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犯罪追诉时效怎么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2:22:47 206 人看过

贪污贿赂犯罪是会适用追诉时效的。如果贪污受贿数额较大的,追诉时效是五年;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的,追诉时效是十年;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的,追诉时效则是二十年。

一、法定最高刑的追诉时效

法定最高刑的追诉时效由犯罪应当判处的刑期决定。应当判处的刑期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原则上为二十年。

二、诈骗案追诉期是多久啊

诈骗罪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法律规定: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而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因此,诈骗罪的诉讼时效是二十年。

三、杀人案件有没有追诉时效的规定?

杀人案件是有追诉时效的。如果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2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基层贪污贿赂犯罪概述
    基层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是:贪污犯罪较为突出;一把手犯罪居多;贪污犯罪的手段主要是采取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犯罪多为直接管理、经手单位现金的财务人员、业务员所为。预防是应采取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健全财务制度,建立制约机制等预防措施。一、怎样认定共同贪污犯罪共同贪污犯罪的认定方式为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以上、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以及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二、哪些是集体贪污罪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五是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
    2023-03-03
    217人看过
  • 如何辨别贪污罪与贪污贿赂罪
    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干元。其中,贪污金额按累计方法计算。行为人贪污金额达到5000元的,无论情节如何,都构成贪污罪;但贪污金额尚未达到5000元的,一般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2)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腐败主要针对腐败数额不足5000元的腐败行为。贪污金额不足5000元,贪污情节较轻的,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贪污金额不足5000元,但贪污情节严重的,视为贪污罪。其中,贪污情节是否属于较重或较轻范围,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界定:一是看行为人的一贯表现;二是看行为人贪污的动机和目的;三是看行为人贪污的公共(国有)财产或非国有单位财产的性质和用途;四是看行为人贪污的手段;五是看贪污造成的后果;第六,看行为人的悔罪表现。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个人贪污金额不足5000元,但有贪污救灾、应急救援、防洪、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募捐、赃款、
    2023-08-18
    303人看过
  • 贪污贿赂犯罪的防范策略
    基层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是:1.贪污犯罪较为突出;2.一把手犯罪居多;3.贪污犯罪的手段主要是采取私设小金库;4.挪用公款犯罪多为直接管理、经手单位现金的财务人员、业务员所为。预防是应采取加大惩处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健全财务制度,建立制约机制等预防措施。坚持预防为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认真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管理体制,及时有效地做好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三)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对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
    2023-07-19
    411人看过
  •  贪污贿赂犯罪的审判程序
    贪污和贿赂犯罪的刑罚通常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款,如果数额巨大或其他情节严重;如果数额巨大或其他情节严重,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或没收财产。贪污和贿赂犯罪的刑罚:如果贪污罪或受贿罪成立,且涉及数额较大或其他严重情节,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罚款;如果数额巨大或其他情节严重,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或没收财产。 贪污贿赂罪刑罚是什么?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贪污贿赂罪刑罚如下:1. 犯贪污罪或者职务侵占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3. 犯前款罪,有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的,或者有第四款规定的情形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贪污贿赂罪刑罚的具体适用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严重程度进行综合评估
    2023-08-19
    309人看过
  •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1、贪污罪(第382、383条以及394条):(1)客体:国家工作人员公职行为的廉洁性、公共财物的财产权;(2)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指使用手里权利,非利用工作便利。(3)主体的范围:比挪用公款罪多一个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因此此类人员挪用受委托管理、经营的国有财产的,按挪用资金罪处理,不能按挪用公款罪第九十一条【相关概念】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023-06-11
    297人看过
  • 贪污贿赂犯罪的罚金是多少
    据我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根据犯罪情形决定罚金数额。目前,罚金处罚标准只有以下三种:1、没有规定具体数额的,最少不少于1000元;2、规定了相关数额;3、以违法所得或犯罪数额为基准处以一定比例或倍数的罚金。此外,对未成年人应从轻或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低于500元。还有,根据诈骗犯罪的情节,犯罪人的支付能力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罚金数额的多少可参考宣告刑期的长短确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及其以下刑罚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不含本数)至一年(含本数)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不含本数)至二年(含本数)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此类推。一、贪污贿赂罪的概念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2016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最
    2023-03-01
    450人看过
  • 贪污贿赂犯罪判刑政策解读
    个人贪污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个人贪污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以剥夺财产。贪污贿赂犯罪是一种经济犯罪,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损害党和国家形象。二是阻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三是降低党政机关效率;四是造成全社会信任危机。犯罪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其中贪污贿赂犯罪包括: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
    2023-07-01
    334人看过
  • 贪污贿赂罪客观表现
    贪污贿赂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害国家廉政制度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中,多数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也有的是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密切相关,如拒不说明巨额财产来源、隐瞒境外存款,还有的是与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具有对向性的行贿、介绍贿赂的行为。行为方式除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表现为不作为之外,其他犯罪通常表现为作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贪污贿赂罪罚金刑标准《刑九》对贪污贿赂罪增加了罚金刑
    2023-08-11
    293人看过
  • 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几点看法
