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1、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2、有与所生产饲料相适应的厂房、工艺、设备及仓储设施;
3、有与所生产饲料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4、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
5、饲料生产企业生产环境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6、符合《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要求。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企业承诺书(设立、续展、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迁址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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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农业部门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提供承诺书。
2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设立、续展、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迁址时提供)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农业部门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提供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3
工商营业执照(已取得工商注册的设立,续展,迁址,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或注册地址名称、生产地址名称时提供)?[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工商部门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提供本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企业除外。非法人单位还应当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取得工商注册的设立,续展,迁址时提供)?[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工商部门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提供本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企业除外。非法人单位还应当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未取得工商注册的设立,变更企业名称时提供)?[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工商部门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
企业组织机构图(设立、续展、迁址时提供)?[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申请人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提供包括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的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7
主要机构负责人和特有工种人员劳动合同(设立、续展、迁址时提供)?[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申请人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提供技术、生产、质量、销售、采购等机构负责人和检验化验员、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等的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企业提供劳动合同草案文本。
8
主要机构负责人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设立、续展、迁址时提供)?[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申请人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提供技术、生产和质量机构负责人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9
职业资格证书或鉴定合格证明(设立、续展、迁址时提供)?[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要求,提供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的饲料检验化验员、饲料加工设备维修工等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已经参加鉴定且成绩合格,但尚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省级饲料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合格证明复印件。饲料检验化验员也可提供与生产产品相关的省级以上医药、化工、食品行业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类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0
厂区平面布局图(设立,续展,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迁址时提供)?[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申请人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要求,按比例绘制厂区平面布局图,并注明生产、检化验、生活、办公等功能区,其中生产区应当标明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的基本尺寸。
11
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设立,续展,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迁址时提供)?[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申请人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按照企业实际生产线数量逐一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图和工艺说明,生产工艺流程图应当使用规范的饲料加工设备图形符号绘制。工艺说明应当反映主要生产步骤、目的、原理、实施方式、实施效果等内容。使用同一套生产设备生产不同产品的,还应当提供防止交叉污染措施。
12
混合机混合均匀度检测报告(设立,续展,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迁址时提供)?[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专业检验机构或供应商或申请人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提供本企业所有混合机的混合均匀度自检报告或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证明复印件。液态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企业除外。
13
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设立,续展,增加产品品种,迁址时提供)?[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申请人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按比例绘制检验化验室平面布置图,图中标明天平室、理化分析室或前处理室、仪器室和留样观察室等功能室以及功能室的基本尺寸和检验仪器的位置。产品中含有微生物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微生物检验室以及检验室的基本尺寸和检验仪器的位置。
14
检验仪器购置发票(设立,续展,增加产品品种,迁址时提供)?[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工商部门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有检验仪器购置发票的提供发票复印件。无法提供购置发票的,提供检验仪器已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的证明材料。
15
产品标准(设立,续展,增加产品品种,迁址时提供)?[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申请人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执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提供现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文本复印件。执行企业标准的,提供有效的企业备案标准文本复印件;尚未取得工商注册的,提供企业标准草案文本。
16
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设立,续展,增加产品品种,迁址时提供)?[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申请人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企业应当提供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指定的饲料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复印件,但产品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除外。
17
企业管理制度(设立,续展,迁址时提供)?[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申请人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提供企业制定的主要管理制度的名称、主要内容等。(1500字以内)
18
企业生产许可证(续展,增加或更换生产线,增加产品品种,迁址,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或注册地址名称、企业生产地址名称时提供)?[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农业部门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9
相关证明材料(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或注册地址名称、企业生产地址名称时提供)?[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活页装订
相关管理部门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提出变更申请的,提供企业所在地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审查
4
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
5
决定
6
制证
7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武鑫
<!--
-->
5个工作日
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材料真实齐全。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武鑫
<!--
-->
当场受理
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材料真实齐全。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特殊环节(现场审核)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遵义市农业委员会
10个工作日
-->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出具书面意见,经该专家组组长和成员签字同意后上报市饲料工业办公室审批。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龚远林
5个工作日
报件材料齐全性、合法合规性复查。
决定是否进入特殊环节(现场审核)。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何键
5个工作日
报件材料齐全性、合法合规性最后审查把关。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补正材料。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武鑫
-->
1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制作《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下载]
[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武鑫
-->
9个工作日
核发《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证照模板预览?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遵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凰南路国际会展中心三楼,乘坐1路、3路、9路、26路、33路、旅游1路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凤凰山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遵义市农业委员会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2012年第1867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2012年5月1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9号,以下简称《条例》)经修订后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制度和要求,规范饲料行业行政许可工作,指导饲料行政许可申请人正确理解审批要求,我部制定了《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和《单一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现予公布。农业部2006年2月28日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要求》同时废止。特此公告。
2
法定依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或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里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设立审查由原实施机关省农委下放至市(州)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3
法定依据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4年第1号)[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参照执行。
4
法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609号发布、2013年第645号修订)[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十四条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二)有与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制度;(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五)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五条申请设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申请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合格的,组织进行现场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决定。申请人凭生产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申请续展。
5
法定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3号发布、2013年第5号修订)[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遵守本办法。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
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25条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22违反本条例规定,经营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标签以及无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
-
三十六条禁止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21直属检验检疫局收到评审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分别做出下列决定:(一)经评审合格的,予以注册登记,颁发《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证》(以下简称《注册登记证》),自做出注册登记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申请人;(二)经评审不合格的,出具《出口饲料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检验检疫注册登记未获批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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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添加剂的检验监管(64条)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予以处罚:(一)存放、使用我国或者进口国家或者地区禁止使用的药物、添加剂以及其他原辅料的;(二)以非注册登记饲料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产品冒充注册登记出口生产企业产品的;(三)明知有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拒不履行事故报告义务继续进出口的;(四)拒不履行产品召回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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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申请书需要哪些材料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20饲料生产企业设立申请书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其他饲料生产的项目,提交省饲料工作办公室批准的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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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法规定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26装载过境饲料的运输工具和包装物、装载容器应当完好,经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检查,发现运输工具或者包装物、装载容器有可能造成途中散漏的,承运人或者押运人应当按照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采取密封措施;无法采取密封措施的,不准过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