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唯一的住房可以强制执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7:41:08 103 人看过

农村唯一的住房可以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精神以及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不会执行,因为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会慎重考虑是否执行。

一、农村房屋如何才能有效买卖

有效买卖农村房屋,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受让人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受让人没有宅基地,且符合申请宅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3、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宅基地人均不能超过多少平方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各省的具体标准不大一致。总的来说,一般人均宅基地都不会超过30平方米。云南的标准是:在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宅基地,人均不得超过20平方米,一户不能超过100平方米;城市规划范围外的宅基地,均不得超过30平方米,一户不能超过150平方米。四川的标准是:城镇居民修建住宅用地,大中城市每人不得超过10平方米,小城市和镇每人不得超过15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户按四人计算;农村居民或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城镇居民修建住宅,每人20至30平方米,四人以上的户按四人计算。

三、农转非后是否还能继承农村老宅

农村宅基地,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只允许本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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