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工伤怎么赔付,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1:12:36 404 人看过

一、意外险工伤怎么赔付

意外险工伤的赔付需要根据伤残的具体情况分析。赔付的项目有: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辅助器具费。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停工留薪期工资。

二、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

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有:

1.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务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

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

3.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雇佣劳务赔偿是侵权责任,是民法上的义务。

三、公司给员工买的意外险,发生工伤怎样报

公司给员工买的意外险,发生工伤的申报流程是:

1.工伤申报: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0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员工交意外伤害工伤怎赔
    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去做。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一、什么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二、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
    2023-02-20
    271人看过
  • 劳务工伤与劳动工伤区别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或规章的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在从事工作的过程中受到损害时可以进行工伤认定。而在劳务关系中用人者不负有为提供劳务者办理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不走工伤程序。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一、50岁了还可以上工伤保险吗?如果年满50岁的职工开始享受退休待遇,劳动合同终止,不能缴纳工伤保险费,但是可以在受伤时依法获得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前提,而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之间为劳务关系。、65岁工伤赔偿标准65岁的工伤赔偿标准,如果是年满60岁的人,无论男女都是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事实上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双方只能是存在劳务关系,那么也就没有什么工伤赔偿这一说法了,也是不享受工伤
    2023-03-30
    72人看过
  • 劳务损害赔偿是否适用工伤
    一、劳务损害赔偿是否适用工伤劳务损害赔偿产适用工伤,造成劳务人员人身伤害的,按人身伤害赔偿处理。劳动者出现人身伤害的,才按工伤赔偿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
    2023-05-06
    443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工伤损害赔偿纠纷有什么区别
    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应该没有什么区别的,都是员工因工受伤以后工伤待遇享受方面产生的纠纷处理。不过,从字面上来理解,可以有点区别,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般是单位没有参加社保而形成的,而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般应该是待遇享受之中的不合法或者不合理产生的1.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2.假如属于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则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
    2023-04-21
    487人看过
  • 意外伤害险的赔与不赔
    意外伤害险作为出现率较高的人身保险广受光大特殊行业欢迎,但并不是所有在法律上属意外伤害的情形都属于保险合同均会得到赔偿,投保时应区分以下情形:一、不可保意外伤害不可保意外伤害,也可理解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即从保险原理上讲,保险人不应该承保的意外伤害,如果承保,则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包括: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2.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4.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对于不可保意外伤害,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应明确列为除外责任。二、特约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即从保险原理上讲虽非不能承保,但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另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
    2023-06-12
    100人看过
  • 劳务工意外摔伤误工费怎样赔偿
    劳务工意外摔伤是可以申请误工费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应当赔付医疗费用,伙食费及后期康复所需要支付的对应费用。如果公司不给报可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工伤认定后公司还不报的可申请上诉。受伤的劳务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一、交通事故无人伤的误工费需要支付吗?交通事故无人伤的误工费不需要支付。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所以无人员伤亡,自然也就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也就不需要赔偿误工费。二、出了交通事故误工费由谁承担1、由肇事方承担。2、《民法典》侵害他人造成
    2023-06-22
    478人看过
  • 工亡团体意外险与工伤保险怎么赔
    一、工亡团体意外险与工伤保险怎么赔(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二、工亡团体意外险与工伤保险赔付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回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
    2023-05-17
    290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工伤事故:探究保险赔付与赔偿标准
    应该找劳务派遣公司赔偿,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人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工比例是多少《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用工单位未将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
    2023-07-13
    340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赔偿与工伤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解读:民事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工伤事故赔偿责任问题的规定。具体有以下几层涵义:(1)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2)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建立工伤保险关系,只要该单位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也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予以赔偿。(3)如果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保险赔偿有异议,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不属于普通的民事侵权赔偿案件,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06-05
    294人看过
  • 工伤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有哪些方面
