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认,属于当事人陈述的组成部分之一,对事实的承认,并不一定会导致败诉
2、自认,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表示承认其真实性的陈述,可能会导致败诉。
律师补充:
1.明示自认: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
2.默示自认:
(1)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2)成立默示自认,必须同时满足2个条件:不承认也不否认,且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仍不置可否
3.附条件的自认: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有所限制或者附加条件予以承认的,由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构成自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其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第五条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除授权委托书明确排除的事项外,诉讼代理人的自认视为当事人的自认。
当事人在场对诉讼代理人的自认明确否认的,不视为自认。
-
民事诉讼中给付之诉与确认之诉的联系与区别
110人看过
-
民事纠纷与法律对民事诉讼的认同的区别
24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自认效力是什么,民事诉讼证据种类有哪些?
415人看过
-
民诉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有哪些
19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抗辩与反诉有没有区别
286人看过
-
不认识罪与认罪的区别有哪些?
198人看过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
诉讼中自认与诉讼外自认的区别是什么,诉讼中自认与诉讼外自认区别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07所谓诉讼上的自认即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辩论或准备程序中,向法院表示承认对方所主张的事实为真实的;而诉讼外的自认则是在法庭外作出的接受对方所提出的事实的意思表示。诉讼中的自认与诉讼外的自认在法律效力、撤销或反悔的条件等方面均有所不同。诉讼中的自认具有免除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的效力,而且对作出自认的人和人民法院均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作出自认后不具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得撤销,人民法院应依据当事人自认的事
-
民事纠纷与法律对民事诉讼的认同的区别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7一项争议是否属于民事争议的定义,与民事诉讼中的起诉受理制度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法院起诉后,人民法院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天内立案,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天内制定裁定书,不受理的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上诉。
-
民事诉讼中给付之诉和确认之诉的区别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81、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给付之诉的显著特点就是具有可执行性,原告的给付请求权只有通过被告方的积极作为或不作为才能得以实现,而在确认之诉中,无需被告为一定行为,原告的请求即得以实现; (2)确认之诉中的确认具有独立的法律意义;而在给付之诉中,确认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只是法院作出裁判的前提,不具有独立的法律意义; (3)确认之诉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只对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发生争议
-
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标的是否容易改变,诉讼标的与确认之诉有什么区别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5起诉后诉讼标的不允许改变。所谓“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是诉的客体,是法院裁判的对象。当事人是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才到法院进行诉讼的,所以,当事人争执的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便成为法院裁判的对象。诉具有不同的类型,在不同类型的诉中,诉讼标的也有所不同。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基于与被告存在的某种实体法律关系提出的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确认之
-
中国与美国的民事诉讼有何区别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8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要法系,涵盖了世界上一些主要的国家。大陆法系的代表有德国、法国、中国等;而英美法系则当然以英国和美国为其代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之间的不同点的特点。美国和中国的法律区别很大,但是不能笼统地说美国是英美法系(也叫普通法系、判例法系等),中国属于大陆法系(也叫成文法系等),因为说美国属于英美法系可以说是公认的,但是说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则有失公允,尤其是我国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