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介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21:52:54 419 人看过

一、什么是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二、工伤认定调查取证中的三点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这个规定赋予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受伤职工是否是工伤进行认定的权力,同时也赋予其调查取证的权力。受伤职工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对用人单位及受伤职工都有利益方面的不同影响。因而,工伤认定的结论,直接关系双方当事人利益。在调查核实中,如果用人单位参保了,其单位会力主受伤职工是工伤,并为之举出对认定工伤有利的证据材料,反之,如用人单位未参保,它又会为了自身利益而举出不利于认定为工伤的相关证据。由此,对工伤认定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大影响。如何依法做好工伤认定中的调查取证工作,提高工伤认定准确率,减少工伤保险基金流失,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应把握以下三个“点”:

1、熟悉案情,确定“重点”

熟悉案情,有利于工伤调查做到有的放矢,既节省人力物力,又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伤调查时,首先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逐一理顺:了解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职工的身份、受伤程度以及事故经过等。如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工伤认定时间,看是否已过30日或一年申报时限,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如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查双方是否存在明显的事实劳动关系等。

2、缩小范围,锁定“焦点”

有些伤亡事故是“边缘性”的,主要表现在“工伤特征”不能由现行法律法规所规范,也就是说,对受伤职工的伤是否是工伤不能立即下结论。看似工伤又不像工伤;看着不像工伤,但又可以认定工伤。对这类情形,由于人的思想认识不一致,对法律法规条款的理解和判定也不一样,从而难以对是否是工伤进行定性。我们称这些存在着的“不一定”为“焦点”。如:职工王某,下午下班后,与同事一起在路边饮食店吃夜餐,吃完后在回家途中遇交通事故不治身亡。其事故发生地点是上下班必经路线,系机动车事故,与《条例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形相符。那么,王某在下班后停留饮食店吃饭,在回家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算不算工伤有人说是,有人说不是,这就存在争议。这就要求调查人员对此焦点所涉及的事实予以深查,并对照《条例及相关规定,最终作出“是工伤”还是“非工伤”的认定。

3、收集材料,提出“疑点”

在受理工伤申请材料后,要对当事人递交的材料进行梳理,并列出调查的“疑点”。收集材料包括单位(个人)工伤申请报告书、受伤职工的身份证件、参保情况、医疗诊断结论、劳动关系证明及现场目击证人证言等。工伤认定中,存在的疑点主要在申报时间、伤者身份、受伤时间、伤害部位、首诊病历、目击证人及当事人的陈述等。不同类型的伤亡事故可能存在的疑点也不同。如用人单位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自相矛盾的材料、虚假证据、不合常理的证明等,要列出疑点,在下次调查中重点了解。

三、工伤认定应提交的资料

1、属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统计范围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具体的结论批复;

2、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应提交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3、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提交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因公外出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5、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相关信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相关文章
  • 昆明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申请的证据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主要是以下证明材料:一、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二、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1、委托律师代理的,律师需要向劳动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律师证备验;2、委托其他人代理的,需要向劳动局提交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三、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是认定工伤的基本材料,包括事故者的个人自然信息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2、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提交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4、因履行工作职
    2023-05-29
    148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后,工伤认定将如何调查取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这个规定赋予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受伤职工是否是工伤进行认定的权力,同时也赋予其调查取证的权力。受伤职工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对用人单位及受伤职工都有利益方面的不同影响。因而,工伤认定的结论,直接关系双方当事人利益。在调查核实中,如果用人单位参保了,其单位会力主受伤职工是工伤,并为之举出对认定工伤有利的证据材料,反之,如用人单位未参保,它又会为了自身利益而举出不利于认定为工伤的相关证据。由此,对工伤认定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很大影响。如何依法做好工伤认定中的调查取证工作,应把握以下三个“点”:1、熟悉案情,确定“重点”熟悉案情,有利于工伤调查做到有的放矢,既节省人力物力,又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伤调查时,首先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逐一理顺:了解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事故发生的时间
    2023-04-19
    252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调查取证
    工伤事故认定的调查取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
    2023-04-21
    12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证明能认定工伤
    认定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申请时限: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车同等责任属于工伤吗依照法律规定,如果交通事故中同等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可以
    2023-03-09
    309人看过
  • 昆明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情形(一般情况)
    职工有属于工伤的一般情况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相关信息
    2023-05-10
    158人看过
  • 工伤认定调查取证
    1、熟悉案情,确定“重点”熟悉案情,有利于工伤调查做到有的放矢,既节省人力物力,又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伤调查时,首先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逐一理顺:了解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职工的身份、受伤程度以及事故经过等。如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工伤认定时间,看是否已过30日或一年申报时限,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如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查双方是否存在明显的事实劳动关系等。2、缩小范围,锁定“焦点”有些伤亡事故是“边缘性”的,主要表现在“工伤特征”不能由现行法律法规所规范,也就是说,对受伤职工的伤是否是工伤不能立即下结论。看似工伤又不像工伤;看着不像工伤,但又可以认定工伤。对这类情形,由于人的思想认识不一致,对法律法规条款的理解和判定也不一样,从而难以对是否是工伤进行定性。我们称这些存在着的“不一定”为“焦点”。如:职工王某,下午下班后,与同事一起在路边饮食店吃夜餐,吃完
    2023-04-16
    248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是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 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 更多>

    • 发生交通事故后工伤认定如何调查取证?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1
      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在受理工伤申请材料后,要对当事人递交的材料进行梳理,并列出调查的“疑点”。收集材料包括单位(个人)工伤申请报告书、受伤职工的身份证件、参保情况、医疗诊断结论、劳动关系证明及现场目击证人证言等。工伤认定中,存在的疑点主要在申报时间、伤者身份、受伤时间、伤害部位、首诊病历、目击证人及当事人的陈述等。不同类型
    • 事故调查原则的介绍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工伤事故调查的指导原则主要有: 1、实事求是的原则,即坚持一切认识和结论来原于客观实际,尽可能避免主观臆断。 2、尊重科学的原则,即坚信事故是可以调查清楚的,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并应采取科学的调查方法。 3、重在事故预防的原则,即不以追究事故责任为调查工作的主要目的,着重于总结事故教训,避免事故重演。ttttt
    • 发生交通事故后工伤认定将如何调查取证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6
      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在受理工伤申请材料后,要对当事人递交的材料进行梳理,并列出调查的“疑点”。收集材料包括单位(个人)工伤申请报告书、受伤职工的身份证件、参保情况、医疗诊断结论、劳动关系证明及现场目击证人证言等。工伤认定中,存在的疑点主要在申报时间、伤者身份、受伤时间、伤害部位、首诊病历、目击证人及当事人的陈述等。不同类型
    • 发生交通事故后工伤认定将怎么调查取证?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0
      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在受理工伤申请材料后,要对当事人递交的材料进行梳理,并列出调查的“疑点”。收集材料包括单位(个人)工伤申请报告书、受伤职工的身份证件、参保情况、医疗诊断结论、劳动关系证明及现场目击证人证言等。工伤认定中,存在的疑点主要在申报时间、伤者身份、受伤时间、伤害部位、首诊病历、目击证人及当事人的陈述等。不同类型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的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9
      1、是否喝酒?是否醉酒?建议作鉴定? 2、是否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是否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戴安全帽并系安全带了吗? 3、“本人”是吴某雇用的临时工,还是吴某委任的领班师傅? 4、吴某是什么职业身份?“本人”是否具备专业水管技工的资质? 5、“本人”是当场致死还是48小时后医治无效致死? 6、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