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应出庭作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1:31:05 237 人看过

当前,在控辩式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翻供、证人翻证等现象较为普遍。他们推翻自己在侦查期间所作的供述和证言的理由通常只有一条:在侦查期间,侦查人员实施诱供、诱证甚至刑讯逼供,迫使自己作出与事实不符的供述或证言。而这类理由大多纯属捏造。

目前,由于侦查人员一般不出庭,没有机会及时向法庭说明侦查过程。于是,在法庭调查和辩论过程中,公诉人不得不采取建议延期审理等手段以补充调查,这样不仅使公诉人处于不利地位,也使侦查机关的形象受损。为此,笔者建议,当遇到以上情况,应允许侦查人员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其作用有三:

一、有利于及时查清犯罪。证人翻证、被告人翻供往往影响到犯罪事实的认定,特别是在一对一的贿赂案件中,更容易导致无法认定犯罪事实的后果。即便公诉人建议退回补充侦查,也势必加大侦查难度。侦查人员以证人身份出庭,有利于及时向法庭说明侦查情况,使法庭能当庭查明犯罪事实,及时作出判决。

二、有利于维护侦查机关的形象。在法庭上,如果证人翻证、被告人翻供,而又没有侦查人员的声音,势必给旁听群众和法官、律师等造成不良印象,长此以往,将会给侦查机关的形象带来负面影响,这对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来讲,也是不公平的。特别是在一些受众面较大的庭审(如公开审判、电视直播等)中,这种不公平就显得尤为突出。

