等制定。工程施工期间,发生了施工图预算价格制定阶段无法预计的费用,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采用经济签订的形式予以确认。工程竣工时,根据签证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增减修正,形成工程竣工结算价格。工程概预算加签证价格属于国家定
    2023-06-07
    493人看过
  •  "八六三计划的具体措施"
    八六三计划是我国为应对人口、粮食、能源和环境等重大问题而制定的发展计划。该计划旨在积极跟踪世界先进水平,缩小与国外的差距,适当集中力量,在有限的高技术领域部署工作,对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农业现代化工业、企业技术升级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计划切实可行,中共中央、国务院组织专家研究部署高技术发展的战略,并经过三轮严格的科学和技术论证后批准了《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八六三计划是在我国经济和社会面临诸多重大问题,如人口、粮食、能源和环境等,需要高技术和突破应用的背景下制定的。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应当适应世界高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新形势,积极跟踪世界先进水平,缩小与国外的差距,适当集中力量,在有限的高技术领域部署工作,对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农业现代化工业、企业技术升级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这一计划切实可行,将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在此后的半年时间里,中共中央
    2023-11-12
    167人看过
  • 发改委价格欺诈怎么办
    法律综合知识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1)必须保存好所购商品包装盒、说明书等,尽量使之完整无损;(2)要携带好商品的发票以作为购物凭证;(3)可先打电话到商店交涉,约好时间后再前往;(4)要实事求是,所提要求要合情合理合法;(5)要注意态度,经营者肯退赔则退赔,万一达不到自己的要求,也不要吵闹,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6)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2、向消协投诉。消费者在投诉前,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投诉前最好先同经营者交涉、与经营者协商失败后、再向消协投诉。二是要写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电话、通信地址、邮编;商品的名称、牌号、型号、出厂日期、价格;商店的名称、电话、地址、邮编;生产厂家名称、电话、地址、邮编;购买商品日期、损失价值。三是要把发票复印件一并附上。四是投诉可直接递当地(区、县及市)消委会,如商品额
    2024-01-14
    190人看过
  • 经营计划与预算制度
    □经营计划与预算制定由于科学的日新月异,导致生产技术的不断改良,促成了近代工业的精细分工与大量生产,从而引起市场剧烈的竞争,企业所赚取的利润也日趋微薄。因此近代企业的经营趋势将由以往“成本决定售价”的旧观念改为“售价决定成本”的新意识。如果企业不能生产物美价廉的产品,则非但不能赚取利润,甚至无法继续它的生存。所以,如何使成本降低,获取最大利润乃成为企业界努力的重大课题,一般言之,降低成本不外是改良生产技术与提高工作效率。前者当有赖于技术人员的努力,以及更新生产设备,改善工作方法和开发新而低廉的代替料源。而后者即有赖于实施有效的管理技术,运用经济效益最佳的管理方法,使企业所有的机能与资源获得合理的调配与运用。本计划即是基于后者的需要而拟订。目的在年度开始之前,对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与经营方针预作提示,责成各部门依据公司目标,拟订(或修订)相关管理制度或改善方案,并配合年度预算的编制,预测产品市
    2023-06-13
    50人看过
  • 计划生育措施及其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为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为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史上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最根本的保障和最有力的推动。对于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全面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放管服改革的目的与意义放管服就是要重塑政府与市场关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主要内容,主要是解决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当发挥什么作用,市场应当发挥什么作用。只有定位科学,才能使政府和市场在各自领域发挥好作用,相互促进,相互补充。通过简政放权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交给市场、企业和个人,凡是市场机制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凡是企业能干的就让企业干。通过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把该由政府管的事管好管住,
    2023-07-16
    55人看过
  • 有什么经济犯罪的预防措施
    1、是重点预防与普遍预防相结合;2、是超前预防与事后预防并举;3、是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补充;4、是社会舆论导向预防与法律预防相协调。一、什么是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不良行为是指容易引发未成年人的犯罪,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不良行为是消极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不良行为的恶性发展,可能导致犯罪行为。所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与教育。二、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是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是第一位是重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预防为主是积极主动预防是实现安全生产最有效的措施。在第一项生产中都应首先考虑安全因素,经常查隐患,找问题,堵漏洞。自觉形成一套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的制度。三、有哪些消防法规消防法规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23-04-06
    60人看过