    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的产生,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根本上讲,权力行使者的私欲膨胀与权力的行使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形成了贪污贿赂犯罪产生土壤;贪污贿赂犯罪滋长和发展根源,在于缺乏抑制其产生的思想教育机制和割断权钱联系的社会制约机制。一、着手于“治”,创造“不敢贪污”的氛围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不仅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而且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党和人民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极大的政治破坏性.从“治”着手,就是要加大打击力度,特别是对民愤极大的贪污犯罪分子,通过及时、严厉的惩治,可以很好地警示其他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和那些有贪污犯罪倾向的人,使他们认识到法不可违,罪不可犯,同时昭示我们党和政府惩治贪污犯罪的坚定决心,打消贪污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二、着眼于“防”,创造“不敢贪污”的社会运行机制当前我国正处于一个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同时也是贪污犯罪等职
    2023-06-11
    329人看过
  • 浅析当前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主、客体的复杂化、多元化,法人犯罪增多。在经济体制转规时期,所有制结构由过去单一的公有制转变为以公有制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重要组成部分,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新结构、同时出现了不同所有制企业相渗透的股份制企业和联合体。从而使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所侵犯的客体出现复杂化、多元化。同时,随着承包、租赁、股份、联营、中外合资等经营企业的出现,企业内部结构和从事公务的人员身份逐步复杂化和多元化,使得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范围发生了相应的变化。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变以后,各种性质的企业法人大量出现,由于规范这些法人组织的机构欠缺和不完善,以及人们对传统观念上对法人犯罪的漠视,法人受追求利欲的驱使,进行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现象便大量出现。例如,以设立“小金库”集体私分等进行贪污;为推销产品或购买原材料而进行单位间的行贿、受贿等。二、犯罪动机多为挥霍享受性和营利性,查处的大案、要案明显增多。贪
    2023-04-04
    466人看过
  • 判定贪污贿赂罪犯的惩罚措施
    犯一般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过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我们对受贿是否构成犯罪有明确的认识。按照个人和单位的划分,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不同的。个人行贿数额达到一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量刑从拘役至无期徒刑不等。因此,我们应该树立法律意识。我们通过政府机关办事时,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不要私下送礼,以免触犯法律,后悔为时已晚。贪污贿赂罪种类都有什么贪污贿赂罪犯罪种类:一类是贪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私分罚没财产罪。另一类是贿赂犯罪:包括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
    2023-07-01
    454人看过
  • 贪污贿赂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
    2023-06-11
    440人看过
  • 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罪名有几个
    可以分为三类: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款物罪。二、就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事项,实施的提供、介绍、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财物的犯罪。包括:个人受贿罪、斡旋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个人行贿罪、个人向单位行贿罪、单位向单位行贿罪、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三、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不明和隐瞒境外存款的犯罪。包括: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不申报罪。一、职业犯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罪名主要有以下三类:1、贪污贿赂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
    2023-06-29
    175人看过
  • 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应增加贪污贿赂犯罪
    洗钱罪(moneylandering)是一种将违法所得资产加以隐瞒掩饰,通过中介机构使之变为合法财产的特殊犯罪形式(A)。国外犯罪学者一般认为洗钱犯罪包括清洗和再投资两个阶段,产生非法收益的犯罪称为“上游犯罪”,洗钱犯罪则为“下游犯罪”。根据国际公约和各国的国内法规定,可将关于上游犯罪范围的理论概括为两类,一为涵盖说,一为限定说。涵盖说包容一切犯罪,限定说仅限于一类或几类犯罪。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洗钱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和走私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掩饰、隐瞒其非法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可见,我国刑法将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限定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和走私犯罪。回顾1997年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修订刑法时我国的社会经济状况,可以说,现行刑法关于洗钱罪的规定是在对洗钱犯罪的国际性或跨国性认识不足的情况下制定的,存在着诸多不足。笔者以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应增加贪污贿赂犯
    2023-06-11
    32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中贪污贿赂追诉时效是多久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2
      贪污贿赂犯罪追诉时效是2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
    • 什么是贪污贿赂罪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8
      对于什么是贪污贿赂罪,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贪污贿赂罪归为一类,主要是从反腐败的需要出发,贪污贿赂犯罪的共同特点在于侵犯了国家的廉政建设制度,即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败坏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损害了党和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
    • 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算犯罪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0
      利用职务之便是贪污贿赂犯罪客观要件之一,也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与普通犯罪的区别之所在。所以正确理解“利用职务之便”的内涵及其在贪污贿赂犯罪中的地位,是正确界定贪污贿赂犯罪的又一个共通的关键性问题。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即利用其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以及由此形成的有利条件。我国刑法上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有多处规定,如刑法第382条贪污罪、第384条挪用公款罪、
    • 如何算贪污时效追诉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7
      持续贪污追诉时效从最后一次贪污之日起计算。 根据《刑法》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八十九条
    • 贪污贿赂罪参考文献是怎样定义贪污贿赂罪的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1
      《刑法修正案(九)》颁布以后,对于贪污受贿罪的刑法修订亟待进行司法解释。“两高”在制定《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过程中,如何对决定贪污受贿罪定罪与量刑的贪污贿赂罪数额标准进行规定,无疑是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也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因为这不仅涉及贪污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把握,同时还牵动了其他相关职务犯罪的数额标准,需要极其慎重对待。具体言之,这里涉及两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