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条款中必须有违约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8 01:07:57 497 人看过

一、民法典合同条款中必须有违约责任吗?

民法典中,合同是否要约定违约责任视双方当事人自行决定。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方违约造成损失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合同的内容,即合同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各项具体意思表示,具体体现为合同的各项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前述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三、合同条款可以附条件吗

合同条款是可以附条件的,但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人不能肯定条件在将来是否会成就;

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4.条件必须合法;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2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违约责任必须事先在合同中约定
    作为保障债权实现及债务履行重要措施的违约责任制度与合同债务联系密切。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债务不履行所导致的结果,是以债务存在为前提的;另一方面,违约责任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国家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责任的法律表现违约责任必须事先约定。交易的违约责任须事先约定在现实的交易往来中,由于违约责任没有事先约定或者约定不明而发生的纠纷,可谓数不胜数。受害方往往在索赔时困难重重,有苦难言。案例、深圳某台资家具公司下单给另一家三来一补工艺品厂代为加工木制餐椅,以出口美国。下单时间为2004年9月份,交货时间为2004年11月份,工艺品厂如期交货并经由家具公司验收后,家具公司如数支付了货款20万美金。而当该批餐椅在2005年1月初运抵美国时,美国客户发现全部餐椅之扶手的质量不符合要求,于是要求退货。家具公司为了不造成更大的损失,经与美国客户协商,美国客户同意更换扶手。可是,工艺品厂却不同意,家具公司只
    2023-06-08
    296人看过
  • 民法典明确了违约责任是否必须解除吗?
    违约责任后不需要终止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不要求履行。除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外,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民法典违约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一)增加了违约解除时的违约责任承担规则,充分保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解除场合的损失赔偿请求权,是因合同解除之前的违约行为而发生的,并非因合同解除才产生,损失赔偿的对象是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损失,合同解除与损失赔偿都是违约的救济措施。因而在合同解除与违约损失赔偿可以并存的情
    2023-07-11
    165人看过
  • 贷款合同违约的法律责任必须要承担吗?
    贷款合同违约的法律责任必须要承担。一份合同中存在约定违约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当然也并不是说没有就处理不了,我们现在是法治国家,有很多法律对其约束的,一方违约,应当无条件的为对方赔偿相关的损失,如果涉及的情节严重的,还要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严肃的处理。一、合同违约之后可能会承担什么责任1、继续履行。一方存在违约的行为时,非违约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当然,这里必须是能够继续履行的合同,如无继续履行的可能的,非违约方不能强人所难仍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合同的质量不符合约定违约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协议补充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而且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无法确定。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赔偿损失。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是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应当依法赔偿非
    2023-06-19
    451人看过
  •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必须明确的必要性是什么
    在实践的合同运用中,由于订立合同的交易双方法律水平、合作关系的亲疏程度、对交易的重视程度等因素,我们苛求双方订立出一份完美的合同是不现实的,很多时候都是简单地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草率地签署合同便开始履行,而往往忽视了违约责任的设计,等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方违约时,查找合同相关约定,才发现合同中针对对方违约根本没有约定相应的对策或反制措施,有的合同中只有简单一句“一方违约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不明确,根据民法典可以有多种理解,可见这样空洞的,没有可操作性的条款是很难解决问题的。所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十分必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适用的前提条件一般而言,违约责任条款的适用应以有效合同存在为前提。如合同效力消灭或被否定,从逻辑上
    2023-06-20
    91人看过
  • 借款违约责任有哪些,借款合同必须要公证吗?
    一、借款违约责任有哪些借款方违约,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有所不同,具体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下: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借款合同必须要公证吗公证不是强制性的,借款合同不去公证一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公证可以增强合同的保障,使双方权利义务落实到位。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借款纠纷案的处理办法借款纠纷案的处理办法
    2023-04-18
    114人看过
  • 欠条必须要写违约责任吗
    欠条可以算作是一种简易的借款合同,之所以说它简易是指它只需要记载清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就可以了。对于类似于违约责任这样的条款则可以省略。什么是欠条欠条是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其实对于欠条来件,不是必须要写违约责任的。欠条的写作方式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欠条的格式与注意事项一、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
    2023-04-21
    266人看过
  • 《民法典》中介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中介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条同时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除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强制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形外,对方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民法典》中介合同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居间合同,就是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
    2023-04-12
    407人看过
  • 民法典中工程合同发包违约有哪些责任
    一、民法典中工程合同发包违约有哪些责任工程合同发包人违约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二、承发包方式的种类有哪些(1)按确立承发包关系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协议方式和投标方式。前者指承发包双方根据国家计划安排,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确定承发包关系。后者指建设单位拟定标底后,通过公开招标或指定招标两种形式邀请施工企业投标,并选择投标条件最优的施工企业,确定承发包关系。(2)按甲乙双方隶属关系的不同,承发包方式可分为内包和外包两种。甲乙双方同属一个部门领导的,称为内包,反之,则称为外包。(3)按材料供应方式的不同,承发包方式可分为包土包料、包工半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三种。随着基本
