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审稿明确,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送审稿要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此外,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
送审稿规定,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游乐园等一些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设立吸烟点,吸烟点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没有设立吸烟点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属于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
送审稿明确,禁止吸烟场所(区域)的经营者、管理者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不得放置烟具和设置烟草广告。对违法吸烟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对不听劝阻且不离开的,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对不听劝阻并扰乱公共秩序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发现吸烟行为及其他违反本条例行为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进行劝阻;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不履行控制吸烟职责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
送审稿规定,烟草制品生产者应当在烟草制品包装上印制带有说明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文字和图形警示,向公众警示教育烟草烟雾危害。其中图形警示面积不得小于包装面积的二分之一。
此外,送审稿还要求,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主办方不得提供、使用或者赠予烟草制品。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烟草制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医务人员应当带头控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在公务活动中吸烟,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医务人员不在病人面前吸烟。
送审稿强调,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不得出现烟草的品牌标识和相关内容,以及变相烟草广告;不得出现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镜头;不得表现未成年人买烟、吸烟等将烟草与未成年人相联系的情节;不得出现有未成年人在场的吸烟镜头等。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播放吸烟镜头或者出现烟草制品的媒体,由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送审稿还要求,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对难以确认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对不能出示身份证件的,不得向其销售烟草制品。
此外,禁止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网络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有利用其平台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的,应当采取措施删除违法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
我国拟全面禁烟: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影视作品也要禁烟
109人看过
-
哪些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470人看过
-
我国拟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专家:或促进广告法修订
190人看过
-
吸烟在公共场所是否被禁止?
278人看过
-
国家控烟条例有望年内出台北京室内公共场所拟全面禁烟
449人看过
-
天津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
335人看过
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 更多>
-
禁止吸烟场所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3下列场所为禁止吸烟场所: (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礼堂、会议厅(室); (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疗区和病房区等室内区域; (三)托儿所、幼儿园; (四)各类教育机构的教学场所及其他青少年活动场所; (五)档案馆,图书馆的阅览室,展览馆、科技馆、博物馆、美术馆及其他各类展馆的展示厅; (六)使用空调设备的商场(店)、书店,金融机构、邮电机构的经营场所、营业厅; (七)公共交通工具及其
-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1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不履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和本规定确定的职责的,由市或者区、县XX按照《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予以处理。市或者区、县XX可以委托市或者区、县卫生局实施前款规定的。
-
公共场所禁烟的禁烟条件有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29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倡社会公德,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实行限定场所、单位负责、加强引导、严格管理的原则。
-
禁烟场所吸烟如何处罚江西在线咨询 2024-03-04禁烟场所吸烟的处罚如下: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2、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禁烟场所吸烟是否涉嫌违法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0根据法律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是涉嫌违法的。在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的,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