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的鉴定机构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4 02:06:44 246 人看过

职业病的鉴定机构: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条款中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条款中的“诊断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根据《关于对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而不宜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诊断机构的,所作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5: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成都职业病鉴定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为何?
    一、成都职业病鉴定机构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大学华西职业病医院、成都铁路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铁二局集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具有相应的诊疗科目及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开展职业病诊断,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资料:(一)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表;(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的复印件;(三)与申请开展的职业病诊断项目相关的诊疗科目及相关资料;(四)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情况;(五)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清单;(六)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七)省级卫生行
    2024-02-01
    477人看过
  • 辽宁省职业病鉴定机构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辽宁省职业病鉴定机构的鉴定流程1、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审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4
    2023-06-27
    383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机构在哪儿距离最近的
    一、职业病鉴定机构在哪儿距离最近的在你所居住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鉴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提供的材料包括:①职业史、既往史;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③职业健康检查结果;④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⑤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2)审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3)组织鉴定。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
    2023-06-06
    214人看过
  • 劳动法职业病鉴定的规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一、职业病鉴定流程: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协商鉴定缴费事宜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当事人领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的详细流程程序如下: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
    2023-03-26
    120人看过
  • 徐州职业病鉴定机构有什么流程
    根据新修订的(令第52号)和规定,申请的工作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当事人如果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鉴定办)申请鉴定。申请鉴定需向鉴定办提供以下资料:1、申请书;(当事人自行书写)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第二步:受理当事人向鉴定办提供资料后,鉴定办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资料齐全,当事人填写鉴定申请表,鉴定办发给当事人受理通知书。第三步:鉴定鉴定办在受理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形成。(一)抽取鉴定专家发给受理通知书的同时,在鉴定办的指导下,采取回避原则,当事人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鉴定专家,组成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设组长1名。(二)鉴定会议职业病鉴定会议由专家组组长主持。必要时专家组可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经认真审阅鉴定资料,依照有
    2023-03-22
    429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去什么机鉴定做,随便一个鉴定机构都可以吗
    一、去哪里做职业病鉴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此处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诊断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而不宜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诊断机构的,所作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法律规定的职业病包括哪些?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国家规定
    2024-04-18
    469人看过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涉及的部门和机构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涉及的机构和部门较多。除诊断、鉴定机构外,诊断与鉴定工作过程还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和组织,需要各个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首先,在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诊断的举证义务时,需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交已掌握的诊断与鉴定所需材料。此外,在协助取证方面诊断机构也需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支持和配合(如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工作场所现场调查)。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职业病诊断所需的证据材料存在异议时,需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判定或裁定。第一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和判定。第二是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和在岗时间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
    2023-03-02
    354人看过
  • 在我国的嘉兴有哪些职业病鉴定机构
    职业病鉴定依法应该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第四十五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一、不服职业病鉴定结论可以怎么做?职业病鉴定是劳动者对职业病诊断结果不服,向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职业
    2023-03-16
    314人看过
  • 法定职业病定义,职业病的鉴定流程
    一、法定职业病定义职业病是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环境等因素导致的疾病。常见的职业病包括由粉尘等污染物引起的疾病。患职业病的员工可以进行职业病鉴定,并申请工伤赔偿。职业病的定义不仅关系到员工的健康权益,也关系到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职业病的构成要件,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职业病的鉴定流程职业病鉴定流程是一项法定程序,具体包括申请、受理和鉴定三个步骤。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需要向鉴定办提交相关资料,如申请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审核,并在受理后组织鉴定,最终出具职业病鉴定书。该流程的严谨性确保了鉴定的公正性与专业性。三、职业病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职业病的构成要件,这四个要件包括:1.患病主体的身份;2.职业活动的过程;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4.疾病是否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这些条件缺一不可,它
    2024-02-01
    405人看过
  • 扬州市江都区职业病鉴定机构怎么收费?
    职业病鉴定的费用由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不同的职业病鉴定费用不一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的有关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6条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2条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
    2023-04-11
    389人看过
  • 怎么向吉林省职业病鉴定机构申请治疗?
    一、职业病申请提交职工可以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二、申请职业病鉴定的材料职工申请职业病鉴定的材料包括: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尘肺病诊断申请者需提供相隔六个月以上的合格的高仟伏胸片(二张以上)。所有材料应加盖提供材料单位公章,说明材料属实。三、职业病诊断受理通知职业病鉴定机构如符合受理条件可受理立案并发出《职业病诊断受理通知书》四、职业病诊断讨论在职业病鉴定过程中,应由职业病诊断机构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诊断过程如实记录。五、职业病结论形成最后,根据半数以上诊断医师的一致意见形成诊断结论,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名。六、职业病鉴定公布职业病诊断书根据诊断结论制作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参
    2023-04-28
    242人看过
  • 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有哪些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此处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诊断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而不宜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诊断机构的,所作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职业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
    2023-03-16
    137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具体由哪个机构负责
    鉴定工作由职业病鉴定委员会来进行。作为职业病的鉴定机构,职业病鉴定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诊断机构设置规划,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六条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具有相应的诊疗科目及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开展职业病诊断,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资料:(一)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表(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副本的复印件(三)与申请开展的职业病诊断项目相关的诊疗科目及相关资料(四)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职业病诊断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情况(五)与申请项目相适应的场所和仪器、设备清单(六
    2023-03-16
    78人看过
  • 山东省职业病鉴定机构诊断范围
    1、山东省职业病医院职业病诊断:一、尘肺;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三、职业中毒;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五、职业性传染病;六、职业性皮肤病;七、职业性眼病;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九、职业性肿瘤;十、其他职业病。省卫生计生委鲁卫职诊证字(2009)第003号2、山东省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一、尘肺;二、职业中毒;三、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四、职业性传染病;五、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六、其他职业病。省卫生计生委鲁卫职诊证字(2009)第002号3、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职业病诊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省卫生计生委鲁卫职诊证字(2011)第004号4、山东省立医院职业病诊断:(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二)职业性化学中毒;(三)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五)职业性传染病;(六)职业性眼病;(七)职业性肿瘤;(八)职业性皮肤病:(
    2023-04-16
    21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职业病鉴定职业病鉴定机构拒绝受理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8
      在中没有你提出的“用嗓过多”条目,由此没有法定的这一职业危害因素,难以鉴定。 一般做法是这样的: (1)健康检查,可以到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如果查出异常,再到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 第三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十
    • 在烟台市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鉴定机构未按照规定进行鉴定怎么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3
      一、你可以向烟台市肿瘤医院职业病院申请诊断。在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向诊断机构提供如下材料:1、本人职业史、既往史;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三、职业病诊断所必须的材料劳动者应当向其所在单位和有关机构索取。四、在其所在单位或有关机构不如实提供材料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就业所在地)职业卫生监
    • 清远有职业病鉴定的机构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8
      望采纳 职业病鉴定依法应该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第四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宜宾进行职业病鉴定的机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24
      宜宾职业病鉴定机构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 做职业病鉴定必须去河北省职业病鉴定机构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2
      1.不一定,职业病的工伤鉴定,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2.劳动者申请鉴定的,应提交职业病诊断的所需材料; 3.对诊断报告不服的,可以向设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局申请进行职业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