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效的免责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7:16:10 344 人看过

以下免责条款归于无效:

1、显失公平的免责条款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3、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

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是什么意思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二、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该条款有效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但是如果该条款只要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不能免责。与此不同,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只有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无效。

三、如何认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效力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

1、显失公平的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5、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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