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西宾犯盗窃罪一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09:31:47 246 人看过

公诉机关温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吕西宾,男,1958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草阳村人,现住温县温泉镇商贸街。曾因犯抢劫罪于1983年9月13日被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02年8月27日被假释,2005年10月6日假释期满。因涉嫌盗窃2009年5月10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1日被逮捕,现押于温县看守所。

温县人民检察院以温检刑诉(2009)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西宾犯盗窃罪于2009年6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温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保高、代理检察员郑坤、被告人吕西宾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09年5月8日16时许,被告人吕西宾在温县地税局东邻,将马某某停放的“雅迪”牌电动车盗走,经鉴定,该车价值1770元。2009年5月9日,被告人吕西宾骑着该电动车行至李召村口时被失主查获。案发后,所盗车辆已发还失主。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失主马某某的报案材料、抓获证明、扣押被盗车辆照片、辨认笔录、估价鉴定结论、前科判决书及释放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吕西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该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属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4目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吕西宾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9年5月10日起至2012年5月9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张圣玉

审判员樊国迎

审判员张桂芳

二○○九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刘新房

附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1日 2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谢扬龙犯盗窃一案
    公诉机关常宁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谢扬龙,绰号“龙拐子”,男,1962年9月15日出生于湖南省常宁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家住常宁市白沙镇伍家村二组。因犯盗窃罪于2007年3月30日被常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2009年3月因吸毒被强制戒毒两年。因本案于2009年3月4日被常宁市公安局抓获,同年3月24日被常宁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常宁市看守所。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以湘常宁检刑诉(2009)10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扬龙犯盗窃罪,于2009年5月2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谢扬龙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元月10日上午,被告人谢扬龙窜到常宁市白沙镇娄底选矿厂工具房,盗走氧气瓶一个,价值540元,销赃给耒阳市仁义乡罗渡村沙场老板谢术明,得赃款300元,用
    2023-06-11
    378人看过
  • 陕西省盗窃犯罪数额标准多少立案?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盗窃犯罪定罪量刑的标准: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较大起点(二千元以上)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或者在两年内盗窃三次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盗窃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盗
    2023-05-22
    82人看过
  • 盗窃罪立案标准有哪些,山西盗窃罪立案标准
    山西盗窃数额标准:一、个人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以1000元为起点;二、个人盗窃公私财产,数额巨大以1万元为起点;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5万元为起点,山西盗窃的立案标准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以上即可立案。北京盗窃罪立案标准有哪些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
    2023-08-18
    192人看过
  • 盗窃造成一人盗窃人15岁有案底算犯罪吗
    15岁盗窃不会有案底。因为法律意义上的犯罪,必须同时满足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15岁盗窃由于不满足犯罪要求的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不构成盗窃罪。不构成犯罪,就没有案底。一、未成年犯盗窃摩托车罪会被判刑吗未成年人偷摩托车会不会被刑事处罚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偷摩托车的,不构成犯罪。2、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偷摩托车的,构成盗窃罪。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由于摩托车价值较大,盗窃摩托车已经构成了盗窃罪。3、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二、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会有案底吗一般情况下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就不会留有案底;不是因为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
    2023-06-20
    340人看过
  • 任小兵、任天成犯盗窃罪一案
    公诉机关温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任小兵,又名任有兵、任有彬,男,1968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温县南张羌镇南张羌村。曾因犯盗窃罪、抢劫罪,于1986年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又犯盗窃罪,于1990年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又犯惯窃罪,于1995年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又犯盗窃罪,于2003年1月16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6年1月27日刑满释放;又犯销售赃物罪,于2007年1月22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因涉嫌盗窃,于2009年2月6日被抓获,2月7日被刑事拘留,3月6日被逮捕,4月15日被取保候审(因患严重疾病)。被告人任天成,男,1963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温县南张羌镇南张羌村,因涉嫌盗窃,于2009年2月6日被取保候审(因患严重疾病)。温县人民检察院以温检刑诉(2009)7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任小兵、任天成犯盗窃罪,于2009年7月7日向本