    工伤损害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有: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2、赔偿标准不同。3、适用法律不同。4、处理机构不同。5、伤残鉴定机构不同。6、举证责任不同。7、赔偿主体不同。8、责任划分不同。一、劳动关系和雇佣的区别雇佣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是:1.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2.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3.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4.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5.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同;6.受国家公权力的干预程度不同;7.关系的稳定性不同。二、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区别是什么?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区别:1、性质不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征,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2、机构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建立,三方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原则。劳动监察的设立,主要强调行政性,它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机构
    2023-03-05
    299人看过
  • 员工意外伤害公司怎么赔付薪资
    根据您的描述提供分析如下,供参考:1.贵公司员工若是因上班期间履行工作职责相关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建议先弄清楚是上班期间外出是否是履行工作职责。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则是需要享受工伤待遇的。包括:医疗费、交通伙食补助费、安装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是否构成工伤,要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贵公司有给该员工缴纳社保,则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余的则是由企业来承担。如果没有缴纳社保,则需要企业按照工伤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赔偿。2.因贵司有购买团体意外保险,那么可查看下是否能享受意外保险的待遇、3.如果是工伤期间,员工需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也就是享受原来的工资福利。如果非工伤,则患病期间,病假工资也需要发放的,按照规定,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023-02-27
    186人看过
  • 工伤损害赔偿 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满足下列条件: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一)劳动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和证据清单。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书面申诉书的,可以口头申诉,并在书记员记录的申诉书中签字确认。申诉书中应当写明以下事项:1
    2023-03-13
    51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金与伤残赔偿金的区别
    问:父亲曾投保指定我为受益人,去年父亲死亡。我的哥哥、姐姐要求继承这份保险赔偿金,行吗?答:法律规定,只有在三种情况下保险金才能作为遗产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继承: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因此,这份保险赔偿金应由你一人享有。问:我加盖了个平房,没办任何手续,房子还未盖好,城管部门就强拆了。我可以索赔损失吗?答: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建筑物由城管执法部门管理。城管部门在执行强拆前应依法下达《违法通知书》、《违法建设停工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只有在限期内不自行拆除的,城管部门才能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进行强拆。如果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没有履行上述法定程序便强拆,那么此行为属程序违法,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问:我被车撞伤后,肇事司机说精神损害赔偿金与伤残赔偿金是一回事,只能赔偿其中一
    2023-06-08
    320人看过
  • 工伤和意外伤害险同时索赔案
    2005年6月17日凌晨6时30分左右,在江苏某电缆公司上班的职工小军(化名)在车间维修同步带,当用左脚调试同步带时,左脚不慎被带入同步带受伤。医院诊断为:左足脱套伤。同年9月2日,宜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书,认定小军受伤属工伤。2006年5月19日,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小军的致残程度为七级。后小军在宜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了工伤医疗费17932.9元及伤残补助金。事后,小军得知电缆公司曾于2005年2月2日为本单位的200多名职工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2万元、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每人1万元的险种。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三条规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且符合《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本公司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以及残疾给付说明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载明的7级伤残保险金给付比
    2023-04-23
    495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工伤损害赔偿与劳务损害赔偿怎么写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30
      1、书写民事起诉状,写明你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你要起诉的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2、准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准备证明你们之间存在有纠纷或者证明对方侵犯了你合法权益的
    • 工亡是否附加意外伤害赔偿,工亡赔偿与意外伤害赔偿有哪些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意外工伤,导致死亡怎么赔偿:应当按照工亡的标准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 公司支付工伤赔偿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3
      争议解决方式方面对于工伤职工与用工单位之间就工伤保险赔偿方面发生的争议,采取“先裁后审”的方式,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劳动者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工伤赔偿等事项发生争议的,可以向直接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民事侵权赔偿引起的纠纷,受侵害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区别是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6
      争议解决方式方面。对于工伤职工与用工单位之间就工伤保险赔偿方面发生的争议,采取“先裁后审”的方式,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劳动者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工伤赔偿等事项发生争议的,可以向直接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民事侵权赔偿引起的纠纷,受侵害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老乡在外地受伤了,工伤与劳务赔偿区别咋样?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27
      所谓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以劳动给付为目的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包括三个要素:主体资格、从属关系、劳动性质。 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为被服务方提供特定的劳动服务,被服务方依照约定支付报酬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两者的区别在于: 一是劳动关系除了当事人之间债的要素之外,还含有身份的、社会的要素,而劳务关系则是一种单纯的债的关系; 二是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一般较为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