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证据规定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11:41:17 182 人看过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

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案件,2013年1月1日前依照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经完成的程序事项,仍然有效。

第二条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符合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或者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继续审理。

第三条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符合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或者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送达规定的,人民法院已经完成的送达,仍然有效。

第四条在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中,人民法院对2013年1月1日前发生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尚未处理的,适用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但下列情形应当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

(一)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情形在2013年1月1日以后仍在进行的。

第五条2013年1月1日前,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措施的,适用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但人民法院2013年1月1日尚未作出保全裁定的,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确定解除保全措施的期限。

第六条当事人对2013年1月1日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审查确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间,但该期间在2013年6月30日尚未届满的,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

前款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的,仍适用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三)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七条人民法院对2013年1月1日前已经受理、2013年1月1日尚未审查完毕的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适用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是指根据《决定》作相应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是指《决定》施行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20日 09: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涉及哪些方面的问题?
    本文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作用。该法主要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权益和人身关系产生的民事纠纷。其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民事诉讼主要处理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权益和人身关系产生的民事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事 诉 讼 法 的 任 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的任务是保护民事权益,维护社会和国家的公平正义,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节、化解和审判,保证民事关系的合法、稳定和健康发展。该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
    2023-09-12
    10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如何规定诉讼的管辖问题?
    该段内容讲述了地域管辖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以被告住所地作为标准,但在某些案件中,原告所在地可能更具优势,原则就变成了以原告所在地为标准,即被告就原告。这些特殊情况包括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侵权纠纷和保险合同纠纷。一般而言,地域管辖的规定是以被告住所地作为标准,即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但也有例外情况,即在某些案件中,原告所在地可能更具优势,此时原则就变成了以原告所在地为标准,即被告就原告。特殊地域管辖包括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纠纷提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 般 而 言 , 地 域 管 辖 的 规 定 是 以 谁 为 标 准 ?地域管辖是指根据特定的法律规定,对案件或争议的管辖范围做出规定。在地域管辖的规定中,通常以地理位置或行政区划为标准。例如,一个国家的不同省份或市州可能有不
    2023-09-08
    46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院归属问题如何解决
    首先,您这事得归法院管,凡是根据法律规定属于法院主管的案件,法院必须受理、审判,想不管都不行;凡是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就不能行使审判权,想管也管不了。民事纠纷种类繁多、数量巨大,诉讼并非解决民事纠纷的唯一途径,此外还有人民调解、促裁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一、我国民事诉讼在确定人民法院的管辖时,主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一)便于人民群众进行诉讼,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以避免因管辖不明,发生法院这间相互推诿或者相互争管辖的现象,致使当事人到奔波,投诉无门,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二)考虑各极人民法院的职能和工作负担的均衡。各级人民法院的职权分工不尽相同,基层人民法院的设置接近人民群众。为当事人就近进行诉讼提供了便利,因此,绝大部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
    2024-01-18
    45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问题的解决方法
    交通事故延长诉讼时效,必须是人民法院发现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有法律规定以外的正当理由,未行使请求权的,应当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延长条件如下:1、诉讼时效期限届满;2、权利人在时效期内未行使权利确有正当理由;3、是否延长由法院决定;4、决定延长期限必须适当。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怎么计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下:1、轻微交通事故以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因为现实生活绝大多数的交通事故属于轻微事故,这类事故事实往往比较清楚,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比较小、受伤比较轻,事故认定书一般当场或5日内就制作出来并送达给当事人。自当事人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一年诉讼时效开始起算。2、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中华
    2023-07-03
    360人看过
  • 民事诉讼判决执行问题解答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民事诉讼一审胜诉二审把握大吗民事诉讼一审胜诉,二审是否把握大,是无法确定的,只能根据案件的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将民事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后,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在二审中,人民法院是否还会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这种是无法预测的,只能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者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2023-07-16
    82人看过
  • b证扣9分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年审时学习3个小时。B证扣9分缴纳罚款就可以清除扣分(扣12分学习7天科目一),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天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年审,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b2驾驶证扣分怎么办理一、b2驾驶证扣分怎么办理1、b2驾驶证扣分办理如下:(1)需要持身份证,驾驶证,到车管所,申请办理违章记分处理手续,并及时缴纳相应罚款;(2)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不处理违章记分,记分会记入下一个记分周期。2、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车辆管理所对符合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对符合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对符合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还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第七十一
    2023-07-07
    202人看过
  • 政法队伍整顿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问题:1、警力严重不足。2、保障不够到位。3、队伍不够稳定。整改措施:1、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素质。2、落实从优待警,加强对政法部门的保障力度。3、坚持从严治警,加大政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力度。4、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5、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帮助解决当前政法队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教育整顿整改措施清单一、政治方面查找出来的问题: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四个服从”的标准学习不够深入全面,掌握不够透彻,运用不够熟练。存在问题的原因:新形势下,抓思想政治学习的力度不够,主观上对加强理论学习的紧迫感认识不足。认为自己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自己知道具体工作实践足够了,忽视了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虽然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提质发展,改革发展缺乏更深的认识,对深层次问题研究不够,用理论指导实际的工作能力有待加强。整改措施
    2023-07-16
    106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询问笔录的法定依据
    询问笔录属于当事人的陈述,是证据的一种。如果牵涉到了违法犯罪案件,或者其他事故当中,需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时都会留下相应的笔录,同时对于罪犯的询问,也会留下询问笔录。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也会留下笔录。民事诉讼中抗诉的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八条审
    2023-07-14
    25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要注意的问题,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
    一、民事诉讼中要注意的问题民事诉讼中要注意的问题有:1.主体要合法。民事诉讼主体,也就是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诉讼中第三人,共同诉讼人。2.起诉书送达的法院必须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3.起诉书的抬头要写明“民事起诉书”字样。起诉书的内容要简洁明了,证据要充分确凿,并且要写明所附的证据名称、份数。在起诉书的最后,要签署起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年月日。二、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六种: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3.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
    2023-07-08
    136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司法鉴定规定的问题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二、现行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存在的问题(一)、司法鉴定的启动中存在的问题司法鉴定启动问题是鉴定程序的起点,又是一个国家司法鉴定制度的核心问题。在设置鉴定的启动权时,必须充分实现对当事人双方的平等对待,防止双方的权利失衡。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颁布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
    2023-04-01
    409人看过
  • 关于行政诉讼中的非法证据及其排除问题
    (一)行政诉讼非法证据及非法证据排除的含义行政诉讼非法证据是指行政诉讼主体提供到法院,用来证明行政程序的合法性及有关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中具有违法成份,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诉讼证据的合法与否,是我国诉讼法学界对证据的基本特征,即“三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通说之一,行政诉讼证据亦为其题中之意。最高法院的《若干规定》对行政诉讼证据的合法性标准进行了明确,可以或者应当从三个角度来衡量这个标准:一是证据的形式合法,二是证据的取得程序或者取得方法合法,三是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要件的证据,才是合法证据。从这一规定理解,只要不具备上述三要件之一的证据,即为非法证据。然而,《若干规定》第57条仅列举了九种非法证据,第58条又进一步将九条之外的非法证据概括地界定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且在考量标准上确定为严重违法的证据。由此可知,我国对行政诉讼非法证据作
    2023-06-28
    87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解决民事损害赔偿问题的民事诉讼
    (一)物质损失全部赔偿不考虑被告人的赔偿能力《刑诉解释》第九十九条,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一时难以确定时,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的规定,使审判实践中,被告人的赔偿能力影响着赔偿数额的确定。实际上,除被执行死刑的罪犯外,被告人即使暂时无力赔偿,也并非永远无赔偿能力,且审查被告人的赔偿能力,是执行阶段解决的,不属审理法官该查的事实,如以无赔偿能力作出不予赔偿的判决,实际上剥夺的原告的胜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故应根据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的全部物质损失确定赔偿数额,不必考虑被告人的赔偿能力,这样既保证被害人的胜诉权,也符合民事案件审理、执行的一般规律。(二)被告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不影响赔偿额的确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两种诉
    2023-06-13
    333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中的时效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起算点的标准是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借条的诉讼时效问题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可以用两种方式写借条。一种就是,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之前,要求借款人重新打借条,如果借款人不肯就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另外一种方式是:根本不写还款日,因为,3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是由还款日开始计算的,如果没有写还款日,就是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开始起算。由于没有还款日的借条中,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还款,因此,债务人要证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时间也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借款人证明)。而无明确还款日的保护时效是20年,如果自借款之日20年内还不主张债权,完全丧失债权。在现实生活当中,就算是没有借条的话,也是可以进
    2023-07-05
    310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虚假诉讼问题及应对方法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如果构成犯罪,则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进行虚假诉讼,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行 政 诉 讼 虚 假 诉 讼 法 律 制 裁根据素材2的内容,虚假提起行政诉讼一般不会被定罪,但可能
    2023-09-22
    262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民事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在民事诉讼中,证据对于案件的胜负至关重要,因此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多种类型。这些证据需要真实、客观、合法,才能确保证据... 更多>