三、有利于提高侦查水平。侦查人员以证人身份出庭,可以使他们对庭审有更直观的理解和认识,可以帮助他们提高侦查阶段的证据意识和取证水平,客观上提高侦查水平。《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就侦查过程而言,侦查人员是当然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在指控犯罪过程中,允许侦查人员适时出庭作证,对及时打击犯罪,切实做到不枉不纵有着重要的意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侦查人员在刑事侦查中应当执行回避吗?
    侦查人员在刑事侦查中应当执行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一、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吗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该条虽没有从文字上直接表述侦查人员可以出庭作证,但其规定的“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无论从文义解释还是从立法精神来理解,均应当包括案发过程中和案发之后了解案件情况的人。侦查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无论是在案发时抓捕嫌犯,还是案发后进行勘查、检验、讯问等侦查活动,均属于“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在必要时均可以出庭作证。公诉人可以提请勘验、检查笔录的制
    2023-06-27
    335人看过
  • 秘密侦查人员作证后可不可以参与后续的侦查活动
    可以。对秘密侦查中知晓的案情作证后不须回避。由于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且证人身份可能导致侦查人员产生先入影响,不利于案件公正侦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担任过本案证人的侦查人员应当适用回避,也就是说侦查人员身份与证人身份系相冲突的,两者不能兼容。但是,侦查人员就秘密侦查(特情侦查)中所了解的犯罪情况进行作证,不适用上述回避的规定。第一,侦查人员就侦查过程中了解的程序事实和案件实体负有作证的职责。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侦查人员自己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刑事诉讼法192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证人出庭作证的相关规定。可见,对案件程序合法性或者实体事实包括定罪事实和量刑事实进行作证是刑事诉讼法规定
    2023-06-14
    395人看过
  • 办案人员出庭作证是否可以?
    一、办案人员出庭作证可以吗?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7条: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第187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二、
    2023-03-25
    281人看过
  • 怎样向侦查人员询问证人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应该个别进行。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一、传唤就是犯罪了吗传唤不一定是犯罪。《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二、强制猥亵怎么出庭作证强制猥亵的出庭作证的规定是;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2、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对于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不能作证人;3、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
    2023-06-19
    277人看过
  •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程序(附: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程序的基本规定所谓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在民事诉讼中是指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知晓案件情况的证人出庭作证,以口头言词的形式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如实向法庭陈述,并接受双方以质询的方式进行质证,或者法官以询问的方式进行审查所应遵循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我国《民事诉讼法》只在第124条关于法庭调查的顺序第㈡项中规定了“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该项规定,只是明确了人民法院在证人作证前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但对证人出庭作证的具体操作程序没有涉及。这个问题在不强制性规定证人必须出庭作证的情况下没有得到理论界和审判实践应有的重视。《证据规则》对当事人双方在质证过程中涉及证人的规定共有6条(第53条至第58条),其中涉及证人出庭作证具体操作程序的规定就有3条(分别是第54条第一、二款,第55条,第58条)。据此,我国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初具轮廓。具体可
    2023-04-25
    86人看过
  • 出庭的书记员应当怎样制作出庭笔录
    一、出庭的书记员应当怎样制作出庭笔录1、出庭书记员制作出庭笔录的,详细记载庭审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公诉人出庭执行任务情况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的主要内容以及法庭判决结果,由公诉人和书记员签名。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七条二、法庭笔录对书记员有什么要求法庭笔录是书记员的基本工作,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法庭笔录对书记员有以下几点要求:首先,要客观、公正的记录法庭每一次的审理活动;其次,要准确;再次,要有速记的基本技术;再次,要对案件的具体种类及法庭审理趋势有适当的预测;再次,要排除和阻止包括法官在内的任何一方随意增删法庭笔录等的不当干预。最后,要以对法律、对司法公正的忠诚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复核法庭笔录。当然,书记员平时应加强诉讼知识的学习,尽快掌握诉讼的具体程序,了解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和不当干预。
    2023-04-21
    427人看过
  • 侦查人员扣押物证或书证应遵守哪些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人员扣押物证、书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在扣押时,应当注意全面、客观地分析物品、文件与案件有无关系、有什么关系,既要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物证、书证,也要扣押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物证、书证。2.只有侦查人员才能行使对物证、书证的扣押权。扣押物证、书证是侦查机关行使侦查权力,通常情况下,往往是与勘验、搜查一起进行的,因此,只有公安、检察等依法行使侦查权的侦查人员才能扣押物证、书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进行。而且,侦查人员在执行侦查任务时应当持有并出示有关证件,不是在侦查案件的时候,也不得扣押有关物品、文件。3.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扣押。关于扣押物证、书证的具体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
    2023-06-14
    164人看过
  • 要出庭作证怕有危险,证人出庭作证风险有吗?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视频中的人,是有义务出庭作证的,开发商也应该予以支持的。不过问题是,法律并未规定如果知晓案件情况的人拒绝作证需要承担何种责任,所以对这个销售员没有强制措施保障。你所说的举证倒置不成立,因为还没质证,也就是你举证并未质证,也就是并不成立,开发商否定一个不成立的东西不需要再举证。法院调查取证必须是经由当事人申请,具体程序和需要具备的条件参见《民诉证据规定》17-19条。证据必须经过质证程序,未经质证的程序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这个是民诉法和民诉证据规定均确认的原则——所以必须质证。面对这种情况只能让法院的人给销售员打电话尝试下;或者给他点好处参考:《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七十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
    2023-02-04
    281人看过
  • 侦查人员应当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
    将一个人按照不同的阶段进行区分,称呼的改变是为了保护他们的权利,保障人权。在刑事诉讼阶段,是犯罪嫌疑人权利最容易被侵犯的时间,这一个阶段犯罪嫌疑人会被接受调查,会被限制人身自由,就会更加急切的需要严格的程序保障权利,限制司法工作人员的权利,防止他们滥用职权。在讯问犯罪嫌疑人阶段,应该是犯罪嫌疑人权利最容易被侵犯的阶段了,因此我国刑事诉讼法针对这一阶段的特点,严格规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侦查人员应当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1、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有犯罪行为,让他说出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2、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告知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3、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将这种情况记录
