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工资计算公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6 19:45:01 493 人看过

一、劳动仲裁工资计算公式是什么

在正常工作日的计算中,我们可以通过将劳动者所应获得的每月总体工资与当月工作天数进行相除,从而得出每个工作日应该获取的相应工资。

假如该劳动者未能按照既定的劳动合同规定完成任务,那么其在计算工资时便需要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的时间为基准,乘以制定好的每日应得工资。

然而,如果劳动者因为缺勤或者迟到等原因使得其无法顺利完成工作任务,那么在计算其工资数额时就应扣除每日应得工资并以其旷工或者迟到的具体时间为参数来得出最终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劳动仲裁工伤赔偿有什么标准

律师解答劳动仲裁工伤赔偿标准

未达到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造成伤残的,除上述赔偿外,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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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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