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管辖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05 12:11:41 441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职能管辖、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公安机关在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尚未有明确的管辖规定,但国务院公安部门有权作出规定。在此之前,公安机关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职能管辖、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其中,职能管辖是关于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管理事项的分工的规定,地域管辖是明确管理事项在不同地域的同一性质的职能部门之间的划分,级别管辖是明确管理事项在同一性质的职能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分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条第1款的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章,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属于公安机关内部事权划定,法律并没有对管辖作出明确规定,而是授权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因此,在公安部对治安案件的管辖作出新的规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的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第20条、第21条的规定,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章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可分为职能、地域和级别三种。职能管辖涉及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管理事项的分工,地域管辖明确了不同地域内同一性质职能部门的划分,级别管辖则明确了同一性质职能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分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条第1款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在公安部对治安案件管辖作出新规定之前,公安机关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6日 06: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治安案件管辖相关文章
  • 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何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何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法律规定是什么?在公安部对治安案件的管辖作出新的规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法第91条的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第20条、第21条的规定,以及2003年8月26日公安部令第68号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章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关于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公安机关的管理区域,确定其查处治安案件的地域范围,是横向划分同级公安机关之间在各自管辖区内查处治安案件的权限分工。确定治安案件由哪个地方的公安机关管辖,也就是各地公安机关之间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第20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9条第1款的规定执行,即,治安案件由违反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就同一公安机关所辖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派出所而言,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派出所管辖。2、关于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根据公安
    2023-06-06
    182人看过
  • 刑事案件管辖范围涉及几个公安机关?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根据法律规定,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职能管辖分工有什么公安机构侦查的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自诉案件。刑事诉讼职能管辖,又称部门管辖或者立案管辖,是指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检察院和检察机关受
    2023-07-06
    382人看过
  • 高速公路治安案件由谁管辖
    一、高速公路治安案件由谁管辖1、高速公路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对象,按照本文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适用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为,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第七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二、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管辖的条件有哪些运输合同可能是单一的运输工具来完成,比如由路上运输或者水上运输或者空中运输单独完成,也有可能采取的是多种运输工具联合运输,路上运输还存在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之分。采用不同的运输工具,就可能形成是由普通法院管辖还是由专门法院管辖的问题。实践中处理这一问题的基本原则是:1、如果是采用单一运输工具,则按运输工具不同来确定管辖法院,比如采
    2023-06-16
    72人看过
  • 11类刑事案件归口治安管辖
    假药案、食品案等今后要到治安部门报案此前由经侦部门管辖的11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食品、药品、农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从即日起将划归治安部门管辖。警方提醒群众,今后涉及相应刑事案件报案时,请与治安部门联系。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下发《关于调整全区公安机关部分刑事案件管辖的通知》,作出这一要求。据了解,这11种案件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假药案,劣药案,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案,有毒有害食品案,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案,侵犯著作权案和销售侵权复制品案等。2005年,根据自治区公安厅治安部门办理管辖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自治区公安厅下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调整全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经侦部门刑事案件管辖权问题的通知》,将由治安部门管辖的11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食品、药品、农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划归经侦部门管辖。但是,从案
    2023-06-06
    397人看过
  • 公安治安管辖
    经济犯罪
    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之间在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它解决的是刑事案件应由谁来立案、开始诉讼的问题。立案管辖是专门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和公安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在直接受理案件问题上的具体体现。划分立案管辖应当考虑以下两个因素:一是司法机关各自的性质和职能;二是案件的复杂情况。立案管辖既是追究犯罪的司法权力在司法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分配,又是司法机关各部门承担的追究犯罪,维护稳定的法定职责。刑事诉讼法有关立案管辖的规定是原则性的,粗线条的。公安经侦的职责范围公安经侦的职责范围是:1、组织、指导、协调回当地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2、指导、检查、监督当地的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提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对策;3、指导当地的金融、财税部门和其他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答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4
    300人看过
  • 刑事案件如何确定管辖范围?
