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中无主财产怎么处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6 07:01:20 298 人看过

关于盗窃罪中涉及到的无主财产部分,该类被盗物品通常会交由公安部门或是其他相关执法机构来进行妥善保管。

若在此期间,仍然无法确认这些财产的合法所有者,那么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可能会对其进行相应处置和处理,像是将它们移交给国家公共财政,这些都是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因为盗窃行为本身就是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不论所盗窃的财产有无所有者,实施盗窃的那个人都必须要承受来自法律的制裁,承担他们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01: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盗窃罪犯罪预备是怎么样处置
    律师解答: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盗窃罪预备犯罪应当在盗窃罪的处罚上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预备犯罪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对于预备犯,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4-23
    499人看过
  • 盗取公司财产的盗窃罪怎样处罚
    1、盗取公司财物构成盗窃罪的,依据盗窃财物数额和情节处罚,量刑标准如下:(1)、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一、盗窃罪中多次盗窃特征1、“多次盗窃”中的每一次窃取的财物价值都没有达到普通盗窃罪所要求的“数额较大”标准,这是“多次盗窃”的重要特征。如果有一次达到这个标准了,就解决了定罪的问题,也就不会存在“多次盗窃”的问题。2、“多次盗窃”的累计数额可以达到“数额较大”但不要求必须达到这个标准。“多次盗窃”考量的是“多次”,反映的是行为人盜窃习性和主观恶性。尽管每一次都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累计数额也不要求必须达到,但并不排除累
    2023-04-07
    65人看过
  • 亲属盗窃案怎么处置
    亲属盗窃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如下:1.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2.理解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需要从盗窃数额、盗窃次数、主观恶性以及亲属的态度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家庭成员或亲属的态度是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一、盗窃罪怎么做可以减轻1、退赃、退赔。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轻处罚。2、盗窃罪中酌定减轻处罚的情节:盗窃近亲属财物的,可以减轻处罚。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3、积极赔偿受害人。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等情况,可以减轻处罚。4、当庭自愿认罪。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轻处罚,依法认定
    2023-06-25
    405人看过
  • 偷盗无主物不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的对象仅限于有主物,无主物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废弃物,又称遗弃物或抛弃物,指财物所有人基于自由意志,对其所享有的财物明确表示放弃而不主张或不为管领的财物,废弃为所有权丧失的一种形式。对子废弃物。任何人可以随意占有、使用和处分。在任何情况下,废弃物都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一、盗窃罪的犯罪构成1、犯罪主体:自然人。2、犯罪的主观方面:直接故意3、犯罪的客体:受刑法保护的财产性的权利4、犯罪的客观方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公私财物秘密地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达到法定数额或其他定罪条件既遂的标准,指公司财物已被盗窃者实际占有或控制,即财物已脱离所有人或其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盗窃未遂按既遂认定的情形:根据《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之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所以,不能认为凡未能盗窃到财物、达不到“数额
    2023-03-25
    64人看过
  • 盗窃罪中财务价值怎么确定
    1、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2、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盗窃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2024-04-24
    146人看过
  • 主观没想去盗窃怎么辩护无罪
    若被指控者在主观上并未存有实施盗窃之意念,则针对此罪名进行辩解时,需从多维度展开充分论述,方能得出无罪结论。首要步骤便是深刻剖析整个案件实况,综合考虑在事发现场的当事人行为举止及言语表达形式,以及事发前后的所有相关活动等要素,以此证明该当事人并无任何实施盗窃的主观意愿。譬如,当事人极有可能因误取而获得他人财物,并在察觉错误之后即刻着手准备返还失主。其次,应积极搜集各类相关证人证言,倘若有证人能够证实当事人平日品行端正,无任何盗窃前科或不良动机,那么此类证据将对辩护过程产生极大推动力。此外,亦须强调客观环境的误导性因素,例如物品摆放位置易引发误解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明知自身行为必将导致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却仍抱持希望或放任态度,从而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属于故意犯罪范畴。对于故意犯罪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案件中,由于当事人在主观上并未明确知晓自身
    2024-08-15
    82人看过
  • 盗窃危险物质罪会怎么处置的
    盗窃危险物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1、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如果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盗窃危险物质,是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使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危险物质取走。一、中国对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构成盗窃危险物质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违反规定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几年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既遂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三、非法运输
    2023-03-14
    189人看过
