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定居住权优先理念才是房改最大失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0:35:09 478 人看过

广东省房协召开了城市保障性住房政策解读研讨会。该省房协会长蔡穗声表示,如果中低收入均列入保障的话,中国住房改革的市场化程度就太低了,房改也太失败了。

众所周知,住房保障制度的产生是有条件的,最起码要满足两个条件才能建立。首先,社会文明的进步。只有当生存权成为人权后,才会有保护弱者的呼声,也只有住房成为人类生存必需品得以普遍认可后,才会有住房保障之说。其次,市场机制在住房资源的配置中起主导作用。由于种种先天、后天的因素,人们拥有的生产要素有极大差别,一部分弱势群体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这是市场机制本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正如萨缪尔森所言一个富人家猫喝的牛奶也许正是一个穷人家小孩维持生命所正需要的。如果听凭市场配置,很可能弱势群体连满足基本生活住房的需求都难以实现,因此需要政府建立住房保障制度对市场运行进行某种程度的修正。[ad]

毫无疑问,住房政策必须倾向于低收入民众。这似乎是不证自明的。但正如不少人提到的那样,低收入者如何界定?在界定清楚的情况下,低收入民众在国民中的覆盖率又有多高?如果像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低收入民众所占的比重不到10%,那么在剩余的90%以上的民众中,中等收入者如何来确定?特别是在目前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这占我国居民绝大多数的中等收入民众的住房如何来解决?

如果结合我国中等收入者的现状,笔者以为更能说明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指出,目前购房者的负担在日趋加重。特别从2004年以来,房价与家庭收入之比在增加,中等收入者目前的还贷已经占家庭收入50%,这是一个警戒线,如果进一步加息,买不起房的人会更多。《中国青年报》的调查也表明,59.8%的人认为高房价影响最大的是中等收入者,他们不仅要透支几十年的收入,还要透支再教育、投资或者创业的机会和上升的路径。由于中等收入群体难以承受高房价,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无法顾及到这个群体。可以说,长此以往,我们只能面对越来越多的房奴、伪中产阶级、脆弱的中产者,这不但让中等收入者随着两极分化的加速会不可避免夭折,其中一部分向上流入上层精英阶层,大部分落入底层弱势阶层,更蕴含着爆发大规模社会危机的因素。

中等收入者不应列入住房保障能成立吗?难道中等收入者的居住权可以被虚置吗?难道居住权优先理念不应覆盖社会所有群体吗?笔者以为,中等收入者不应列入住房保障是对公民居住权优先理念的僭越。我们知道,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应该承担的固定的经常性的社会责任。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是一项最基本的人权,是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重要内容。政府有责任对低收入者提供帮助和救济,使其获得基本的住房保障。但是,中等收入者不应列入住房保障却是对政府责任的推卸,因为中等收入者和其他公民一样,享有人权,享有居住权。更何况,住房制度的基本内容是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也要积极发挥政府保障的作用,一个完善的住房制度必然是由市场机制和住房保障制度的有机构成、各负其责的制度。

在保障了低收入者居者有其屋的前提下,政府也有责任关注中等收入人群的利益,否则就是对公民居住权优先理念的僭越。可以认为,不尊重公民居住权优先理念才是我国房改的最大失败,而非市场化程度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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