    在管辖权不明确或者有争议、有管辖权但因为特殊原因无法行使管辖权的情况下,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或者可以由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由,即地震、水灾等无法行使管辖权;法律上的原因,如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因当事人申请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回避,无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公安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移送案件的条件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据此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况下适用指定管辖。(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023-07-17
    235人看过
  • 治安管理的内容和范围
    治安管理范围包括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二、行政拘留会受到什么处罚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或治安处罚,是公安机关对于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当事人所处以的一种较轻的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三、如果恶意堵车是违法行为?恶意堵车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
    2023-02-09
    71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案件立案范围及管辖
    职务侵占罪在公安机关立案。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机关涉及管辖权问题。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由公安机关管辖,受害人可以向职务侵占犯罪场所的公安机关报案,犯罪场所分为犯罪场所和犯罪结果场所。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立案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如犯罪嫌疑人的信息、职务侵占金额、被侵占金额的时间、用途等。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负责全面收集相关证据。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1979年刑法未作规定。本罪是从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年2月28日颁布实施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吸收为刑法具体规定的。1997年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
    2023-07-08
    475人看过
  • 办理治安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以及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点;违法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违法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对象被侵害地、违法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在医院住院就医的除外。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
    2023-03-24
    372人看过
  • 治安管辖的刑事案件都是什么
    治安管理部门对规定可以进行管辖的案件,主要分为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等类型。指导、督促或直接侦办治安部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治安类刑事案件是有很多种的,主要包括:1、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案件;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4、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如。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案。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
    2024-05-07
    54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治安案件由谁管辖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一、一般情况下治安案件由谁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案件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由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管辖有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二、关于治安案件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1)关于地域管辖。确定治安案件由哪个地方的公安机关管辖,也就是各地公安机关之间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执行,即,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就同一公安机关所辖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派出所而言,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派出所管辖。(2)关于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根据公安机关的级别,确定其查处治安案件的范围,是纵向划分不同级别公安机关之间在各自管辖范围内查处治安案件的权限分工。(3)关于共同管辖。共同管辖,是指两个或者
    2023-06-06
    491人看过
  • 公安机关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的范围及立案标准
    (一)走私假币案(刑法第151条第1款)立案标准:走私伪造的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二百张(枚)以上的`(二)虚报注册资本案(刑法第158条)立案标准:1、实缴注册资本不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占法定最低限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2、实缴注册资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但仍虚报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虚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虚报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3、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虚报注册资本,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报注册资的;2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立案标准: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
    2023-08-16
    486人看过
  • 森林公安刑事案件管辖范围及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森林公安刑事案件管辖范围及立案标准是什么(一)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案。(二)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案。(三)破坏生产案中违反保护森林法规,故意毁坏林木、苗木的案件。(四)盗窃案中盗窃木材生产过程中木材的案件。(五)抢夺案中抢夺木材生产过程中木材的案件。(六)抢劫案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抢劫木材生产过程中木材的案件。(七)放火案中故意放火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案件。(八)失火案中过失烧毁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案件。(九)伪造、倒卖票证案中伪造、倒卖林木采伐许可证和木材运输证的案件。(十)投机倒把案中倒卖国家统配木材,非法经营木材或者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情节严重的案件。(十一)违法狩猎案未建立林业公安机关地方,上述案件由地方公安机关管辖。《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2024-01-23
    325人看过
  • 刑事案件管辖范围内公安机关的立案追诉规定
    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对于经过侦查后,犯罪事实、情节清楚明白,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立即制作《起诉意见书》,然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审查起诉。最新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最新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有两个立案追诉标准,具体如下:1、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的存在;2、法律条件,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依法应当追诉的条件是: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2、证据确实、充分;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犯罪事实、情节清楚明白,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立即制作《起诉意见书》,然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审查起诉。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2023-06-30
    234人看过
换一批
#治安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治安处罚法 知识导航
    展开

    治安案件的管辖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就同一公安机关所辖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安派出所而言,治安案件的管辖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派出所管辖;治安案件的管辖的级别管辖,是指根据公安机关的级别,确定其查处治安案件的范围,是... 更多>

    #治安案件管辖
    相关咨询
    • 赌博管辖范围的治安处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06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管辖一般的治安案件由谁管辖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4
      在公安部对治安案件的管辖作出新的限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法第91条的限定和行政处罚法第20条、第21条的限定,以及2003年8月26日公安部令第68号发布的《公安机关解决行政案件流程限定》第二章确定治安案件的管辖。()关于地域管辖。确定治安案件由哪个地方的公安机关管辖,也就是各地公安机关之间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第20条和《公安机关解决行政案件流程限定》第9条第1款的限定执行
    • 受案范围与管辖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福利、工伤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聘用协议发生的争议;(四)因经济性裁减人员发生的争议;(五)因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发生的争议;(六)因事实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七)依法应当
    •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案件管辖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9
      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管辖下列案件: 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2、走私案 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案 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案 5、金融诈骗案 6、危害税收征管案 7、侵犯知识产权案 8、扰乱市场秩序案 9、侵犯财产案
    • 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范围是如何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26
      一、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范围是如何的 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范围: 包括《刑事诉讼法》规定中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