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会加重情节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9:34:18 251 人看过

国家机关作为单位犯罪主体不会加重情节。

所谓的加重情节法律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基本行为),由于发生了(超出犯罪既遂所要求的)严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结构:基本犯罪+加重结果=结果加重犯

结果加重犯的特征:

1、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加重结果,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还是一个。

2、行为人对基本犯罪一般持故意,但也有可能是过失(如《刑法》第132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对加重结果至少持过失(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有可能持故意(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3、法定性:刑法就发生的“加重结果”(必须是加重“结果”,而不是“情节”规定了加重的刑罚。(即刑法除了规定基本罪的刑罚,还规定了加重结果的刑罚。刑法规定了两个法定刑幅度)刑法如果没有对某一加重结果明确予以加重评价,即使该结果实际发生,该犯罪也不可能是结果加重犯。

【注意】结果加重犯所定的罪名还是基本罪的罪名。

常见的结果加重犯:

(1)常见的故意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第234条故意伤害罪

2)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第263条抢劫罪

3)强奸致人重伤的、死亡的;——第236条强奸罪

4)非法行医、非法进行节育手术致人重伤、死亡的;——第336条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5)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不包括故意杀害、伤害被害人);——第238条非法拘禁罪

6)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第260条虐待罪

7)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第257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8)绑架致人死亡的(不包括杀害被绑架人);——第239条绑架罪

9)拐卖妇女、儿童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

10)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破坏交通工具、破坏交通设施、破坏电力设备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第115条、第119条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等

11)生产、销售假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

12)生产、销售劣药后果特别严重的;——第142条生产、销售劣药罪

1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1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5)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第121条劫持航空器罪

16)劫持船只、汽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第122条劫持船只、汽车罪

17)暴力危及飞行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第123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18)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法规实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第278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19)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伤的;——第318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第321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20)强迫卖淫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第358条强迫卖淫罪

21)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第445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2)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