    2023-06-29
    123人看过
  • 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怎么办,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怎么办,证人
    证人拒绝出庭的处理方法:(一)对拒绝出庭作证的证人采取相应的法律制裁。(二)对证人实施切实有效的司法保护。(三)补偿证人出庭作证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补偿项目包括:误工费、交通费、外国证人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无固定工资收入人的劳动收入损失。至于具体的计算诉讼法,各地可以参考本地区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也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生活水平制定特殊标准。(四)加强公民法制和素质教育,提高其出庭作证意识。在诉讼过程中,一旦证人拒绝出庭,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影响很大。毕竟证人出庭作出的证言是直接的、言语的证据。虽然不能直接作为定案的证据,但也有一定的证明力。另外,如果提供的其他实物证据形成了证据链,实际效力不容忽视。当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时,当人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方式解决这个问题。打官司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怎么办视具体情况而定。1、不能强制到庭作证的证人范围: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但近亲属中的同胞兄弟姐妹可
    2023-08-08
    318人看过
  •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的注意事项
    1、在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熟悉案件的有关情况和材料,了解证人的身份及同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关系,明确询问的目的,确定需要查清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供证言。侦查人员询问证人,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点。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地点的选择,应当从有利于获取证言、保证证人作证的积极性方面考虑。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这样做有利于避免证人之间互相影响,保证证言的真实性。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同时,侦查人员也应当告知证人依法享有的各种诉讼权利,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2023-03-28
    435人看过
  • 证人询问技巧:侦查人员的指南
    当侦查人员准备询问证人时,至少需要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侦查人员亲笔签名。询问时应该要作好笔录,在询问结束后,应该将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进行核实。没有阅读能力的证人应该要向被询问人宣读。如果笔录中的记录有错误或者有遗漏的,应该要允许被询问人进行更正或者补充,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应该要在笔录上进行签名。证人要求自己写证言的,应当准许。询问证人的任务询问证人的根本任务是搜集证据,以便查明案情和揭露证实犯罪。侦查人员通过询问获取证据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侦查人员通过询问的方式来提取证人证言;第二,侦查人员根据证人提供的线索去查获各种物证和书证。询问证人的具体任务有:1.询问证人获取证人证言,查证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是查证嫌疑人的方法中比较重要的一种。为查证嫌疑人而进行的询问多以嫌疑人的亲友、邻居和同事为对象,侦查人员在进行这种询问时应注意重点查清该嫌疑人有无作案的时间条件,有无作案的动机因素,有
    2023-07-01
    204人看过
  • 法庭作证证人可以不出庭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证人是有出庭作证义务的,但如果有正当理由的,可以不出庭作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检察院起诉时应当移送出庭证人名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法院受理检察院的起诉应当审查是否附有证人、鉴定人名单;是否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起诉书应当附有被告人现在处所,证人、鉴定人、需要出庭的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需要保护的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的名单,涉案款物情况,附带民事诉讼情况以及其他需要附注的情况。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
    2023-06-14
    178人看过
  •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自行回避的情形
    一、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自行回避的情形在公诉人回避的法定情形出现之后,需要向相关单位提出回避请求,且公诉人的回避的法定情形,与其他类型的回避情形和回避的方法都是一样,但在公诉人回避之后,审理案件的机关可能会做出休庭,继而从事安排开庭时间。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民事案件的公正审理,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有关人员退出案件的审理活动或者其他诉讼活动的法律制度:(一)回避的对象与情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的规定,回避适用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其中审判人员既包括审判员,也包括陪审员。上述人员遇有下列情形时,应予以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二)回避的方式与决定权回避有两种方式:(1)当事人申请回避。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
    2023-04-27
    24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中的侦查人员可不可以出庭作证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7-24
      限定我国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应当考虑两方面的因素: 1、该侦查人员出庭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 2、该侦查人员出庭为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所必需。 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案件首先是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有实质性异议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则没必要让侦查人员出庭。其次,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所陈述的情况应当对证明案件事实具有重要作用。如果该侦查人员陈述的情况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不大,或
    • 在侦查阶段当事人提出申请侦查人员回避,是否应立即停止侦查?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 回避决定作出前,侦查人员能否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 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数或者合伙作证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1
      视具体情况,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公安机关组织的辨认中,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检察院组织的辨认中,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为五到十人,照片五到十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照片不得少于五张。《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九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
    •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决定前侦查人员停止侦查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