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的内容规定如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1 09:40:58 464 人看过

一、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规定

刑事犯罪,是一个大概念。经济犯罪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类型。

刑法

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经济犯罪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是犯罪。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除此之外,经济犯罪还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发生在经济领域。即发生在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

(2)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经济犯罪,并且一般都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3)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而与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财产犯罪不同。[1]

经济犯罪西方观点

西方经济犯罪概念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观点:

第一,以犯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基点来确定。认为经济犯罪是滥用经济交易的信誉关系,违反经济规律,危害整体经济秩序的非法获利行为。

第二.从经济犯罪行为所违反的法律规范出发,认为经济犯罪所违反的是国家调控经济活动的一切法律规范及保护个人财产权利的刑法规范。

第三、根据经济犯罪的主体来定义经济犯罪。例如,《牛津法律指南》将白领犯罪定义为“有良好地位,从事经营管理或其它专门职业的人所实施的与其职业有关的犯罪。”

第四、把经济犯罪的行为方式作为定义的基础。如藤木秀雄指出:“经济犯罪是正常的经济往来场合上活动的人们,在履行职务时,为图自己或第三人的利益所犯的触犯刑法或其它罚则的行为。”

上述观点对经济犯罪行为的认识有两个方面是可取的,一是经济犯罪是触犯调整社会经济活动各种规范的应受惩罚的行为;二是经济犯罪是危害整体经济利益的行为。但是,每一种观点又都存在各目的不足。

第一,把经济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简单地视为对“信誉关系”的滥用,实际是把具体的客体当作了整体的客体,因为诚实信用原则,毕竟只是复杂的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原则而不是全部原则。

第二.把经济犯罪归纳为一种非法的经营活动同样是以点代面,以部分代整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经营活动一般包括交换、消费等领域,而这些环节只不过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三,把经济犯罪归纳为“非法经济行为”,同样不能包括所有危害社会经济生活的犯罪行为。例如,从德国《第二次防止经济犯罪法案》中就不难看出经济犯罪远远不是“非法经济行为”所能概括的。该法案所规定的“伪造明显有证据价值的数据”一罪。虽然主要是因为银行票据、支付等业务中要经常从计算机中检索和处理数据,用来计算利息和兑换比率率等。且由于这些数据经过处理能对将采的决策产生影响,因而必须加以保护。但此罪要求的犯罪构成仅是伪造明显证据之价值的数据。它并不要求行为人是否有利用这些数据进行其它经营活动的意图。那么,我们就不好把这种伪造当作“非法的经营活动”。

第四,把经济犯罪的主体限定在一定范围的人员当中,这种观点明显是片面的。

经济犯罪中国观点

从当前的研究及司法实践看,我国关于“经济犯罪”尚没有形成比较完整的内涵式概念。

1982年3月8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对经济犯罪进行了阐述。但是,《决定》是从外延方面加以阐述。《决定》列举了经济犯罪的种类有;走私、套汇、投机倒把、盗窃公共财物、盗卖珍贵文物和索贿受贿等。这是我国立法机关首次对经济犯罪加以限定。从所列举的经济犯罪的种类看,立法机关对经济犯罪的认定有两方面根据:第一,行为本身的目的在于获取非法的经济利益;第二,行为违反了国家关于经济及其它活动的法律法规。但是,《决定》把盗窃公共财产等笼统地列入经济犯罪的范畴,虽然在实践中是必要的,但从理论上看是不妥的。

党的十四大作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以后,我国当前的经济犯罪种类、特点及今后的发展趋势已表明1982年《决定》所列举的经济犯罪的种类和范围是不能适应当前的司法实践的,需要进一步结合当前及至今后犯罪趋势,从经济犯罪概念内涵方面对经济犯罪加以深入研究,及早提出一个比较完整的经济犯罪的概念,为司法实践活动提供切实可行的理论指导依据。[2]