    2023-04-19
    66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必须有免责条款吗?
    保险合同中明确说明的免责条款有法律效力。订立合同时,保险人应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提示或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明确说明的不产生效力。一、合同约定诉讼费用是否有效合同约定诉讼费用一般有效。但是,如果在格式条款合同中约定了诉讼费用的责任,则应当提示或者说明该条款。未提示或者说明的,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立。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以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与对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条款,如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并按照对方的要求说明该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未注意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益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二、保险公司对于非医保费用是否应该扣除不能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保险合同属于格式合同,关于“非医保用药不赔付”的
    2023-06-28
    209人看过
  • 民法典没有违约条款的合同有效吗
    一、民法典没有违约条款的合同有效吗?没有违约条款的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没有违约条款合同违约纠纷可以起诉吗?没有违约条款,也可以起诉处理合同违约纠纷,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三、合同违约纠纷的起诉书应载明哪些内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
    2023-04-13
    159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必要在合同中体现吗?
    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必要在合同中体现的。一份合同中存在约定违约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当然也并不是说没有就处理不了,我们现在是法治国家,有很多法律对其约束的,一方违约,应当无条件的为对方赔偿相关的损失,如果涉及的情节严重的,还要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严肃的处理。一、关于合同违约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其他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是: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2、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3、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
    2023-06-24
    382人看过
  • 民法典含有定金条款的合同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一、没有签合同,定金能退吗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即使没有签合同也可以退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购房定金怎么退出来出卖人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购房定金;出卖人无过错的,不能要求退还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2023-03-25
    492人看过
  • 合同解除对民法典中违约责任的影响
    解除合同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要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因违约解除合同的,解除权人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终止后,担保人仍应对债务人的民事责任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的发包方是否可以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第八百零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
    2023-07-11
    292人看过
  • 民法典中合同成立未生效存在违约责任吗
    一、民法典中合同成立未生效存在违约责任吗不存在。因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合同已生效。所以,合同未生效是没有违约责任的,但可能有缔约过失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合同怎么样会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1.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订立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3.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有效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民事法律行为,因此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条件;4.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
    2023-04-13
    30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民法典明确违约责任必须承担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29
      购车合同中要特别注意明确违约责任,要约定解决的方式,合同的管辖地。如明确经销商延期交付车辆,应该赔付多少违约金还是退车等。
    • 民法典中逾期付款,违约金是否必须是合同约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9
      所谓“违约金”,顾名思义,是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而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对此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当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 欠款利息,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必须有合同约定,而主张欠款利息,
    • 民法典违约金必须是违约金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4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所以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民法典中违约责任是否为必要条款的质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3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违约责任并不是必要条款。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仍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
    • 民法典中免责条款能够免除违约责任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8
      免责条款能否免除违约责任需要分情况讨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据此,合同中有免责条款时,只要合同义务人没有故意和重大过失,一般可以依据免责条款免除其基于一般过失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一般过失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使合同的目的落空,又非合理分配风险所必须,那么免除这类一般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应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