  • 怎么区分盗窃罪中的主犯从犯?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所谓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又根据刑法第九十七条的解释:本法所称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据此,主犯包括三种情况:1、在犯罪集团,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2、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3、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或者罪恶重大的犯罪分子。由于在盗窃罪中,一般不存在聚众犯罪问题,因而,盗窃犯罪主犯,一般只有两种情况,即:1、在盗窃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2、在盗窃集团或一般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或罪恶重大的犯罪分子。下面分别就这两种主犯的认定作一些探讨。1、盗窃集团中首要分子的认定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是组织、领导盗窃集团进行盗窃犯罪活动为首者,即盗窃集团中组织者领导者中的为首分子。所谓组织者,就是物色招募犯罪
    2023-06-11
    480人看过
  • 盗窃依法扣押的财产判处盗窃罪案例
    盗窃扣押财产判处盗窃罪案例男子李某驾超载车辆,为躲交警检查想走高速,没料高速收费口工作人员不让其通过。双方争执之下引来高速交警,将他的车暂扣。当晚他悄悄将车开走,被民警找到后还不承认。7日,媒体从临朐法院了解到,李某因此被判盗窃罪,获刑一年、缓刑一年。1、超载车闯高速被暂扣家住临朐的李某平时做木材生意,自己有一辆货车用于木材运输。2014年5月底的一天傍晚,李某驾车走到长深高速临朐沂山入口附近时,突然想到自己满载木材的货车超载,路上碰到交警就麻烦了,但如果开车上高速就会“安全”很多。于是,李某打了一把方向盘,将车开到了高速公路入口,却没想到入口处的工作人员拦住了他的车。工作人员认为李某的车辆严重超限,不符合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要求,但李某认为工作人员无权拦他。双方发生争执后,引来了正在附近的交警。经过检查,李某所驾驶的车辆被发现涉嫌超载、套牌等违法行为,警方遂依法将其车辆暂扣在高速公路服务区
    2023-12-01
    89人看过
  • 罪犯财产中的来源不明财产怎样处置?
    财产来源不能说明的,数额巨大的,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差额未达到巨大标准的,不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但其差额部分仍属非法所得,应依法予以追缴。能够说明其来源的,不构成本罪。犯罪之后积极退赃,配合调查的,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什么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
    2023-07-08
    174人看过
  • 盗窃罪中盗窃证件的处罚是什么
    一、盗窃罪中盗窃证件的处罚是什么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载明的内容,对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需视被盗窃物品的价值及情节轻重等多种因素而定。若盗窃行为被裁定确认为侵犯公民个人财产权的违法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依照该条款进行相应的刑事制裁。具体的量刑标准需结合实际被盗窃证件的价值、盗窃行为发生的次数、手段以及产生的不良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倘若被盗窃的证件具备较高的经济价值,例如身份证件、驾驶执照等,并且盗窃行为给他人带来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比如使其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和日常生活等,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进而适用上述法条进行惩处。然而,若被盗窃的证件价值相对较低,或者盗窃行为并未引发严重的后果,那么就有可能不满足“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条件,因此也就不能适用上述法条。在此种情形下,可
    2024-07-17
    166人看过
  • 盗窃涉案财物该如何处置
    一、盗窃涉案财物该如何处置?涉案财物有公安机关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二、盗窃罪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
    2024-01-10
    173人看过
  • 盗窃中止还以盗窃罪论处吗?
    一、盗窃中止还以盗窃罪论处吗?盗窃财物的过程中,当事人自动中止了盗窃行为的,是属于犯罪中止,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根据《刑法》的规定,理论上一般将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分为:1、时间性,即是指犯罪中止应当在哪一个时间段内才能成立。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中止的时间界限为在犯
    2024-02-05
    407人看过
  • 盗窃罪主犯逃跑无法结案怎么办
    一、盗窃罪主犯逃跑无法结案怎么办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对于盗窃罪的首要分子若在案件侦查过程中逃逸以致无法完成审理工作,司法机构有权依法对其实施追缉。一经实现主犯的抓捕与回归审判,将根据该罪犯所涉及的犯罪事实及情节,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条款来判定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倘若主犯的盗窃行为满足了“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或是“扒窃”等特定条件,则需根据其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决定是否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若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而当数额达到特别巨大或者出现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2024-07-22
    19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盗窃罪盗窃人的财产怎么定罪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1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构成盗窃罪,应当定罪处罚。犯此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 如何处置盗窃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1
      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偶尔偷开机动车辆,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
    • 保姆偷窃雇主家中财物,犯盗窃罪怎么量刑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1
      按照盗窃数额确定量刑标准。《刑法》对盗窃罪的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盗窃罪怎样定罪和财产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5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构成盗窃罪,应当定罪处罚。犯此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 无价值财物盗窃怎么处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