    #民事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中涉及刑事问题的处理方式
      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28
      离婚起诉书是诉讼离婚时必不可少的文件。当夫妻一方愿意离婚,另一方不愿离婚,或双方均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夫或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状的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书。离婚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离婚诉讼管辖等内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
    • 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怎么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4
      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1、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3、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 确定行政诉讼主体的法律问题以及解决方法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2-17
      原告权益遭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或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法律利益关系;被告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若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原行政机关为
    • 钱包贷款逾期的诉讼问题及解决方法
      江西在线咨询 2025-01-03
      通常情况下,贷款机构对于短期内的贷款逾期行为会视为非恶意逾期。只要贷款人立即偿还欠款,就不会再追究其责任,也不会将其记录在征信上。不过,不同的贷款机构对于贷款逾期时间的把握有所不同。银行通常将贷款逾期三天内偿还欠款视为非恶意逾期,而小贷A可能会要求更长的时间来追回欠款,甚至可能将其记录在征信上。 对于长期逾期的行为,贷款机构会将其分类为恶意逾期贷款,并将其列为“坏账”。此时,贷款机构会采取各种方
    • 民事诉讼中法院立案的审查依据与证据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2-04
      目前,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作为民事诉讼的立案方式。与立案审查制不同,这种制度不对立案所需的条件进行实体性审查。下面是两种制度的具体体现: 在立案审查制下,法院会对诉讼要件进行深入的实质性审查,包括主体资格、法律关系、诉讼请求和管辖权等方面。审查过程中,法院还会涉及到证据的审查,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和证人证言等。只有在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并且经过法院