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两者之间是一种包含关系,经济犯罪是属于刑事犯罪里面的一种犯罪形式,刑事犯罪的范围非常的广,涉及到的关于一些生命财产,一些经济等等各种方面的内容,所以二者之间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大家不要混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16: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犯罪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经济犯罪的管辖?
    经济犯罪案件应当是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异地诈骗罪的管辖权异地诈骗罪的管辖权由诈骗行为地法院、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结果发生地法院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法院享有。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不在案发地可以立案吗刑事案件一般需要到案发地立案,但是有例外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不在案发地可以立案。三、诈骗不在案发地可以立案吗诈骗不在案发地是可以立案的。不在案发地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不一定立案。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程序也是必经的程序,按照程序法原则进行,法
    2023-03-09
    338人看过
  •  犯有经济犯罪如何处置?
    这段内容讲述了经济犯罪中从犯的处罚政策以及从犯的类型和处罚方式。从犯包括帮助犯和教唆犯两种,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而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则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行处罚。对于经济犯罪中属于从犯的情况,应当采取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政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主要常见的类型有帮助犯和教唆犯两种。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2. 帮助犯和教唆犯的认定及处罚帮助犯和教唆犯的认定及处罚是刑法中的重要概念,也是司法实践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在许多情况下,区分帮助犯和教唆犯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两者在法律适用上存在明显的区别。首先,帮助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帮助他人实行犯罪行为,而自己不直接实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人。例如,在抢劫案中,如果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在实施抢劫行为
    2023-08-19
    322人看过
  • 经济犯罪的法律新规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为了及时、准确、有效地打击经济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针对经济犯罪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要组织侦查人员和检察人员认真学习《规定》,公安机关应依照此规定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应依照此规定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会同当地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确定的数额幅度内,及时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2、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贯彻执行《规定》,全面加强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迅速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正确适用法律,切实纠正立案不实等问题。各级检察机关要依法加强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和批捕起诉工作,努力提
    2023-04-06
    425人看过
  • 经济犯罪的构成的规定
    经济犯罪单位犯罪规定:单位犯罪的,不仅要对单位判处罚金;还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单位犯罪一般都由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单位的领导人员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并由单位内部人员具体实施。经济犯罪减刑的条件和限度经济犯罪减刑的条件和限度如下::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
    2023-08-10
    415人看过
  • 经济犯罪是否属于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类型?
    经济犯罪属于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经济犯罪能保释吗能不能取保候审主要看犯罪嫌疑人符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和犯罪嫌疑人是不是艾*病人是没有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2023-07-05
    418人看过
  • 经济犯罪的单位有哪些经济犯罪的最新规定
    经济犯罪单位犯罪规定有:《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第3条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什么是经济犯罪单位犯罪关于单位实施经济犯罪的规定是:单位实施经济犯罪的,一般要对单位判处罚金,还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单位犯罪一般都由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单位的领导人员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并由单位内部人员具体实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
    2023-08-09
    214人看过
  • 经济纠纷涉嫌刑事犯罪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后,经审查发现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驳回起诉请求,移送到公安机关、检察院等机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
    2023-02-21
    483人看过
  • 如何认定经济犯罪数额巨大的罪
    经济犯罪数额的认定如下:经济犯罪种类多,情况比较复杂;1、涉嫌违反《刑法》侵占罪的规定,即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法定刑期,一般情节的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具体标准,可能各省自己有标准,建议咨询当地。高利转贷罪和挪用公款罪是经济犯罪中两个比较典型的罪名,它们的量刑标准与经济犯罪的量刑标准有相似之处,它们大多数以犯罪的数额去认定。但是高利转贷罪是采用单位犯罪的双罚制,而挪用公款罪不仅考察数额还因类型不同考察时间。一、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高利转贷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
    2023-02-20
    221人看过
  • 从量刑角度看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2条、38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贪污罪”定罪处罚。经济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经济犯罪是一个大的犯罪类型,包括多个具体罪名,如抗税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集资诈骗罪、逃汇罪、洗钱罪等等。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另一类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也属于经济犯罪的范畴。而量刑标准,是对具体罪名而言的,因此,经济犯罪的量刑,首先要确定具体构成何罪,才能够知道该罪的量刑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如:《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
    2023-07-05
    246人看过
  • 经济犯罪和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细节