  • 发改委发布《反价格垄断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日发布《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并宣布将从2011年2月1日实施这两部规章,以依法加强反价格垄断执法,培育市场竞争文化,促使相关企业和市场主体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反价格垄断规定》共分29条,对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等价格垄断行为的表现形式、法律责任作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的八种价格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商品转售价格和限定商品最低转售价格的协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从事不公平高价销售、不公平低价购买、在价格上实行差别待遇、附加不合理费用等六类价格垄断行为。《反价格垄断规定》还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强制经营者从事价格垄断行为,或者制定含有排除、限制价格竞争内容的规定;不得对外
    2023-06-07
    154人看过
  • 发改委价格欺诈处罚是怎样的
    一、《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二、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2、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3、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4、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5
    2023-06-04
    464人看过
  • 发改委:铁路货运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价格欺诈
    发改委出台新规定:铁路货运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价格欺诈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在官网发布《关于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铁路运输企业要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区分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分别公示各类货物具体运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用户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不得采取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损害货运用户合法权益。通知》指出,为深化铁路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铁路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改委决定扩大铁路货运价格市场调节范围,简化运价结构、完善运价体系。《通知》提出,铁路集装箱、零担各类货物运输价格,以及整车运输的矿物性建筑材料、金属制品、工业机械等12个货物品类运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铁路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通知》明确,将执行国铁统一运价电气化路段收取的电力附加费并入国铁统一运价,不再单独收取。实行
    2023-12-10
    127人看过
  • 律师因楼盘价格数月内翻番向发改委举报
    短短几个月内楼盘价格翻了一倍还多,这种短期内迅速提价的行为受到了律师的举报。昨天两位律师表示,首开常青藤的开发公司?北京首开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两位律师向国家发改委和北京市发改委举报,理由是该楼盘从2009年11月到2010年4月,首开常青藤项目均价从14690元/平方米暴涨到36000元/平方米。“涉嫌存在违法牟取暴利行为”。举报人之一、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雪森表示,举报首开是因为“对其印象深刻”。“土地成本没有增加,钢材、水泥成本没有大幅增加,房价就从9000多元的开盘价一直涨到3万多元,让人难以相信这是正常合理的经营行为。”李雪森认为,土地成本是一开始就定了的,不能说周边土地价格涨了,之前开发的楼盘就要涨价,一块地上的房屋应该只跟所在的土地有关系。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2006年9月1日发布公告显示,北京首开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让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单店住宅小区二期土地使用权,
    2023-04-24
    112人看过
换一批
#价格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价格干预通常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对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设置上限或下限,或直接设定价格。价格干预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支持生产者或实现其他社会和经济目标。 为了使政府直接定价或进行价格直接管制有效,政府就必须改变在信息上的劣势,或者改进管理的方式方法... 更多>

    #价格干预
    相关咨询
    • 价格干预措施的形式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限定差价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
    • 哪一级政府可以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 政府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3
      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政府才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 省非因强制措施的计划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死亡赔偿金采取定型化赔偿模式,即赔偿数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客观标准以二十年固定赔偿年限计算。这一计算标准既与过去的法律法规相衔接,又不致因主观计算导致贫富悬殊、两极分化。注: 1、按照这一计算标准,死亡赔偿金比过去提高一倍多。 2、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30条
    • 发改委价格欺诈怎么办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6
      如果遇到价格欺诈的话,首先可以和经营者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一致的话,可以进行第三方调解或者是申请仲裁或者是直接进行起诉处理,经营者进行欺诈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