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船舶登记在哪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4 04:50:29 432 人看过

一、甘南船舶登记在哪办理

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96号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政服务区

二、甘南船舶登记法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

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

第三十五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九条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六条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89)交安监字723号)

第七条拟拆解的外国籍废钢船在交接前,新的船舶所有人应及时向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船舶登记手续,确认船舶所有权,取得《废钢船登记证书》(见附件二)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淮安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地点在哪里
    一、淮安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地点淮安市翔宇中道150号,淮安市政务服务中心F区24号交通海事窗口。淮安港航管理(地方海事)局二、淮安办理船舶光船租赁登记提交材料(1)《光船租赁登记申请书》;(2)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其复印件;(3)船舶国籍证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已办理国籍登记的船舶);(4)光船租赁合同或船舶融资租赁合同;(5)承租人出具的知悉该船舶已经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抵押登记的船舶);(6)中止或注销(或将于重新登记时中止或注销)原国籍注销证明书(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7)船舶技术证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8)海关完税单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9)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10)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适用于光租外国籍船舶);(11)委托证明及被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2023-05-13
    176人看过
  • 扬州渔业船舶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扬州渔业船舶登记办理的地点在哪里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扬州市市民中心1号楼D区26号窗口二、扬州渔业船舶登记的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申请2、办理窗口受理申请材料3、对申请进行初审4、现场进行勘察5、对船舶进行检验检测6、发放登记证书三、扬州渔业船舶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条船舶必须持有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第十二条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农业部令第8号,农业部令第5号修正)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所有的渔业船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渔业船舶,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
    2023-05-13
    475人看过
  • 镇江渔业船舶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
    一.镇江渔业船舶登记办理地点在哪里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镇江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局261、262窗口。二.镇江渔业船舶登记的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三.镇江渔业船舶登记的办理流程1.受理:0工作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2.审核:7工作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3.决定:1工作日做出决定四.镇江渔业船舶登记的办理材料远洋渔业船舶检验和
    2023-05-13
    351人看过
  • 泰州办理船舶注销登记地点在哪里
    一、泰州办理船舶注销登记地点在哪里泰州市鼓楼南路303号。二、泰州办理船舶注销登记材料(1)所有权注销登记:①《船舶注销登记申请书》;②所有权注销登记的支持文件;③抵押权人同意船舶转让的文书(对于已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船舶);④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⑤(临时)船舶国籍证书(适用于已经办理(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的船舶);⑥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⑦双方终止光租的协议(适用于已办理光租登记的船舶)及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⑧抵押权登记证明书(适用于已办理抵押权登记的船舶);⑨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2)(临时)国籍注销登记,除需要提交本流程二(1)①⑤⑥⑨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申请(临时)国籍注销登记的支持文书。a船舶文书核发申请书;(3)抵押权注销登记,除需要提交本流程二(1)①④⑥⑧⑨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的相关证明文件。
    2023-05-13
    150人看过
  • 淮安办理船舶变更登记地点在哪里
    一、淮安办理船舶变更登记地点淮安市清河区漕运西路66号二、淮安办理船舶变更登记办理流程1、企业法人或个人申请2、资料审查3、确认意见4、录入资料,制作并发放证书5、立卷归档三、淮安办理船舶变更登记办理材料1、船舶变更登记申请书2、变更项目的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3、与变更项目有关的船舶登记证书4、共有人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如船舶属于共有)5、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变更的证明文件(如船舶已抵押)6、承租人同意变更船舶登记机关的证明文件(如船舶已光船租赁)7、船舶航线或所有人住所地变更证明文件8、船舶国籍证书9、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10、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11、委托证明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四、淮安办理船舶变更登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1994〕195号)第三十五条规定: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
    2023-05-13
    108人看过
  • 泰州办理船舶变更登记地点在哪里
    一、泰州办理船舶变更登记地点在哪里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66号。二、泰州办理船舶变更登记受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三十五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三十九条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第六条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
    2023-05-13
    457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船舶注册登记在哪办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9
      船舶登记到船舶登记机关登记,各地船舶登记机关请咨询当地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 已办理新建船舶船舶登记的船舶应当办理什么登记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7
      新建船舶按照办理船舶登记的顺序,需要办理的船舶登记业务有:1、申请船舶识别号;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除第四项向船舶检查所申请外,其馀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
    • 船舶所有权登记,在哪办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8
      船舶所有权在船舶登记机关登记,各地船舶登记机关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时,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提交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和副本。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以下文件:(一)船舶发票或者船舶买卖合同及交接文件;(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三)
    • 船舶所有权登记在哪儿办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交验足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有关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副本。 就购买取得的船舶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下列文件: (一)购船发票或者船舶的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三)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者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
    • 船舶登记地在哪里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九条船舶登记港为船籍港。船舶注册港由船舶所有者根据其地址或主要营业所在地附近选择,但不得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船舶注册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