1)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第136条危险物品肇事罪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3)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第133条交通肇事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0: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单位犯罪相关文章
  • 单位犯罪不能由行政机关主体办理吗?
    我国《刑法》中的单位犯罪主体可以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五大类组织形式之一。除此之外的单位组织形式目前还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因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组织等不属于“单位”;单位内部设立的部门和机构也不是单位犯罪的主体。《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能构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是什么?不能构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是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刑法》中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
    2023-08-01
    228人看过
  •  单位犯罪中,哪些单位不能成为犯罪主体?
    这段内容讲述了单位犯罪主体的范围,除了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是指机关、团体或属于一个机关、团体的各个部门,其下属部门或分支机构也属于单位。以下内容为“不能构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除了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在内的都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改写: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是指机关、团体或属于一个机关、团体的各个部门。按此解释,单位不仅指机关、团体等本身,还指其下属部门或分支机构。 哪 些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能 成 为 单 位 犯 罪 主 体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而单位犯罪主体则是指实施单位犯罪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而自然人则不能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然而,在某些
    2023-09-08
    148人看过
  • 直播破坏共享单车行为造成犯罪情节加重吗
    共享单车是方便人们绿色出行的交通工具,恶意破坏、毁弃、盗窃共享单车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共享单车进行损毁,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不过区区一两百元,但直播“怒扔共享单车”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影响和误导却无法直接用经济损失来衡量,仅仅局限于扔车损失的处罚而忽视直播造成的恶劣影响。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本行为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
    2023-05-31
    157人看过
  • 哪些可以作为单位犯罪的诉讼主体
    一、在刑诉法法中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诉讼参与人”中没有犯罪单位的规定将其忽略,但不可否认是犯罪单位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与自然人享有相同的诉讼权利,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由于单位是一个拟人化的社会组织,在刑事诉讼中,特别是在庭审中,单位本身不可能自己行使其权利,承担其义务,而必须由特定的自然人,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人代表单位行使其诉讼权利、承担其诉讼义务,由其出庭代表单位受审,是完全符合法律理念的。二、司法实务中的表现由于刑事诉讼法与刑法关于单位犯罪规定的不衔接,在司法实践中,就出现了在审理单位犯罪案件时,审判机关往往忽略了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存在,而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为犯罪的主体,只是在进行经济处罚时或者是该罪只能由单位构成犯罪时,才提到犯罪单位。比如在判决私分国有资产罪案件时,审理案件的法官就会在判决书中写道,某某人犯私分国有资产罪
    2023-03-28
    99人看过
  • 贪污罪的主体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一、贪污罪的主体问题根据刑法第382条以及第93条之规定:贪污罪的主体包括这样几种类型: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准国家工作人中。这里又包括三种类型:①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③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从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贪污罪主体具有二个基本特征:①贪污罪主体所属单位的性质必须是国家或国有的,或者是国家机关或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或者由上述国家(或国有)单位委托或派出的人员。②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不包括从事劳务的人员。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二个条件,才可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虽然法律对此作了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在具体认定
    2023-04-22
    386人看过
  • 私营企业法人会成为单位犯罪主体吗?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一、分公司可不可以成为分公司法律主体?分公司不可以成为独立的民事法律主体。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诉讼等民事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二、分公司能否构成单位犯罪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隶属于总公司。一般而言,分公司与子公司不同,它实际上相当于公司的代理人,因此,在分公司实施了犯罪行为时;如果能查明该犯罪行为是总公司决定、授意或批准的,便可认为是总公司自身的犯罪
    2023-06-22
    245人看过
  • 哪些犯罪是单位成为犯罪主体
    主要是:刑法第120条资助恐怖活动罪;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8条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40—148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151—153条走私罪;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161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第162条妨害清算罪;第175条高利转贷罪;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7条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第190条逃汇罪;第191条洗钱罪;第198条保险诈骗罪;第201条偷税罪;第213—219条侵犯知识产权罪;第221—230条扰乱市场秩序罪;第244条强迫职工劳动罪;第327条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第334条第2款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55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第363—
    2023-03-15
    413人看过
  • 哪一犯罪主体必须为国家工作人员
    贪污罪、受贿罪、渎职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关于渎职罪刑法就此具体规定了三十五个罪名,考虑到沾出太长且没有意义,他们主体的共同,即同为国家工作人员,此点是没有问题的。一、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与单位1、自然主体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某些犯罪除了要求行为人具有这两个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特殊身份。2、年龄行为人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据青少
    2023-02-25
    69人看过
  • 哪些单位可以作为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
    一、国家赔偿追偿制度在国家赔偿法中,追偿权具有双重含义:一方面,追偿权是一种权利。即:执行职务的公务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受害人的损害后,可以要求该公务员偿还所赔金额的权利;另一方面,追偿权又是一种制度,也称追偿制度。具体可以理解为:赔偿义务机关在赔偿受害人的损害后,可以要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公务员偿还赔偿金额的制度。《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伺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对有前款规定情形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也同时体现国家赔偿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追偿权和惩戒权的规定,惩戒权是指既要惩罚,也要追责。二、哪些单位可以作为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
    2023-04-15
    225人看过
  • 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关于本罪“情节严重”的认定。只有《最高人们法院、最高人们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出了规定。解释第二条规定,伪造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累计三本以上的,已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累计达到前款规定数量标准的五倍以上,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上述司法解释仅针对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其他类型的证件未有法律或者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因此,情节严重的认定,主要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的自由裁量问题。司法实践中法官对此问题也没有统一的裁判标准。有的认为只要存在多次、大量情形即可认定“情节严重”,有的认为要区分所伪造的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是否属于重要部门,同时还要考虑所造成的恶劣政治影响或者重大的经济损失。一、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1、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定罪处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023-06-25
    234人看过
  • 单位可作为诬告陷害罪的主体吗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但是,如果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要从重处罚。本罪的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导致被害人成为刑事侦查的对象或卷入刑事调查或刑事诉讼就构成犯罪既遂。被诬告人是否因此受到刑事处罚,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诬告陷害罪的基本特征本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处分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并且向司法机关或有关机关告发。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捏造的事实必须是他人的犯罪事实,如果捏造的事实不是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则不构成本罪。(2)、不仅捏造了他人的犯罪事实,而且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进行了告发;(3)、诬告陷害的行为必须是明确的对象,如果行为人只要捏
    2023-06-03
    318人看过
  •  作为单位犯罪主体的党支部是否可行?
    该段内容讲述了单位犯罪主体的范围以及我国国家机关的分类。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而国家机关则包括国家执政党机关、国家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监察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和国家政治协商机关。因此,党政机关自然能属于单位犯罪的主体。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和团体。我国的各级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执政党机关、国家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监察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政治协商机关等。因此,党政机关自然能属于单位犯罪的主体。 党 政 机 关 能 否 作 为 单 位 犯 罪 的 主 体 ?党政机关作为国家的重要机构,其职能和作用不可替代。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一直以来备受争议。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
    2023-09-11
    430人看过
  • 贷款诈骗罪单位能成为犯罪主体吗
    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刑法规定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是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1)法律规定,对单位的惩处只有罚金一种方法,如果要给一个机构上刑,怎么上呢?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却是在用国家的财政拨款来缴纳罚金。这实质等于国家的自我惩罚,将国家的金钱从一个口袋掏出来,却又放进了另一个口袋。(2)自1987年我国刑事立法认可“单位犯罪”这个概念以来,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按条文规定应该认定为国家机关犯罪的案件,如丹东汽车走私案、泰安汽车走私案等。一、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构成金融犯罪实施主体的包括哪些金融诈骗罪的主体,由于金融诈骗罪形式多样,方法各异。所以,金融诈骗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其中,以募集资金、贷款、票据结算、金融凭证结算、信用证、信用卡使用、有价证券交易、兑付的形
    2023-06-28
    279人看过
  •  为何国家单位犯罪不受罚?
    这段内容讲述了单位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单位犯罪需承担罚金责任,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受到刑罚的追究。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同时,只处罚直接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处罚单位。这是因为单位犯罪基本都是领导们瞎搞的,如果处罚单位,会损害无辜的普通职员的利益,有株连无辜之嫌,违背罪责自负原则。对于单位犯罪,判决单位需承担罚金责任,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受到刑罚的追究。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1、对单位本身只能判处罚金,不能判处没收财产。对单位不判处没收财产,主要是考虑到没收财产是指没收合法的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如果没收单位的财产如办公设备、生产资料等,会影响单位的正常经营。单位犯了罪,并不意味着该单位就必须撤销。2、只处罚直接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处罚单位。这是因为,单位犯罪基本都是领导们瞎搞的,如
    2023-09-10
    30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或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且刑法明文规定单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 更多>

    #单位犯罪
    相关咨询
    • 背叛国家罪有加重情节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3
      有加重情节。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具体哪些情节构成犯罪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8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既可以是军人,又可以是非军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 哪些可以作为单位犯罪诉讼主体?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03
      嫌疑人被批捕后,公安机关必须在两个月内侦查终结,故预审也必须在此期限内完成。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 诈骗罪是否有国家机关或单位犯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10
      诈骗罪的主体包括个人、单位或者其他的组织,例如集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无罪辩护会对犯罪人加重情节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28
      无罪推定,又可称为无罪类推(与有罪类推相对应),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除以上内容外,无罪推定还包括: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被告人提供证明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的行为是行使辩护权的行为,不能因为被告人没有或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被告人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