    2023-06-11
    191人看过
  • 浚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红宾、李新有犯盗窃罪一案
    公诉机关浚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徐红宾,男,1978年8月9日出生,汉族,初中毕业,农民,捕前住浚县善堂镇九股路村。因涉嫌盗窃犯罪,于2009年5月10日被浚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浚县人民检察院批准,2009年6月8日被浚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浚县看守所。被告人李新有,男,1968年7月18日出生,汉族,小学肄业,农民,捕前住浚县善堂镇九股路村。因涉嫌盗窃犯罪,于2009年5月10日被浚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浚县人民检察院批准,2009年6月8日被浚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浚县看守所。浚县人民检察院以浚检刑诉(2009)6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徐红宾、李新有犯盗窃罪,于2009年7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09年7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人徐红宾、李新有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浚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5月10日凌晨,被告人徐红宾
    2023-06-11
    349人看过
  • 盗窃未遂一般涉案哪种犯罪
    盗窃未遂是犯罪未遂的一种。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对犯罪未遂的定义是:"犯罪已经开始实施,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失败的是犯罪未遂。"这是对犯罪未遂从主客观两个方面的总体原则定义。这一原则定义也适用于盗窃未遂,即盗窃者在实施盗窃时客观上"已经着手",但又"未得逞"是盗窃未遂。盗窃未遂和既逐都是犯罪吗盗窃未遂和既逐都是犯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023-08-09
    131人看过
  • 李金贵、苏红伟犯盗窃罪一案
    公诉机关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金贵,男,1978年7月15日出生,曾因犯寻衅滋事罪,于1999年12月6日被信阳市?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2年2月21日释放。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9年2月7日被刑事拘留,3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信阳市第二看守所。被告人苏红伟,男,1981年7月20日出生,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9年2月7日被刑事拘留,3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信阳市第二看守所。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以信平检刑诉(2009)9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金贵、苏红伟犯盗窃罪,于2009年5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欣、被告人李金贵、苏红伟等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由被告人李金贵提议,并与被告人苏红伟预谋后,二人于2009年1月31日凌晨2时许,窜到平桥区明港镇胜利街左超英的“副食一部”
    2023-06-11
    298人看过
  • 刘厚诚犯盗窃罪案
    公诉机关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厚诚,外号“老幺”,男,1982年1月17日出生于湖南省祁东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祁东县步云桥镇包角村第6村民小组。2009年4月22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祁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7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祁东县看守所。辩护人李友联,湖南真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以湘衡祁检刑诉[2009]9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厚诚犯盗窃罪,于2009年6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6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雷有祁、代理检察员彭延萍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厚诚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祁东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厚诚与他人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系共同犯罪,应
    2023-06-11
    115人看过
  • 牟芝玉犯盗窃罪案
    公诉机关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牟芝玉,男,1987年5月20日出生于重庆市云阳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云阳县盘石镇长安村3-26号。2005年9月15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9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万州区看守所。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渝万州检刑诉(2006)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牟芝玉犯盗窃罪,于2005年12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牟芝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9月5日晚,被告人牟芝玉来到万州区卫生学校找到初中同学余慕陶。晚餐后,余到万州宾馆旁边的建设银行自动取款机查询储蓄卡(农行金穗通宝卡)余额时,其储蓄卡密码被被告人牟芝玉获悉。回到学校学生宿舍后,余慕陶将两张储蓄卡交给同学向本立保管,向将卡放在自己床上枕头下,牟芝玉与向本立同
    2023-06-11
    352人看过
  • 被告人吕满、韩帅犯抢劫罪一案