    内容如下:1、生产、销售假药的,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哪些人符合经济性非暴力犯罪死刑条件我国刑法修正案取消很多了经济犯罪的死刑,目前在我国现行刑法中,最高刑为死刑的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共24种。具体而言包括以下犯罪: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16种、侵犯财产罪1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种、贪污贿赂罪2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
    2023-07-04
    195人看过
  • 经济诈骗是刑事犯罪还是民事犯罪?
    如果诈骗三千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属于刑事犯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诈骗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会被判处三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诈骗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都要进行罚金。经济诈骗去刑侦还是经侦报案经济诈骗去经侦报案。诈骗罪属于经侦办理的罪名。因为经侦主要办理与经济有关的案件,而诈骗罪因诈骗的是公私财物,所以和经济有关。经侦主要办理与经济有关的案件:如扰乱市场秩序罪,如合同诈骗,串通投标,非法经营罪等,侵犯知识产权罪,危害税收征管罪,如虚开增值税发票,偷税等,金融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信用证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罪,如伪造货币,持有使用假币罪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
    2023-07-13
    484人看过
  • 缓刑期内犯罪法律如何规定
    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在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被告人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判决时,有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以及退赃、赔偿、缴纳罚金等情节,仍然适用了缓刑,笔者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我国刑法关于缓刑适用的原则,是不可取的。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为“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已经从事实上证明其缺乏应有的悔罪表现,继续危害社会,从而表明对其前罪适用缓刑本身就是错误的,如果后罪数罪并罚后再适用缓刑,那就是错上加错。缓刑是对判决宣告的刑罚有条件地不执行,而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据此,数罪并罚后宣告的刑罚必须是实际执行的刑罚,而不能一缓再缓。况且,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还规定“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
    2023-05-01
    251人看过
  • 经济犯罪与刑事犯罪有什么不同
    刑事犯罪是一种统称,即但凡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都可称之为刑事犯罪,例如: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抢劫罪等等。而经济犯罪是所有刑事犯罪下面的一个体系,经济犯罪里含有很多种罪名,例如合同诈骗等等,这些都是经济犯罪。在看守所里,一般不会专门分别关押涉嫌经济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不同。1.立案机关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济犯罪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管辖机关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经济犯罪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处罚力度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可处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经济犯罪的处罚力度较大,通常在判处徒刑的同时会并处罚金4.犯罪主体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的主体为不特定的,可由自然人或法人作为主体;经济犯罪的主体是特定的主体,一般多由法人或特定职位的自然人作为主体。5.犯罪客体不同,一般的刑事犯罪客体较为广泛,可以是财物、人身权等;而经济犯罪的客体是国家或社会
    2023-03-03
    137人看过
  • 经济犯罪是否违反刑法规定?
    经济犯罪属于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依照中国法律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还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发生在经济领域。也就是说,发生在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中;2、主观上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经济犯罪,一般都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3、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不同于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财产犯罪。洗黑钱属于刑事犯罪还是经济犯罪洗黑钱既属于刑事犯罪,也属于经济犯罪。刑事犯罪与经济犯罪并不是对立的概念。刑事犯罪是相对民事纠纷、行政违法而言的,当事人触犯刑事法律明文规定的法益,造成相应的危害结果,其行为就构成了犯罪。而经济犯罪是刑事犯罪的一种类别,经济犯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洗黑钱也即行为人通过掩饰、隐瞒、转化等手段,将犯罪或其他非法违法
    2023-07-05
    28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刑事犯罪
    相关咨询
    • 法律中如何理解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8
      中,如果不主动缴纳法院所判的的,会产生的后果有: 1、会由进行执行,通过强制措施促使罚金判决得以履行。 2、如果不缴纳罚金的,会对在服刑期间的产生影响。《》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
    • 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有哪些区别,规定是怎么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8
      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单位经济犯罪与共同经济犯罪的区别, 如何区分单位经济犯罪和个人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5
      单位经济犯罪与共同经济犯罪的区别主要是:(1)两罪的主体构成不同单位经济犯罪如果不以单位共同犯罪的形式出现,其犯罪主体只有一个,即单位,单位就是单位经济犯罪的主体;而共同经济犯罪的主体,至少要由二个以上主体才能构成(2)两罪的罪过形式不同单位经济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要是故意,但也有少数单位经济犯罪由过失构成;而共同经济犯罪的主观方面,则只能由故意构成。(3)两罪适用刑罚不同单位经济犯罪的刑罚适用采取双
    • 经济犯罪侦查的内容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03
      (一)初查的方法。 在初查中,不能使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因此,如何在调查措施有限的情况下,查明部分案件事实,为立案侦查做好准备,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对此,有论者指出在初查中要因案制宜,抓住重点。要循线追踪,判断性质。要查其不意,措施果断。初查中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和搜查、扣押等侦查措施,而仅能进行一般的常规调查,因此,调查工作必须要讲究谋略,以免因触动被指控人,导致其毁证灭迹。在初查
    • 经济犯罪合同责任如何认定?合同的经济犯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7
      经济犯罪合同责任的构成: 1、受害人的损害与经济犯罪导致的合同无效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主体主观过错; 3、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市场经营活动或者市场交易活动形成合同关系; 4、犯罪嫌疑人在市场经营活动或者市场交易活动中实施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