    公诉机关泌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吕满,男,1990年8月1日出生。被告人韩帅,又名韩三,男,1986年1月17日出生。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泌检刑诉[2009]15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满、韩帅犯抢劫罪,于2009年7月2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因二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公诉人及二被告人同意适用被告人认罪程序审理,本院决定适用被告人认罪程序审理,于2009年8月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迅、刘方出庭支持公诉,二被告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9年4月14日晚,由被告人吕满起意,被告人吕满、韩帅预谋抢劫“新新”美容店小姐郑某身上的项链及财物。随后,被告人韩帅以包夜为由将郑某带至泌阳县雅阁宾馆503房间后二人发生性关系。次日凌晨三、四点,被告人韩帅下楼和被告人吕满一起到503房间,被告人吕满持匕首威胁
    2023-06-11
    104人看过
  • 陈亚军犯盗窃罪、被告人李京京犯盗窃罪及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公诉机关温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亚军,男,1988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江苏省盱眙县盱城镇金源北路。因涉嫌盗窃,于2009年4月8日被刑事拘留,5月8日被逮捕,现押温县看守所。被告人李京京,又名李大京,男,1973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温县番田镇番田村。曾因犯盗窃罪,于1994年12月30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1998年8月3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盗窃,于2009年4月13日被刑事拘留,5月8日被逮捕,现押温县看守所。温县人民检察院以温检刑诉(2009)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亚军犯盗窃罪,被告人李京京犯盗窃罪,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09年7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陈亚军、李京京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9年4月8日下午,被告人陈亚军伙同他人,在温县番田镇番田村,将李某某家房门撬开,盗走水泵一
    2023-06-11
    272人看过
  • 龚罗罗、廖甲勇犯盗窃罪、盗伐林木罪一案
    公诉机关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龚罗罗,男,1988年12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112519881205091X,湖南省江永县人,瑶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江永县允山镇大畔村3组48号,因涉嫌犯盗窃罪、盗伐林木罪,于2008年7月19日被江永县公安局逮捕,同年10月30日被江永县公安局变更为取保候审在现居住地。被告人廖甲勇,男,1988年5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1125198805050911,湖南省江永县人,瑶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江永县允山镇大畔村4组8号,因涉嫌犯盗窃罪、盗伐林木罪,于2008年9月2日被江永县公安局逮捕,同年9月18日被江永县公安局变更为取保候审在现居住地。江永县人民检察院以湘永检林诉字(2009)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龚罗罗、廖甲勇犯盗窃罪、盗伐林木罪,于2009年2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本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受理后,依法决定适用简易
    2023-06-11
    174人看过
  • 盗窃罪一定是偷到东西吗
    一、盗窃罪一定是偷到东西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明确表述,设定的盗窃罪名并非绝对需要行为主体实际窃取到任何财产。此款条例中所提及的“盗窃公私财物”囊括了未遂状态的可能性在内,也就是说,那些企图行窃却未能得逞的人们同样可能会被判定为盗窃罪。除此之外,哪怕是仅仅进行过几次行窃、在住户内进行的盗窃、持械进行的盗窃以及扒窃等行为,即便并未真正窃取到任何财物,也有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罪。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盗窃罪的成立并不一定要以实际获取财物作为必备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7-28
    21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盗窃罪和盗窃犯罪一样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盗窃罪和销赃罪是刑法的不同罪名。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刑法第265条扩大了盗窃罪的范围: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话号码或者明知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行为,也属于盗窃罪的范围。“销赃罪”已经最新修改为“
    • 盗窃盗窃罪立案规定的犯罪事实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18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国各省对盗窃的立案金额有不同的规定。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从1000元到3000元开始。
    • 开宾馆要买东西算盗窃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3
      算。 只要是不属于自己所有的东西,擅自拿取,并有占为己有的意图,就是盗窃行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盗窃金额没有达到一定的标准,不会构成盗窃罪,不会受到刑法处罚,但是需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 盗窃怎么判刑?盗窃犯罪预备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3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形。 犯罪预备的行为包括: 1、准备工具:如购买某种物品作为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所使用的工具;改装物品使之符合犯罪需要;租借、盗窃他人物品作为犯罪工具等情形。 2、制造条件:如调查被害人活动情况;跟踪被害人行踪;出发前往犯罪地点或者守候被害人的到来;诱骗被害人到犯罪场所等。
    • 盗窃罪转犯刑事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9
      一般来说,民事盗窃事后能否转化为刑事盗窃关键要看行为人的这种故意是事前的,还是事后的。如果行为人事前就由蓄意通过秘密窃取被害人财物手段致使被害人偿还债权数额后,再恶意占有被害人财产不返还,那么,行为人盗取被害人财产就意图非法占有,这就符合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应作为犯罪处理。相反,如果行为人继续占有所盗财物的故意是被害人承担民事责任以后才产生,则不能转化为刑事盗窃,而构成一种新的民事侵权,由当事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